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素芳
【摘要】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主要为低收入怀孕妇女和婴儿、学步儿及其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完善的教师资格标准是早期提前开端计划取得成功并不断扩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资格标准对我国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标准有一定启示意义。
【关键词】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教师资格标准;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6-0046-05
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早期经验对婴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1994年,根据《提前开始法》(Head Start Act)的重新授权,美国国会开始实施专门为低收入怀孕妇女和婴儿、学步儿及其家庭服务的早期提前开端计划(Early Head Start,简称EHS)。早期提前开端计划通过为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教育、健康、营养、社会及其他服务,改善孕妇的健康状况,促进婴幼儿身体、社会、情绪和认知的发展,提高父母照顾和教育孩子的能力,帮助父母实现经济独立等目标。〔1〕
早期提前开端计划从实施起就受到美国政府和民众的极大关注。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为提前开端计划和早期提前开端计划拨款10亿美元,用于扩展对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家庭的早期教养服务,这极大地推动了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扩展。截至2011财政年度,该计划已在美国50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和维京群岛设有1027个服务站点,为147000名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服务。〔2〕
早期提前开端计划有三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一是以托幼中心为基础的形式,以托幼中心为0~3岁婴幼儿提供早期教养服务为主;二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形式,以家庭访问员对婴幼儿家庭进行家访服务为主;三是混合形式,提供上述两种形式的综合服务。此外,还有少数根据本地特色形成的地方性服务方案,如一些社区的家庭日托等。〔3〕其中,以托幼中心为基础的形式与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形式较为接近。因此,本文讨论的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限定为以托幼中心为基础的早期教养机构中的教师。早期提前开端计划规定,早期教养机构的幼师比最高为4∶1,每个活动室最多8名婴幼儿,配备2名具有合格资质的教师。教师没有教师和保育员之分,均作为主要照顾者,为婴幼儿提供连续的保教服务。〔4〕若是州、部落或者地方的相关规定更加严格,则参照当地规定执行。
教师是决定儿童发展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提前开始法》(2007)(Head Start Act of 2007)、《提前开端计划执行标准》(Head Start Performance Standards)、《美国联邦行政法典》第45号《公共福利法》(45 CFR,2008)等,均对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资格标准作了详细规定。完善的教师资格标准是早期提前开端计划取得成功并不断扩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其相关规定值得借鉴。
一、早期提前开端计划教师入职标准
1.身心健康要求
第45号《公共福利法》规定,所有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基础健康检查(包括肺结核筛查)才能录用,就职期间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复审,以确保没有传染病。此外,工作人员应心理健康状况良好,早期教养机构必须留存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信息。〔5〕
2.犯罪记录审查
《提前开始法》(2007)规定,全美所有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工作人员在就职前必须通过州、部落或者联邦的犯罪记录审查,还必须通过机构所在地行政管辖区法律所要求的州、部落或者联邦的犯罪记录审查或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犯罪记录审查。〔6〕通过犯罪记录审查的人员才有被录用的可能性。
3.语言文化要求
第45号《公共福利法》规定,所有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工作人员在服务于非英语母语儿童及其家庭时,必须熟悉儿童的民族背景和传统,必须能直接或者通过翻译与儿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有效沟通,尽可能为没有英语基础或英语水平较低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良好服务。〔7〕此外,当活动室中大多数婴幼儿讲同一种语言时,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会用这种语言与婴幼儿及其家庭进行有效沟通。〔8〕
4.经验和培训要求
第45号《公共福利法》规定,所有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婴幼儿发展、婴幼儿安全护理、与婴幼儿家长以及其他教师进行有效沟通的方法等。教师必须具有必要的经验,以便与婴幼儿建立连续的、牢固的、支持性的关系。教师还必须具有儿童成长与发展的理论和原则、婴幼儿早期教育、家庭支持等方面的培训经验。〔9〕
5.资质认证要求
《提前开始法》(2007)对早期提前开端计划教师的资质认证有明确要求。
(1)截至2010年9月30日,为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直接服务的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至少要获得儿童发展助理证书(Child Development Associate Credential,简称CDA),并已接受过婴幼儿早期发展培训(或者其他等效培训)。
(2)截至2012年9月30日,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所有教师均应接受过重点针对婴儿和学步儿发展的儿童早期发展培训(或者其他等效培训)。〔10〕
随着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不断扩展,全美范围内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急需大量教师。一些地区很难招聘到符合《提前开始法》(2007)要求的具有儿童发展助理证书的教师,师资缺口很大。针对这一情况,提前开端办公室(Office of Head Start)在2011年发布了《提前开端计划教师的法定学历和资质要求》(Statutory Degree and Credentialing Requirements),对早期提前开端计划替补教师的招聘作了明确规定:若早期提前开端项目已用尽各种方法仍无法招聘到符合资质的教师,则可以雇用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人员。一是具有相关领域的证书而且经过了婴儿和学步儿教养的课程培训。二是在过去的5年内,完成了至少120小时的儿童早期教育培训,内容必须包括与0~3岁婴幼儿发展相关的内容。三是在托幼机构的0~3岁年龄组工作,具有至少480小时的专业工作经验。〔11〕
二、婴儿/学步儿儿童发展助理证书资质认证标准
