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才是最好的环保秀

2013-04-29 09:14李晓亮
晚报文萃·开心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碧水防治法惩罚性

李晓亮

温州的一条新闻曾引发大家热议:瑞安市、苍南县因河道污染频频被网友叫板当地环保局,两局长相继被网友悬赏20万、30万下河游个二三十分钟。本以为局长们不会接招,谁知别人见招拆招,借力打力,温州市环保局在(《温州晚报》上竟然刊发整版广告,盘点2012年度的七大环保成就。

一个整版彩版广告至少十几万,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为何不拿钱治污,而是明知不能服众,还要厚颜夸耀政绩?”面对质疑,温州市环保局局长解释“只是时间上的巧合”。这个理由牵强得就像登在报纸上的“七大环保成就”一样,苍白无力,更没人信。

面对民众日益强烈的环保诉求,政府需不需要回应?当然需要。问题是,该怎么回应?环保政绩应该怎么秀才最得体?才能被民众信服?这是当下摆在所有环保部门面前的深刻选题。从上述事件看,至少劳民伤财的刊登广告之法,不仅适得其反,反而徒增笑柄。

如何让民众真正体会到自己在环保方面切实做出的成绩呢?鉴于目前国内严峻的环保形势,其实方法有很多,甚至不需要出什么大力气,不需要任何花边动作花样嘘头,仅仅是尽职履职,做好最基本的本职工作,就算是出彩的先锋楷模了。

所谓的本职,也就是基本的“赏善罚恶”。辖区严守环保要求,在环保方面不偷工减料的守法企业,可以适当奖赏,以示表彰;而对那些违法排污的环保钉子户,哪怕它是有背景的纳税大户,也绝不手软,依法施以惩罚性顶格处罚,以儆效尤。

那么这样的环保执法,自然能赢得民心民意,平时的环保政务及时公开,不用花冤枉钱在报纸上打广告,民众自然也能感受到“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是如何得来的,是否实至名归;而“生态环保工作满意度”可能也还不止提升水淋淋的几个百分点,而是实打实地获得大幅上升。

其实,温州“重赏泳夫”的做法也非首创。很多年前,广州河涌治污时,就有领导带头游河涌的“表决心”做法。但是,不管广州还是温州,也不管是治理空气还是土壤、地表水还是地下水污染,都不应是民怨沸腾后的无奈倒逼之策,也不应是领导为了政绩心血来潮之举。不是审美的需求,也非政绩的需要,而是最强烈最执著的民意使然。宜居和谐的生存环境,是环保的唯一目的和我们的最终要求。可惜,环保部早前还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布全国土壤污染信息。

为此目的,制度革新必须跟进,《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侵权责任法》等维权利器,必须适时修订增补,适应最新形势。而类似长治水污染,一次处理38人,长治市市长因之去职等环保问责风暴,也该常规化。官员有责,直接下课,企业有责,必须负担“惩罚性赔偿”,这样的环保执法,才能力挽狂澜,缓解中国目前的环保窘境。

回到回应环保诉求问题上,在严格的环保执法下,在公众监督参与下,碧水蓝天、海晏河清的环境,就是最大的环保秀。吸一口甜丝丝的空气,捧一掬清冽冽的泉水,抬头鸟啾,低首草幽,这样的政绩,何须吼破嗓子满世界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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