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语言研究(项目编号:SC12C008)、中央高校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汉字构形学视角下的近代汉语俗字研究(项目编号:13SZYQN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许巧云(1974-),女,山西省寿阳县人,文学博士,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汉语史。四川 成都610041
[摘要]今拾《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中的几则民族词汇:“哨鹿(木兰)”、“昂邦”、 “碟巴”、“堪布”, 以现有大型辞书为参照,对其中解释未尽之处进行补释。除检索清史文献外,也兼及同时代笔记小说、方志等,略陈管见,可为不同学科利用这一文献提供参考、借鉴,同时也可补大型工具书之缺失。
[关键词]《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满语词;藏语词;考补
中图分类号:H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3)06-0078-04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满族建立的一个朝代,民族的融合促进了语言的接触、借用,文献典籍中出现了不少的民族词语。《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1]是康熙朝乃至清史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其中出现的民族词汇,今人或颇费解,今拾几例,加以考释,可促进清史研究、民族研究等相关研究,也可为《汉语大词典》、历代职官辞典等大型辞书的编撰修订提供参考。
【哨鹿】【木兰】
康熙肆拾捌年玖月初肆日直隶巡抚赵弘爕奏折:
捌月拾陆日已经具折,差家人文绶恭请圣安,文绶至今未回。想因皇上哨鹿路远,故未即回。[1](2册P.642)
康熙伍拾伍年拾月貮拾伍日广东广西总督赵弘灿奏折:
又传旨:“皇上哨鹿回来,身子精神狠①好,总督家人回去对你主子说。”[1](7册P.483)
按:打猎时,人仿鹿声吹哨而引鹿谓“哨鹿”。满语称“木兰”。清康雍诸朝都在每年秋季围猎习武,举行“秋大典”。康熙二十年(1681) 在约当今河北围场县置“木兰围场”,以满洲八旗兵为营卫,凡内外蒙古各扎萨克均率左右分班扈猎。场内置行宫。 [2](P.45) 场面相当壮观,《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王礼考》十六《大狩》有载:“木兰者,围场之总名也,周一千三百余里,南北相距二百余里,东西相距三百余里,周遭设卡,伦守之。每岁白露后,鹿始出声而鸣,效其声呼之可至,谓之哨鹿。国语谓之木兰,今即为围场之通称矣。凡围场之名,曰塔里雅图、曰永安莽喀、曰巴颜喀喇……曰沙尔当、曰图尔根伊昭。凡六十余所。每岁车驾大弥,或十八九围,多或二十围,盖于讲武中寓好生之德,与成汤三面解网之意同一揆也。”[3](P.6065-6066)
清代哨鹿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但此一活动非自清始。其实,早在辽代,女真人就有哨鹿的习俗。《辽史·营卫志》:“每岁车驾至,皇族而下分布泺水侧。伺夜将半,鹿饮咸水,令猎人吹角效鹿鸣,既集而射之,谓之舐鹻鹿,又名呼鹿。”清代多位学者在著作中都有相关论述,如清阿桂《满洲源流考》卷十六《国俗》:“《通考》女真,俗勇善射,能为鹿鸣,以呼群鹿,而射之。按:今哨鹿之制,以木为哨具,又象鹿之首,戴之使鹿不疑,惟精于猎者能之。”[4](P.315)清查慎行《人海记》卷下《哨鹿》:“哨鹿之说,《辽史》已有之,但未详其法,今特志之。每岁于白露后三日,猎者衣鹿衣、戴鹿头,天未明,潜伏草中,吹木筒作声,牡鹿闻之,以为求其偶也。遂踊跃而至,至则利镞加蔫,无得脱者。”[6](P.117)七月为鹿发情期,猎鹿者仿雄鹿作声而诱引雌鹿,当源于“由鹿”,即用来诱捕其他鹿的鹿。清郝懿行《证俗文》卷十七:“由鹿谓之哨鹿,又云:‘今制秋狝,谓之哨鹿。猎人冒鹿皮,入山林深处,口衔芦管作鹿声,鹿乃群至,然后取之,即古之由鹿也。唐吕温《由鹿赋》曰:“由此鹿以致他鹿,故曰由鹿。”《说文》云:‘率鸟者,系生鸟以来之,名。则由鹿又当作。”[7](3册P.2619)
可见,“哨鹿”之法当起源于用以诱捕其他野鹿的由鹿,到清代哨鹿成制、成规模。而从康熙二十年开始的“木兰秋弥”,成为清代一项重要的国家大典,哨鹿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八旗官兵的素质,同时也具很重要的政治意义,“通过木兰秋弥活动,绥服、团结内外蒙古各部,使之成为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重要政治支柱。”[8] 《汉语大词典》《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清代卷)对“哨鹿”及“木兰”解释内容大致相当,未对哨鹿之法及与之有关的“呼鹿”、“由鹿”做进一步解释,今检相关文献,补之。
