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13-04-29 09:42
吉林农业 2013年6期
关键词:示范村专项资金农村

根据省里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省里从2006年开始设立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实施7年来累计投入13亿元,带动各方面投入328.3亿元,放大效应达到25.2倍,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稳妥起步、深入实施、扎实推进、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按照省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总体部署,2012年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列入第一批绩效管理。一年来,省农委与市、县农业部门着力抓好目标制定、跟踪检查、票据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监管,扎实推进专项使用的规范、有序和高效,发挥专项的引领带动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吉财乡指〔2012〕134号批复,2012年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指标100分,其中,共性指标50分,目标设定4分,项目决策8分、资金分配8分、资金拨付10分、资金管理10分、项目管理10分。个性指标50分,主要是产出和效果指标,共六项。一是数量指标7.5分,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得满分,高于60%按比例得分,低于60%不得分;二是质量指标7.5分,全部合格得满分,高于60%按比例得分,低于60%不得分;三是经济效益指标12分,其中省财政专项投入乘数6分,放大1倍得0.4分,放大15倍以上得满分;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6分,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个百分点得0.6分,高于10个百分点以上得满分;四是社会效益指标12分,其中建设水平提升情况6分,按实际达标率的比例得分;标兵村、先进村提升情况6分,标兵村、先进村占示范村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1.2分,提高5个百分点得满分;五是环境效益指标6分,按示范村环境整体人居环境整洁达标率的比例得分;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按满意率的比例得分,满意率低于60%不得分。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总体安排情况 根据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吉专资办〔2012〕6号),2012年2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省军区250万元工作经费,批复省级示范村建设补助项目1006个,批复补助资金19750万元,计划总投资54193.7万元。

(二)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经年底项目建设验收和绩效考核反应,省级专项共完成补助项目建设973个,实际完成投资58549万元,超过计划8%。其中农民筹资筹劳8525万元,村集体投入15333万元,地方财政投入5943万元,社会捐助投入1139.3万元,项目捆绑等其他投入11420万元。各类项目具体情况: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完成项目201个,投资16820万元,建设各类农村道路442千米;二是桥涵建设,完成项目17个,投资761万元,建设各类桥涵19座,长度390延米;三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完成项目261个,投资12992万元,建设各类排水疏浚工程507千米;四是清洁能源建设,完成项目3个,投资986万元,实际带动农户730户;五是休闲文化广场和村多功能室,完成项目158个,投资10766万元,建设休闲文化广场27.9万平方米,多功能室6.6万平方米;六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完成项目29个,投资1630万元,建设大型垃圾填埋场或垃圾中转场28个,垃圾点或垃圾箱591个,购置垃圾转运车52台;七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完成项目190个,投资10713万元,建设街路围墙或围栏36.1千米,更换大门3356个;八是太阳能路灯和电能源路灯,完成项目114个,投资3970万元,建设太阳能路灯或电路灯5872盏。在省级专项资金投入的带动下,2012年全省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3430个,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61.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7亿元,各级部门和单位帮扶投入2亿元,整合项目2128个、资金27.2亿元,社会和个人捐助投入3738.1万元,村集体和农民投入25.3亿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2008〕797号),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管理制度。主要是实行报账制度,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实行预决算制度,每个项目开工要有预算,竣工要有决算;实行招投标制度,对于农村道路、桥涵项目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行招投标,对于大型秸秆气化站、路灯建设建议单项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行项目验收制度,对于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有关领导、部门、专家和村民代表进行项目验收;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要着力建立项目工程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的长效机制。除此之外,还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进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制度等。

三、项目组织论证及资金分配情况

(一)项目组织论证情况 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方向,坚持程序控制,把握重点环节,着力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去年2月15日,省农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吉农综字〔2012〔42号),组织各地开展项目申报及项目审核、综合考察等工作。2月24日,召开了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就项目申报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3月中下旬,省新农村办组成9个组深入各市(州)、县(市、区)对全省1006个示范村申报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对2012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5月28日,经省新农村办与省财政厅两个部门充分协商,并请示王守臣副省长同意后,向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提出2012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安排意见。6月29日,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资金预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安排。8月2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下发了《吉林省专资办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吉专资办〔2012〕6号)。8月27日,省财政厅根据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的批复,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吉财乡指〔2012〕853号),资金下拨到市、县。在做好项目批复同时,绩效评价管理及时启动,扎实展开。去年3月27日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吉财乡指〔2012〕134号)。3月29日省财政厅与省农委制定下发《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号)。7月3日省新农村办在长春召开了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会议,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7月9日省新农村办制定印发了《2012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吉新农村办〔2012〕18号)。11月19日省新农村领导小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检查验收方案》(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2〕10号),11月22日召开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第一批验收和第二批选定部署会议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新农村办与市(州)共同组成检查验收组深入县(市、区)示范村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检查评价工作,逐村逐项查阅账目,查看项目,审查挡案,了解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农民反应。

