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标投标法》的实施,确立了招投标制度在建设市场中的主导地位。为适应新的招投标市场需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本文简要探讨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建筑工程中对招投标的重要意义,分析其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标中的运用。
关键词: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招投
1、 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不断革新,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也经历了传统定额计价、2003清单计价、2008清单计价等几个阶段。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以下简称“13规范”)的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不仅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同时可以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2、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
2.1计价规范不完善,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发展
几年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的实施既积累了经验和成果,也在使用过程中碰到了不少问题。本次新颁布的“13规范”,总结了“08规范”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总的来说,“13规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2.2加强投标单价的合理测算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项目其评标标准和方法大部分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于市场交易环境不成熟和个别投标企业不正当竞争、压价竞争或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中标后,其综合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工和交付。因此,投标企业需加强对投标综合单价的合理测算,组成较合理的投标价格。
2.3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和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不够完善,原有工程量清单基本按定额子目编制,有些项目特征在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不够准确,选用的材料也不够明确,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尤其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使投标企业对项目的判断和综合价格的组成在理解上有误或差异。因此,招标人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或招标答疑时明确某些项目特征、做法和选用的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的工程结算方式和价格调整方式。
2.4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虽然我国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上都按《招标投标法》中政策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但在现阶段监督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许多地区虽按规范要在指定或授权的报刊网站等发布招标公告,但不乏存在提高资质门坎,缩短报名时间,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目前国内对资格预审尚未形成统一规范,做到科学合理、择优的选择入围队伍,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也有待改进。招标代理人为获取委托代理权的恶意竞争,招标代理违规行为日渐增多,也逐渐成为建筑行业一个新的焦点问题。
3、工程量清单招标对评标的影响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后,招标标底不再是中标的直接根据。招标中价格的竞争是实质性的竞争,而对于工期、质量标准只是作符合性评定。因此在整个评标中价格是关键,是竞争的核心。在以往采用的预算价招标时,由招标方编制预算提出标底价,有关监督部门对招标方编制的预算价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标底价,各投标人必不可少的组织编制预算价以确定各自的投标报价。招、投、监三方在工程价的确定上都必须经过对项目施工图做预算这一环节,特别是实行接近标底从优的一段时期内,投标活动往往变成了投标单位预算人员水平的较量。企业的综合实力与管理水平很难如实反映出来,不利于建筑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而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行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即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价的风险。
4、完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4.1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施行统一管理。一方面,在过渡期里推行全国统一的基础性消耗定额,地区造价站不再编制地区综合定额,消除地区性定额的割据状况。地区编制综合性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不仅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建立,不利于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制定统一的标准计量规则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目前,我国在房屋建筑、安装、市政等专业已有了基础性定额和相应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加工,关键的问题是确立其权威性地位。
4.2普及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以深圳工程电子评标为例,电子评标系统不仅能自动评审商务标书,同时,系统还具有计算机硬件特征码识别技术、标书编制系统软证书识别技术、标书编制系统与计价软件特征码关联识别技术、标书雷同性数据分析等技术,通过符合性(外部特征)审查、初步(内部特征)评审、详细(实质性)评审三个环节而产生评审报告,科学识别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杜绝恶意抬标和过低价中标现象。同时电子评标可以减少甚至杜绝了评标专家凭经验评标产生的主观随意性,保证了评标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电脑的自动化操作也可以消除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围标、串标以及腐败滋生的空间。不仅如此,采用电子标书进行工程交易,取消传统纸质标书,达到节能、环保和绿色招标投标目的,可实现“节能、环保、绿色招标投标”的理念和目标。
4.3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4.4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约束管理发挥根本作用
统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依赖于有效监管机制的约束与规范,因此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充分发挥投标代理的有力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策略能有效的激发投标代理人的责任心,使之在日常的专业工作中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监督职能,并运用事前公告制度及时的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改进。
5、结束语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可促进施工企业重视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在现阶段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过程中,应努力做好与招标、评标、合同管理等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不断地向纵深发展,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建设市场。
作者简介:付小千(1987-),男,建筑工程造价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投标报价及合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