【昂邦】
康熙肆拾年拾月贰拾肆日陕西甘肃提督李林盛奏折:
御前噶喇昂邦吴达禅、二等侍卫喇西传旨,着铨等赍来,皇上赐有食品物件,并有吴达禅等清字旨意,为此,先期禀知。[1](1册P.59)
康熙肆拾伍年拾月贰拾玖日直隶巡抚赵弘爕奏折:
臣于拾月初拾日前往天津会同内务府包衣昂邦赫硕色等查勘水田,自天津起身到永定河查看两岸堤工,原俱于限内赔完。[1](8册P.655)
康熙五十七年闰八月初一日杭州织造孙文成奏折: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准内务府清字文开:带管包衣昂邦事董殿邦,于十月二十四日传旨。[1](8册P.299)
按:“昂邦”为满语音译词,又作“按班”。本义为“大”,后沿用为“大臣”。《汉语大词典》只收“按班”,解释为:“满语,大臣,又译为昂邦。如尚书称阿思哈按班,侍郎称阿思哈尼按班。”没有书证,只有两个用例,且未收“昂邦”。《中国历史大辞典》“昂邦”“按班”均未收,只收“昂邦章京” [2](P.300),见后文。《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释“昂邦”为“满语。义为大臣。”[9](P.493)《清史满语辞典》释“按班”为:“又作昂邦,满文为“amban [ampan]。amban(按班)为臣、大哉之大。汉义为大臣、大员。”[10](P.22)
今查检清代文献,知“昂邦”本义为“大”。清李桂林、顾云《(光绪)吉林通志》卷二十七《舆地志》十五:“……父曰阿马,母曰葛娘,大伯曰昂邦阿马,叔曰曷克赤,子曰济,女曰义……要曰该蜜,不要曰该辣库,小曰阿卽格,大曰昂邦,买曰乌打蜜,卖曰温嗟蜜……。”[11](P.503-504) 清张伯英《(民国)黑龙江志稿》卷四《地理志》:“(小依吉密河)注于呼兰河、昂邦河县东三十五里。昂邦,清语大也,一作安邦河。”[12](P.159)
“昂邦”本义为“大”,由此沿用为“大臣”、“首领”。二者具有渊源关系,《清史满语辞典》云满语“为臣、大哉之大”,汉义为“大臣”,似不确。这一意义在更早的时代已经出现,参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三《按班》:“按班如言首领大人,金时或对音‘谙板……后审定为阿么巴,又审定为昂邦,又审定为按班,此两字乃三合为阿么巴最审也。”[13](P.82)
关于涉及昂邦的官名,以“昂邦章京”为例,《中国历史大辞典》释为:“官名。满语音译,后金天聪八年(1634)定总兵官为昂邦章京。”[2](P.300)《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释“昂邦章京”为“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总兵。”[9](P.493) 《清史满语辞典》“昂邦章京”条释“昂邦”为大臣,“章京”释为“有职守的文武之官。”而汉义则直接释为“总管大臣、大将军。”[10](P.22)究其实,满文的janggin(章京)即汉语“将军”的音译,以上解释“武职”为是,“有职守的文武之官”似不确。清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九》:“夏四月辛酉谕曰:今我国官名俱因汉文从其旧号,……夫知其善而不能从,知其非而不能省,俱未为得也。朕虽未成大业,亦不听命他国。凡我国官名及城邑名俱新易以满语,勿仍袭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备御等旧名。嗣后,赏册书名定五备御之总兵为一等公,一等总兵官为一等昂邦章京,二等总兵官为二等昂邦章京,三等总兵官为三等昂邦章京……”[14](P.369册P.109)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为了防止满族人汉化,皇太极谕示摒弃汉人的原有官爵、城邑名,而改用满文音译名。上文康熙朱批用例中的“噶喇昂邦”、“包衣昂邦”到底何指?清方浚师《蕉轩随录》卷三《清语官职》有详细的论述:“……固山额真,又名固山昂邦,凡固山读如姑色,昂邦读如按班,下同此,即今之都统;……驻防昂邦章京,今之驻防副都统司;……噶喇昂邦,即左右翼前锋统领;戈什昂邦,又名郭齐哈昂邦,即御前大臣;包衣昂邦,即总管内务府大臣。”[15](P.108)
