风景的美学意义

2013-04-29 00:44李可欣
文史杂志 2013年6期
关键词:壮美风景美学

李可欣

风景,是一个旅游资源学概念,也是个文化美学概念。风景资源学中的风景是旅游活动的吸引物和旅游业发展的载体。在旅游产业与文化联姻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风景概念及其审美价值,是一个颇有意义的问题。

风景,意为风光、风景、景色。概念上,风光的范围广,而风景、景色的范围小。在自然地理学中,风景指一定区域内由地形、地貌、土壤、水体、植物和动物等所构成的综合体;在景观生态学中,风景乃由相互作用的拼块或生态系统组成,以相似的形式重复出现的一个空间异质性区域,是具有分类含义的自然综合体。

1.汉字风景的意义演进

在汉字的发展历程中,风景二字作为独立使用的语素先后出现。最初,“风”仅指空气流动这一自然现象,“景”则表示日光义。《说文》:

风,八风也。东方曰明庶风,东南曰清明风,南方曰景风,西南曰凉风,西方曰阊阖风,西北曰不周风,北方曰广莫风,东北曰融风。风动虫生,故虫八日而化。从虫,凡声。

景,光也。从日,京声。[1]

自《诗》以降,风的含义逐渐从自然现象引申为社会文化现象,其中更多地融入了人的情感与思想;景的含义则扩大至自然的现象与环境。约在公元400年前后,即东晋末年至南朝宋初年,“风景”作为单一词组开始出现。如:

(1)“露凝无游氛,天高风景澈。”(陶渊明:《和郭主簿二首》其二)

(2)“怨咽对风景,闷瞀守闺闼。”(鲍照:《绍古辞七首》其七)

(3)“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刘义庆:《世说新语》)

实际上,人类对风景的认知与人的自然认知是密切联系的。尼采认为在上古时期“人是规则的,自然是无规则的……我们现代人的感觉恰好相反”。[2]人类远古的图景在某种程度上是凄惨的,当时的自然仍是一位暴虐的主人,其喜怒无常的脾性时时牵动着人类先祖的命运。在漫长的摸索和斗争中,先民慢慢地了解自然,虽然其禀自上古的神性并未随之全然消解,但人至少已有能力在争取生存之余,以平和的心态看待自然。随着此种依赖与可亲可爱的感觉之萌生,人类也由此获得了对风景美之绝大部分的认知权利;而自然真正作为风景对人产生意义,亦是以人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保障了人生安全的时间为始。

中国文化史上,“风景”一词出现在魏晋南北朝,绝非偶然。其思想背景是魏晋玄学的发展,社会背景是士族的兴起,经济背景是庄园经济的巩固和推广。“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即鲁迅所说为艺术而艺术)”,是这一时代的两个特征,诚如宗白华所言:“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3]

2.广泛认同的风景含义

在现代,一方面,物质性的风景有着基本公认的意义,如《全球风景公约》定义风景为“土地、水系统和(或)海洋区域的总称,其面貌是自然和(或)文化因素单方和(或)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对于特定的文化群体及学科类别,甚至对各个独立的个体,“风景”一词又含有多样的感情色彩和具体意义。如《邬波尼杀昙》中有言:“一切无生之物总起来就是我,在我之外任何其他东西都是不存在的。”风景对人之丰富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亦可以由此言阐明——即风景作为对自我(我之所有与我之所是),对特定文化群体与其各层面的价值观的反映而无所不在。

同时,作为常被多样的感情色彩修饰的词语,风景不仅对特定的文化群体、学科类别有各不相同的意义,甚至对各个独立个体,其包涵于“面貌”这一定义之中的丰富意义也是常变的。

从近年西方学界相关著述来看,风景已经成为一个总括性概念,指涉“地方”“景色”“背景”“土地”“农耕模式”“定居方式”“可视性的环境”“疆界”“自然”“空间”等意义。每个界定的提出都基于特定的学科背景,在强化风景问题性的同时,也限定了我们的解释。[4]

大自然、景观,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和怡情悦性的物质环境。从“景观美学”视角探讨其审美意义,对理论研究和旅游实践,都是颇有价值的课题。

