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结婚后,我和丈夫实行AA制。后来,孩子出生,婆婆生病,既要照料孩子,又要照顾婆婆,还要上班,我遂辞职回家。如今5年过去,我发现丈夫背叛了我,为了尊严我决定离婚,可是,根据AA制协议,丈夫的家财没有我的份,一离婚我将衣食无着。可我不甘心,我对家庭的贡献可比他大得多,请问:丈夫应当给我补偿吗?
答:
你和丈夫約定实行AA制,带来的结果便是你挣的钱归你所有,他挣的钱归他所有,一旦离婚,你们之间将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对你而言,显然不利,因为这意味着你没有财产,而他拥有很多财产,而如果你“净身出户”,对你来说,又不公平,正如你所言,你对家庭的贡献可比他大得多。那么,你对家庭的贡献可不可以折算成金钱,离婚时由他给予补偿呢?
其实,你所思考的事情,法律已经考虑到了。《婚姻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据此规定,你在离婚时可以提出要求,他应当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