(二)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主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吉发〔2006〕1号)、《关于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吉发〔2008〕12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吉发〔2009〕29号)等有关新农村建设部署,并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2008〕797号)、《吉林省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吉农综字〔2012〕42号)的要求,以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以生产发展和民生改善为重点,狠抓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的具体要求,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1006个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上重点把握了5条原则。一是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规模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基础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二是重点支持。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是相对集中。申报项目尽量要有一定的规模,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四是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五是奖优罚劣。对于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地方和村,在专项资金补助上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是安排8个方面项目,分别是农村道路建设,批复补助资金4058万元,计划总投资12531.7万元。桥涵建设,批复补助资金345万元,计划总投资702万元。排水排污工程建设,批复补助资金5034万元,计划总投资12590.43万元。清洁能源建设,批复补助资金770万元,计划总投资2338万元。休闲文化广场和村多功能室,批复补助资金2734万元,计划总投资10221.67万元。垃圾处理场点建设,批复补助资金599万元,计划总投资1483.82万元。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批复补助资金3798万元,计划总投资9713.76万元。太阳能路灯和电能源路灯,批复补助资金2412万元,计划总投资4612.3万元。

(三)项目跟踪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发挥最大投资效益,注重把握五个方面:一是科学选定项目。从当前农民最急需、最紧迫和受益最直接项目角度考虑,以农村民生建设为重点,设计设定了农村道路、桥涵、排水排污、清洁能源、休闲广场和多功能室、垃圾处理场点、卫生厕所、农户围墙大门、路灯等9类项目。二是严格批复程序。项目申报要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开公示。乡镇签署意见,县(市、区)和市(州)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综合确定。项目审核确定要经过省农委初审,与省财政厅协商,经主管省长审核同意,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体现和兼顾了上上下下纵向和部门之间横向意见,保证了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和协调性。三是实施分级管理。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意见》(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1〕5号),要求市、县两级新农村办公室要把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管理牢牢的抓在手上,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必须做到100%到位,不能有任何的纰漏和打折扣的地方。省、市、县三级按照责任分工,分阶段进行督查检查、集中汇报、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四是做好跟踪检查。年初,按照省规定的项目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并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省里深入县(市、区)复核申报项目。年中,省、市(州)和县(市、区)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省级示范村当年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年末,省里进行督查和全面检查验收,查看工程,查阅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州)和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内专项资金管理职责,要检查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五是加强纪律约束。对各级新农村办和示范村提出了严格纪律要求,重点是在专项资金使用上,要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准挪作他用,更不准将专项资金透支转化为工作经费、职工福利等;在项目建设上,既要及时开工,又要履行相关手续,既要注重工程进度,更要注重工程质量,防止出现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而承担责任问题;在建设主导上,要坚持以农民和村两委为主,乡(镇)和有关部门积极提供支持和帮扶,但不准插手干预工程和项目建设。同时对各级新农村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提出3条廉政硬性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介绍、插手、干预或统一组织工程项目建设;不准索要或收取示范村、工程承包方、材料供应商等各种钱物;不准出现不履行工作职责、程序和对上虚报、瞒报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里报告。

四、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结果

结合一年来项目建设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年度总结和项目验收情况看,对照《关于批复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的通知》(吉财乡指〔2012〕134号)文件提出的绩效目标,2012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实际得分98.3分,其中共性指标包括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到位、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部达到要求,得满分50分;个性指标得48.3分,具体是数量指标得7.25分,质量指标得7.25分,财政投入乘数得6分,农民收入增长得6分,建设水平达标率得5.4分,标兵村先进村得6分,生态改善指标得5.4分,服务对象满意率得5分。具体情况是:

(一)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情况 年初批复的1006个项目,初步统计到年底已完成973个,有33个项目由于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工程实施、招投标程序未完成等原因还有没完成,但专项资金仍然在乡镇财政所挂帐,待2013年进行建设。各县(市、区)新农村办、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在补助项目完工后都进行了严格验收,已完工项目验收合格100%,建设规模数量达到并超额项目申报计划,建设质量达到了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做到了超规模、高质量。