如上所述,《提前开始法》(2007)规定截至2010年 9月30日,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至少要获得儿童发展助理证书(CDA)。CDA由早期儿童专业认证委员会 (the Council for Early Childhood Professional Recognition)管理。CDA在美国的幼教领域受到普遍认同。目前CDA细分为学前(preschool)、婴儿/学步儿(infant/toddler)、家庭育儿(family child care)、家庭访问员(home visitor)四种类型。其中,婴儿/学步儿CDA(Infant/Toddler Child Development Associate Credential)是特别针对早期提前开端计划设定的,其资质认证标准如下。〔12〕
1.基本要求
申请者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或就读于学前教育职业学校的初中或高中,具有基本的语言、阅读和书写能力。
2.能力标准
这是对婴儿/学步儿CDA申请者进行现场评估时采用的国家标准。标准包括六项内容:建立和维持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提高婴幼儿的身体和智力水平,支持婴幼儿的社会性和情绪情感发展并为其提供积极的指导,与家庭建立积极有效的关系,制订并实施一项适合于婴幼儿需要的活动计划,致力于持续化的专业发展。
3.学习培训要求
申请者需要获得正规培训机构提供的5年内120个小时的儿童早期教育培训证明。培训必须包含8项内容,分别是:规划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婴幼儿的身体和智力发展,支持婴幼儿的社会化和情感发展,和家庭建立良好关系,有效管理项目运行,持续推进专业发展,观察和记录婴幼儿的行为,掌握婴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原则。在12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里,这8项内容每项至少要占10个小时。
4.实践经验要求
申请者需要在过去5年内,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中有480 小时直接面向婴幼儿的工作经验,且必须包括分别针对小婴儿(出生~8个月)、爬行儿(9~17个月)、学步儿(18~36个月)的工作经验。
5.现场评估要求
申请者需要在过去的6个月内,接受一名早期教育专业顾问的现场评估。在现场评估中,申请者需要与至少3名婴幼儿进行互动,且小婴儿、爬行儿、学步儿至少各占1名。早期教育专业顾问会根据能力标准的要求,利用《教师技能测查表》等工具,对申请者进行一次或者连续多次的观察评估。
6.考试与面试
申请者达成上述要求后,可以正式提交资质申请。早期儿童专业认证委员会通常会指定一位代表处理这一申请,包括收集与资质申请相关的文件,安排申请者完成两小时的有关早期教育研究文献的多项选择题考试,面试申请者有关早期婴幼儿护理和教育的实践能力等。顺利通过考试与面试后,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可以获得由早期儿童专业认证委员会颁发的婴儿/学步儿CDA。这一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之后每5年更新一次。
三、对我国的启示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主要是为3~6岁幼儿教育机构培养教师,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师资培养不够重视。为了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的目标,我们可以参考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资格标准,抓紧制定我国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标准。
1.教师入职标准内容全面,以保护婴幼儿的身心安全
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资格标准不仅对教师的教育资质、经验及培训经历等有明确规定,而且要求教师必须身心健康,没有犯罪记录。这是因为0~3岁婴幼儿的身体机能发育尚不完全,教师的身体状况会直接影响婴幼儿的健康,也是因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要完成繁重的日常工作,如果教师心理不适或修养不足,很可能产生职业倦怠,会直接危害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限制有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婴幼儿教师队伍,也体现了学前教育的特殊性,体现了对婴幼儿身心安全的保护。我国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标准时,也有必要对教师的身体状况作出详细规定,还应引入教师职业测评机制,考察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职业兴趣、职业人格和能力倾向等,以保证招收合格人员从事婴幼儿教养工作。对教师进行入职前的犯罪记录检查,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婴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
2.关注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体现保教合一的理念
早期提前开端计划要求每个班级配备2名具有合格资质的教师,且2名教师没有教师、保育员之分,均作为主要照顾者,为婴幼儿提供保育和教育的综合服务。此外,早期提前开端计划要求教师在入职前必须接受过与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相关的培训。这些规定都表明早期提前开端计划对教师兼具0~3岁婴幼儿保育和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视。
目前,我国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大多采用与幼儿园类似的配置,有教师,有保育员。教师主要负责教育工作,保育员主要负责保育工作,保教各行其事。事实上,这种分工不太适用于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养工作,因为与3~6岁幼儿比,0~3岁婴幼儿的身体、智力、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更为密切地交错在一起,日常的生活照料正是促进婴幼儿发展的好机会,而不是局限在一些所谓的教育活动上。因此,我国在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标准时,可以借鉴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经验,尝试打破保育人员和教育人员的区分,强调教师要兼具保育与教育能力,以体现保教合一的理念,全方位促进婴幼儿发展。
3.避免学历门槛过高,看重教师的实践经验和培训经历
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规定教师的资质下限为获得儿童发展助理证书(CDA),而CDA对学历的要求是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近年来更是放宽到就读于学前教育职业学校的初中或高中生也可以申请。尽管对学历没有严格的要求,但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教师入职标准、替补人员招聘要求及CDA资质认证标准等均对教师的培训经历和实践经验提出了详细规定,以保证教师兼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有研究者建议,在设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教师的学历要求时应充分考虑到早期教育的定位。若过分重视0~3岁婴幼儿的早期机构教育,可能会对婴幼儿早期的家庭教育形成冲击。〔13〕此外,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劳动强度大,但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却不高。如果对教师的学历要求过高,不利于吸引对这项工作有热情的人员参与。我国还是一个并不富裕的人口大国,盲目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教师入职时的学历标准并不现实。更可行的或许是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教师的资格认证标准,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以吸引更多有志者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直接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不过,由于专业设置的局限,当前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很少涉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内容。