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
村庄真是一个固执的地方,多少代就在那里矗立着。而且村庄自信:从村庄走出的人,无论走多远,有了多大的变化都还会回来看她。而远走的人,无论去了哪里,梦里都还是村庄里的人和村庄里的事。
你端起一个异地的碗,你会想起放在家中碗柜里的碗。什么碗柜呀,就是一个搁碗的木架子,也可能炉台上有一个放碗的空间,垒炉子时就丢下的放碗的地方。筷笼子就挂在墙壁上,风吹来,筷子们像占卦人抖动的卦签,那种响动忽然就搅动了你的胃口。这样的时候你站到了厨房的窗前开始望着家乡的方向,你把耳朵尽力地往窗外挪,你就会想起家乡的糊涂面条,想起放在糊涂面条锅里的红薯,想起粘在红薯上的黄豆。你想起离家时,曾把一只碗踌躇地放进包里,还有一双用惯的筷子。是妻子给你掏了出来,到处都有碗,免得在车上打了。你最后看见墙上挂着一些妻子一针一线做好的鞋,那些鞋是让你回家时或者回来帮她做农活时穿的,摘下一双,终于把家里的一件东西放进了行囊。
春节在家时,有一天儿子对你说:爷爷的手工面真好吃。儿子去老人的锅里给你盛了一碗,你怔怔地捧着,自己就是吃父亲的手工面长大的啊,现在自己的孩子也喜欢上父亲的手工面了,想起自己在城里馋时去吃街上的手工面,父亲的手工面才是最最好吃的啊。你的泪掉在了碗里。
走在流浪途中的人最频繁想起的一个词,就是“村庄”。那个在某棵树下埋着自己胞衣的地方是永远忘不了的,那里才是你最终的灵魂,才是你灵魂的栖息之地。当脚步踏在村口的时候你的心悸动起来,那是一种远行,带着一种漂泊、一种苦寻的远行。你站在村口闭上了眼睛,真的,一刹那,你竟然不敢大睁着眼睛去看自己的村庄。但你还是睁开了,你又实在想看看想念中的村庄,永远系着你灵魂的村庄。你先看见了一条路,从这个村口直通那个村口的路,村庄和村庄很近,村庄就是这样通着的。你看见了村庄两旁的房屋,还是依旧的样子,几棵树在秋天的阳光下慢慢悠悠地晃动,树叶已经成片成堆儿,成群结伙地散落,在村庄的角落里相互安慰温暖着。时光真是无情,时光真像一把锋利的钳子,再坚硬的钢丝也能铰断。妻子和两个孩子站在胡同口,你看见他们了,他们手拉手看你慢慢地走近。时光也真是有意思,女儿的辫子撵上妈妈的长了,儿子在用一双狐疑、期盼又调皮的眼睛看着你。走进院子,你看见了父亲,父亲是越来越老了,父亲的睫毛上都结上了皱纹。父亲站着,不说话,这个一生不爱说话的老人后来说:你不是爱吃梅豆嘛,霜降后的梅豆结得稠。你这才看见满院子的青绿,梅豆枝上的白花,在白花的中间拱出豆荚,还有和梅豆争着地盘的丝瓜。
村庄是很大的,村庄有村庄的房子,村子外有大片的庄稼地,土地上的庄稼轮流地生长着,各自有各自的规律。村子外还有河流,有河流上的雾,河流上的鸟,河流上的风。要真正走遍村庄也是不容易的。村庄好像是让你永远都不会走遍的,你长到八十岁,回头一望,你真的会有没有走过的地方,没有去过的人家。其实这就是村庄的阔大,村庄给你的念想。村庄是太大了,多少年多少代她生长了多少树多少庄稼,衍生了多少人,养过多少鸟多少牲畜,建起了多少房子,多少人走成了多少路,你怎么会把村庄走遍呢?其实村庄是很小的,抬一抬腿就到头了,村庄就是巴掌大的一个地方。只是那巴掌一握就会把好多游子,把好多时光,把好多的梦,把多少年庄稼的长势握在手里。
你现在又离开村庄了,你又天天走在城市的大街上。有一天你又站在阳台上,你遥望着村庄,你忽然又想起“温暖的村庄”了,你想起一棵孤独的坟树,坟树下的母亲,坟树上留恋又悠然盘旋的鸽子,坟树,其实是你最大最痛的怀念。你想起一生都守在村庄的父亲,你想应该让父亲来这个城市走一走。站在窗口忽然想,让父亲来看看城市的成长、城市的模样,让父亲也站在楼上望一望他住了一生的村庄吧。这应该是你最近的愿望。
你的心已经跑回村庄。
村庄永远固定地在那个地方等你。
[感悟]这是一篇让人备感亲切与温暖的散文。之所以有这样的效果,一是因为作者采用第二人称行文,就像是与读者对话,亲切、自然,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二是因为作者对于村庄精神底蕴的温情阐释。“从村庄走出的人,无论走多远,有了多大的变化都还会回来看她。”村庄有父母,有妻儿,还有最好吃的手工面。村庄永远是离开家乡的人们的牵挂和寄托。一句话,作者通过自己回到村庄又离开村庄的体验揭示了普遍存留于人们心底的家乡情结,这正是这篇文章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