(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在财政投入乘数方面,1006个补助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58549万元,在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下,全省各地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61.9亿元。2亿元专项投入带动放大了30.9倍。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方面,各个示范村都本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特则特、宜牧则牧的原则,高效农业园区、绿色有机食品、棚膜蔬菜、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等蓬勃兴起。2012年1006个省级示范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131元以上,比上年绩效标准7515元年增长21.5%。高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8630元水平500多元,高于5.8%。很多如食用菌种植村、养殖专业村等特色产业村,人均收入都超达万元。

(三)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各地紧紧围绕示范村建设,以创建产业突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新型农村社区为方向,以建设标兵村和样板村群为目标,按照居住、办公、休闲、产业、商贸服务、旅游业等功能分区确定项目布局,全面加强了示范村路、水、电、气、房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据统计,2012年省级示范村新上新农村建设项目9592个,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3430个,涉及环境整治项目4967个,涉及农业、工业、商贸、旅游等产业项目1195个。按照 “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标准,到年底全省1006个示范村平均建设达标率96%以上。创建标兵村336个,比上年增31个,先进村397个,比上年增37个,两项总计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样板村群28个。

(四)环境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万村提升”总体部署要求,全省各地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以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郊区“三线一环”为重点部位,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农村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切入点,实施组织攻坚、集中突击、常年建设、建管并重的农村环境整治大会战为重要抓手,建立起城管下乡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环境卫生分段分项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整治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到2012年末,全省示范村开展环境整治项目4967个,统一修建围墙23134公里,铁大门16.7万个;修建公共厕所7982个,室内水冲厕所24215个,室外卫生厕所240735个;修建垃圾处理场3240个,设垃圾箱23498个,配备垃圾转运车1617个,环卫人员5665名;村屯植树10353万株,种草栽花6560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1695盏、电能源路灯12336盏。全省1006个示范村平均环境综合整洁率达90%以上。

(五)服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新农村建设战略实施的推动下,国家和省重农强农富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从着力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受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入手,实施了农村道路“村村通”、安全饮水、村屯绿化、危房改造、环境连片整治等一大批重大工程,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民满意度一直保持很高水平。据初步抽样调查显示,2012年新农村建设农民满意度达到100%。

按照年底验收和绩效考核情况,全省县(市)平均绩效结果97.62分,所有县(市)绩效结果都超90分以上,达到“有效”级别。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主要是开展好项目建设后运行管理,督促未完工项目抓紧建设启动尽早完成。围绕一年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际遇到的问题,提出如下三条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从2007年设2亿元规模后一直未做调整,目前看投入带动能力严重不足。主要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建设成本快速攀升。与2007年比较,水泥涨幅90%;红砖涨幅130%;钢材涨幅34%;木材涨幅187.5%;河沙涨幅100%。力工雇工费涨幅67%;木瓦工雇工费涨幅100%。修建4.5米宽水泥路工程造价由2007年35万元/公里,涨到目前52万元/公里,涨幅49%。二是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数量增多。1006个示范村,平均每个村每年支持规模不足20万元,省里给的资金少,每年建设一个项目都不够用。三是示范村建设内容增多、标准提高、投入增大。新农村建设已由过去路、水、电、气、房等基础建设转到全面发展、基础完善、功能配套、服务提高上来,一般1个2000左右人口的中等村,新农村建设由过去投资500万~100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万元以上。为此,建议省财政在保持原有2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3亿元。

(二)设立绩效管理工作经费 从当前工作情况看,经费已成全省各级新农村办开展绩效工作一个突出的限制因素。根据省里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项目进度和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验收制度等,增加了大量检查、评价工作。同时,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各类考核、评比、督查、检查、验收,等等,增加了大量的工作环节和内容,据了解一个中部大县要按规定完全做到每年需经费10万~20万元。由于各地财力有限,很难增加经费支持。因此,建议省财政根据县(市、区)工作量研究设立绩效工作经费,满足工作开展需要。

(三)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由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是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为主,目前目标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相关指标与之不直接相关,纳入考核有些牵强。为此,建议应进一步研究绩效考核目标,更多考核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直接作用和效果。减少考核程序和环节,增加工作的可操作性。(省新农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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