1.美学意义之一:超越意志的体验

不难发现,风景对人的作用集中地以可视化的环境为体现。叔本华曾论述视觉相对于其他感官的优越性,认为视觉具有更多的超越意志的禀赋。而由于意志总是存在并挣扎着要进行表达,从而造成我们体验到的两种不同的美,即所谓“优美与壮美”。

区分“优美和壮美”的观景因素,以及对两种美的不同诉求,促生了风景的两个发展方向:其一是更多地提供精巧细致的“优美”体验的中小园林与田园郊野风光;其二是尝试给人以“壮美”体验的名山大川。前者中对美的观审无疑是以人为中心的,景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人的附庸。这样的以人为中心的舒适的风景更多的是在意志的层面对体验者有积极的意义。而以普通人的经验而谈,名山大川的面孔很少是热烈与谄媚的。它们或是壁立千仞的冷峻姿态,或是清秀自足的宁静存在——即便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也未必看我——在这样的风景里,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类似臣服的心境。人若能以这样的心境平静地观审,则会产生壮美之感。我们再靠近去探寻,其中的细节亦是壮美中包涵的优美。

风景之第一位的美学意义,即风景之纯粹美,是独立于风景的“友好”与否的;在字面上,“景”是此处唯一起作用的因素。

2.美学意义之二:精神上的慰藉和荡涤

纯粹的对美的观审是这样一种状态:认识的主体脱离了意志的束缚,其所获知的是一种柏拉图谓之为“理念”的东西。以此为指导的风景欣赏虽建立在最简单的法则之上,同时却又极为稀有;而使绝大多数人能够以“俗眼”欣赏风景的,则是风景对人的第二位,或称通常的意义——风景激起人复杂的感官体验,其中大多数都与叔本华所称的“意志”息息相关。在这个层面上看,风景已成为一种自我的外化;而人在风景中不过是读到了自我。

处于这一层面上的风景欣赏,乃是顺从于意志的“慰藉的风景”。它对人的作用是一种广义的慰藉,是方方面面都紧系于自身的那一种温和的包容。农人爱田地,牧人爱水草,在此,主体留恋的是一种亲切的陪伴。

如果说慰藉的风景以其可把握性令人喜爱,则还需注意,有时这种把握也经历了艰难漫长的时日,于是这风景会成为神圣的,令人仿佛因得了其稀有的垂怜而自豪。沈从文的湘西,薇拉·凯瑟的内布拉斯加州,哈代的埃顿荒原,华特·司各特的苏格兰高地……莫不如此。

为特定的文化群体所熟识和把握的风景带来慰藉,而尚未驯服的风景则为个体体验自身之存在提供了另一种机会——与“慰藉的风景”这一相对柔弱的定义不同,以朝圣般的心境向往远游的人,体验着风景在精神层面上对自我的荡涤,当会更同意“圣地的风景”这一意义。

谈爱犹如服兵役。

怯懦的人们,且请退下。

懦夫是不该来捍卫这种旗帜的。

黑夜,寒冬,长路,剧烈痛楚,

所有辛劳的考验,

在这欢乐的营地中,都是理应忍受的。

你需得时常承受自云中落下的瓢泼大雨,

你常常冷得颤抖,

还得席地而眠。[5]

古罗马奥维德的词句十分贴合朝圣者的风景观,其所期望风景带来的感受,或是类似吉里雅特孤身奋战礁石海浪的悲壮感,或是面对无尽的代序,面对如斯逝者而生的沧桑感。人在以上陌生的体验中既充分认知了自身之渺小,却又总在自身的英雄主义中寻到庇护。

作为人的整个生活背景的风景,延续了自上古时期即根植于人心的恒常与伟力的形象,以壮美为最高的体验。风景对于个体表现为一种更强大的存在。即便在今日,虽时时处处有着发自人的功利心的对风景的割裂,风景美学意蕴中这理想的一极却从不曾湮灭。

注释:

[1](汉)许慎:《说文解字》,(宋)徐铉校订,中华书局2004年版。

[2][德]尼采:《人性的,太人性的》,魏育青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4]张箭飞:《风景感知和视角——论沈从文的湘西风景》,载《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5][古罗马]奥维德:《爱经全书》,曹元勇译,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

作者:同济大学景观学系(上海)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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