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对策与思考

2013-04-29 00:44:03周文胜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住房贷款按揭借款

周文胜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河南新型城镇化条件下的新农村建设、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工程加快推进。这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带来了宝贵机遇。

一、紧盯市场,把握业务发展机遇

(一)经过宏观调控,目前全国一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的所占比例逐渐减少,而三四线城市所占比例已经从2005年的50.8%上升至66.1%,三四线城市已经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二)河南城镇化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不高,市场发展空间较大。2011年,河南城镇化率40.5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7个百分点,处于较低的水平,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城镇化发展将带来持续的住房刚性需求,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三)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的刚性需求将逐步释放。在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从2011年四季度到今年一季度,河南房地产销售市场逐步趋冷,刚性需求受到抑制。按照房地产运行的一般规律,刚性需求在抑制半年至一年后会逐步释放,特别是对25~30周岁群体的婚房、40~50岁群体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强烈,这些住房需求将在下半年带动房地产销售市场缓慢回暖。

二、优选合作开发商

在自身发展和严厉的调控作用之下,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行业洗牌与结构调整阶段,正发生着巨大的转折,行业集中度迅速提升。可以预料,房地产行业格局将进一步洗牌,走品牌化、专业化、精细化以及整合创新之路是开发商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应优先选择与信誉优良、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资金及土地储备充足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合作,开发商应具有成功开发经验和一定市场地位,如中国房地产100强企业、区域强势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经营理念,严格考量开发商股东的实力及关联公司状况、诚信度、经营前景、自有资金来源及占比、或有负债和抵押担保行为等,严防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潜在风险,拒绝与财务状况不佳的开发商开展业务合作。

在楼盘选择上,重点选择位置优越、价格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资金有保证的优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商品房销售按揭合作,如学区房、地铁房、婚房等楼盘,以及适销对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为防范因建设资金不足可能产生的楼盘“烂尾”风险,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才能发放住房贷款。

三、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

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势必会造成大量中青年农业人口外出务工,到经济较发达城市寻找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并逐渐拥有城镇户口。受“安居乐业”传统理念的影响,随着他们收入的增加、经济条件的改善,在城镇购房成为他们的必然选择。因此,商业银行要积极满足农转非人员的住房按揭贷款需求,以支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同时,商业银行应积极响应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导向,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对于购买首套房、改善型置业者,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给予重点满足,在权衡风险与收益的前提下实行基准利率甚至更优惠利率。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必须达到六成及以上,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以严格控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恢复住宅的基本功能。

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要求,不得向借款人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和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切实减轻购房人不必要的融资负担。

四、加强基础管理,规范贷款操作,强化风险防范

(一)严格执行房贷政策,以及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等各项制度要求

认真执行面谈面签制度,贷前调查人员应亲自与借款申请人当面谈话,查验身份证件,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核实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并做好书面记录。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的贷前调查人员应与买卖双方面谈。签订贷款合同时,经办人员应该当面核验合同当事人身份证件,见证其在合同上签字。贷款发放人员应该审核借款申请人在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等贷款材料上签字的一致性。

(二)加强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严防降低信贷门槛

通过严格的贷前调查与审查,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加强对借款申请人还款来源的审查,应将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或经营收入等第一还款来源作为评价其还款能力的依据,不宜将担保人的收入或抵押物处置权作为评价其还款能力的依据。同时,对于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和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必须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提高对“假按揭”的识别及防范能力

随着调控的持续深入,市场流动性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开发商主要融资渠道越来越窄,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趋紧,融资成本越来越高,同时楼市低迷,销售下滑,加上购房人的按揭贷款长时间不能回笼,造成企业财务状况雪上加霜,资金链条更加紧张,有可能导致其铤而走险通过“假按揭”来套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因此,“假按揭”风险不容忽视。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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