因此,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教养机构教师的资格认证标准应要求申请者必须通过与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相关的科目考试。此外,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实践性很强,因此,在资格认证标准中必须体现对申请者实践经验的要求。与此相对应,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保证学生有到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实习的时间,以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在资格认证标准的考核中,除了常规考试和面试外,还应有现场评估环节,以考察申请者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
4.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背景,尊重多元文化
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十分强调教师要熟悉婴幼儿的民族背景和文化传统,具有相应的外语能力。对多元文化的尊重和理解,是有效开展早期教养服务的前提。我国也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语言、民俗和育儿习惯有很大不同。0~3岁是婴幼儿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办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若能适当任用双语教师或少数民族教师,不仅有助于少数民族婴幼儿学习本民族语言,传承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还可以有效减轻家长在接受早期教养服务时的心理障碍。因此,在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标准时,可适当放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的学历要求,重点培养双语教师,通过职前培训和在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此外,可以依托高校的办学优势,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形式,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从事少数民族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5.建立教师资格更新制度,形成教师终身学习激励机制
美国早期提前开端计划适用的婴儿/学步儿儿童发展助理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此后每5年更新一次,以确保教师及时获取最新的为婴幼儿及其家庭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教师资格终身制确实不利于激励教师终身学习,很难形成有竞争力的职业氛围,会阻碍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教师资格终身制的另一弊端是因为缺乏后续认定程序,很难淘汰那些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胜任的教师。在我国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教师标准时,可以考虑实行教师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前、后均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还应该明确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期,建立相应的再教育机制,规定教师在资格证期满后必须完成规定的培训后才能重新申领,也可以考虑将教师再教育机制与教师职称评定机制相结合,建立促使教师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6〕 〔10〕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ACF.Head Start Act of 2007〔EB/OL〕.〔2011-12-15〕.http://eclkc.ohs.acf.hhs.gov.
〔2〕Early Head Start National Resource Center .Early Head Start Program facts fiscal year 2011〔EB/OL〕.〔2012-02-11〕.http://www.ehsnrc.org.
〔3〕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ACF.Early Head Start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EHSRE) study(1996-2010)〔EB/OL〕.〔2011-09-22〕.http://www.childcare.research.org.
〔4〕 〔5〕 〔7〕 〔8〕 〔9〕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ACF.Head Start Program performance standards and other regulations 〔EB/OL〕.〔2012-03-03〕.http://eclkc.ohs.acf.hhs.gov.
〔11〕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ACF.Statutory degree and credentialing requirements〔EB/OL〕.〔2011-12-15〕.http://www.acf.hhs.gov.
〔12〕Council for Professional Recognition.Child Development Associate Credential (CDA)〔EB/OL〕. 〔2011-11-02〕 .http://www.cdacouncil.org.
〔13〕何敏.中外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比较与思考 〔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07,388(12):28-33.
The Teacher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of EHS in USA
and Its Enlightenment
Dong Sufang
(College of Preschool and Special Educ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Abstract】American Early Head Start,a part of Head Start,provides integrated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services mainly for low-income pregnant women, infants, toddlers and their families. Perfect and mature teacher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are a key factor to EHS success and expanding. Its experience has some inspi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eacher standards for 0-3 year infants and toddlers in China.
【Keywords】USA; EHS; care centers for 0-3 year infants and toddlers; teacher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enlighte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