《清史满语辞典》收“包衣昂邦”和“包衣大”两个词条,并分别加以解释,释“包衣昂邦”为:又作包衣按班。满文为boo i amban [poo i ampan]。Boo i(包衣):家内的;amban(昂邦):大臣、大员;汉义为家内之臣,汉名为总管内务府大臣。官名。释“包衣大”为:满文为boo i da[poo i ta],boo i(包衣):家内的;da(大):头目、首领、根、本。汉义为包衣头目,汉名为管领。官名。[10](P.34)词典把“昂邦”释为“大臣、大员”,把da(大)释为“头目、首领、根、本”,不确。参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二:“总管内务府大臣,清语称包衣昂邦,即包衣大。”[16](P.29) 该词典后出转精,前言谈及“对清代衙署职官、封爵赐号等满名的解释,散见于清代官书、文集、笔记及某些东北地区的方志。近代学者对此也做过研究,但总的来说,收录未备,在解释上亦有未能尽如人意处。”又云:“我们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广采清代史籍(包括《清文鉴》等满汉合璧书籍),目的是给清史、清代文学的研究者和爱好者在研究、阅读清代史籍时,解决一些满名方面的疑难。”[9]总体来看,词典释词较为准确,引用有据,但囿于条件,只引用史籍资料,未求索笔记、方志,同时缺少从语言学角度对词义的深入阐释。
【碟巴】【堪布】
康熙五十七年闰八月二十四日料理军务都统法蜡、四川廵抚年羹尧奏折:
臣等自川省备兵以来,凡西藏情形信息,无不留心体察。向闻达则哇地方,虽系西藏所属,其碟吧②名大克咱者,素于拉藏不合。[1](8册P.321)
康熙五十八年正月十三日四川总督年羹尧奏折:
现今巴尓喀木沿途有名地方,皆西海各部落交纳差事之处,碟巴大克咱将旧有之营官、堪布,悉用心腹之人换替,而西海王贝勒等竟无言者。待以羁縻,施之驾驭,则无不可,若与我兵同行,窃恐贼人及得知我动静。[1](8册P.386)
按:“碟巴”、“堪布”均为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名,是达赖班禅的高级侍从,握有军权,管理喇嘛的首领称“堪布”,管理地方老百姓的称“碟巴”。 《汉语大词典》释“堪布”为“藏语音译词。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僧官名,为达赖、班禅的高级侍从,握有大权。”释为是,不赘言。关于“碟巴”和“堪布”的官职,清方浚师《蕉轩随録》卷十《西藏》载云:“自前后藏东至里塘,司其地者皆以僧与民长杂治之。而僧尤重,在前藏者曰达赖喇嘛,在后藏者曰班禅喇嘛。此其尤尊者,呼曰胡土克图。胡土克图者,师也;其弟子曰班弟,班弟所任职曰仓储巴者,主其财,任其烦事,其分居他部为喇嘛之长曰堪布,而民长曰碟巴,又有堪布兼碟巴者,盖西夷所敬,惟僧也。”[15](P.406)西藏施行政教合一,所以,此二官名也用于宗教。清李元《蜀水经》卷十《若水》:“……称佛四弟子之一饮酒杀生,善役鬼驱神……其徒阐黄敎者为胡图克图,其次掌黄敎者为堪布,又其次辖地方民人者为碟巴,民听约束。”[17](P.728册P.302-303)碟巴管理地方事务,包括藏族非常重要的丧葬礼俗,文献都有相关记录。如清邹弢《三借庐赘谭》卷七《西藏陋俗》:“《旃林记略》云:……盖贫乏之家不能用司剐,而自剐者也。司剐者卽丐头,多拥巨赀,亦有碟巴管束。”[18](P.1253册P.701)
西藏选拔官吏也有明确的规定,清人黄沛翘《西藏图考》卷六《人事类》提到这些管理者的选拔的条件,而且对相关的职位都做了具体阐释:“西藏委用头人,由住藏大臣、达赖喇嘛选择,亦取才品及家道殷实者。……凡放大小碟巴,皆于此等人中选用,至于出使头人称谷操,传事头人称若尼尔,管理家计头人称业尔巴,听役头人称乃兴巴,其各地大头人称碟巴,次称热熬、称十布。凡统领兵马之官有五:总统之大头人称戴本;其次称甲本,管兵二百名;次称如本,管兵一百名;称赖本,管兵四十五名;称局本,管兵十名。又有小头人称郭度。以上所委之碟巴、头人,即征收所辖其地之钱粮以自赡。”[19](P.189)
《汉语大词典》《清史满语辞典》《中国历史大辞典》以及其他相关词典③均未收“碟巴”一词,当补。
注释:
①康熙朱批奏折文献中“很”与“狠”通用,“很好”出现1例,“狠好”出现7例。
②从我们所检的文献用例看,均用“碟巴”,写作“碟吧”仅见上举此例,当为笔误。
③包括张政烺主编《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余鹿年编着《中国官制大词典》、唐嘉弘《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大辞典》、徐连达主编《中国历代官制词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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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清)邹弢.三借庐赘谭[M] //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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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08-20责任编辑:许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