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鬼市”又称“鬼市子”即夜间集市,至晓而散,最早以售卖估衣为主,其他货物鱼目混珠,既有来路不正,也有珍奇物品,更有假货蒙人。北京城清朝末年“鬼市”极盛,一些皇室贵族的纨绔子弟,将家藏古玩珍宝偷出换钱,亦有一些鸡鸣狗盗之徒,把窃来之物趁天黑卖出,古玩行家经常拣漏买些便宜。
这名字源于“不做人专做鬼”的鸡鸣狗盗之徒,把窃来之物趁天黑拿出来卖,谓之“见不得光”。旧时的“鬼市”就在一片空地儿上,没有灯光照明,逛“鬼市”的人或提着灯笼,或打着火石,光亮幽幽,照着来往人影飘忽不定;更有奸商乘着黑暗卖一些见不得人的赝品,买与卖全在黑暗中进行,双方交易全凭一厢情愿,因此“鬼市”的名号就逐渐传开了。20世纪50年代至八十年代中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鬼市”曾一度销声匿迹。直到八十年代末期,上海会稽路及北京附近等地的“鬼市”才又“死灰复燃”。
和现在人们在鬼市上淘宝贝的心理不同,最早的鬼市其实就是一个“破烂市”,各家不用的旧物加上走街串巷“喝”来的破烂都能在这里找到买家。
鬼市最早出现在明清时,到了清朝就已经非常发达了。之所以天不亮就形成市场,主要是为了规避“政策风险”。当时鬼市上什么都卖,甚至连一些宫里的器物也有人私下贩卖。由于没有固定的摊点,且开市时间早,给这些‘灰色交易提供了方便之门。
早期的鬼市货物以家庭生活用品为主,到后来就逐渐出现了‘大件,如旧家具、旧电器甚至古玩。鬼市实际上也是一个能够让废物得到再利用价值的地方,很多平时买不到甚至已经看不到的东西都能在这里寻到。
“鬼市”的交易过程很有讲究,买主把钱袋子往肩上一搭,过不了多久就有人上前招呼。无论金银铜器还是家里用的针头线脑,这里都能找到。买卖双方一般直接杀价,少有像在电视里看到的隔着袖子讨价还价——那只是贩马时的交易方式,为了不让马看见价。
到了民国时期,鬼市已经成为很多人固定“抓货”、谋生的地点了。当时的鬼市实际上就是一个中间市场,先是那些走街串巷‘喝来的破烂卖给鬼市的卖家,再由他们分门别类出售给买家。后者可以将这些买来的破烂再加工,卖到更高一级的市场上。举例来说,会修钟表的也许今天在鬼市上买块表盘,过两天再买个表芯,鼓捣成一块表就拿到钟表铺去卖掉。说来很难相信,有不少人当时就是靠这个营生的。
鬼市的物品,大部分是"担大筐"的人走街穿巷吆喝着收来的破烂,如破旧棉被褥、脏衣服、废弃的锅盆碗灶、过时损坏的唱机唱片及废铜烂铁。“担大筐”的人用极低的价钱买进,稍加修饰,然后再加价卖出,从中获利。因为“担大筐”的人通常是白天外出收货,第二天天微明时来此卖货,一则可以借着天黑“打马虎眼”卖个好价钱,二则不影响白天继续去收破烂。鬼市的另一部分物品,是破落家庭出卖的旧物。一些家道中衰的富家子弟,靠出卖祖上遗留下来的物品来维持生计。碍于情面,这些人不好意思在白天抛头露面地公开处理家产,无奈到鬼市来充当卖主。由于他们不懂得行情,货真又要价很低,极容易出手。所以常光顾鬼市的买主偶尔可以用很低的价钱买进善本图书、名人字画、珠宝玉器等高档货。这也是鬼市一直比较繁荣的原因。再有少数物品,被称为"小货",很可能由于来历不明而偷偷模模到鬼市来销脏。卖者敢卖,买者自然敢买。"小货"出手极快,价钱也非常便宜,可谓"物美价廉"。
鬼市的摊点没有固定的物品,"有嘛卖嘛",货物更是良莠掺杂,全凭买主的一副好眼力。因此有此极精明的小买卖人,专门坐吃鬼市,这边买,那边卖,从中渔利。鬼市的交易,采用:把地干"的方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人走一抹脸,从不认帐。物品不是以质论价,而是以人要价。遇上衣衫破烂的穷人,或许花上"仁瓜两枣",就可以买上急用的物品。如果是衣冠整齐的有钱人,价格马上翻番,三倍五倍不止,非狠狠宰他一刀不可。因此鬼市也是投机者活跃的天地。
“鬼市”的摊贩多是白天走街串巷收买旧货“打小鼓儿”的。“小鼓儿”又分软硬,打硬鼓儿的:本钱较多,专门去京城旧官宦府邸、富户豪绅之家,收买金银首饰、细软皮货、硬木家具、古玩玉器、书画法帖等贵重物品。穷困潦倒的官宦富绅之家急着用钱想卖几件物品,拿到市场去卖又怕丢面子,又急着用钱,往往是给钱就卖,因而打硬鼓儿的获利甚多;打软鼓儿的:多串北京内外城的贫民区,收购一般居民的废旧物品,即使买满两大筐货也卖不了几个钱,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打软鼓儿的在民国初期都在大筐里装上几包火柴,用以易物,故打软鼓儿的又称“换取灯儿的”。
买货的人叫“跑晓市”的,大多是各行各业的行贩。买家手提马灯,在地摊前照来照去,搜寻着各自需要的旧什物,作为原材料或半成品,买回去加工制成商品出售。这就构成了“鬼市”的特点,到这里卖货的人是卖完了再买,到这里买货的人是为了再卖给别人。在这一买一卖中,货物几经倒手,资金在流动中增值。这就是“鬼市”从衍生到发展的强大生命力。
“鬼市”地摊对收藏者来说是一块“风水宝地”,卖家往往是在地上铺一张报纸或一块塑料布,摆上几件古玩玉器、或真或假的古旧工艺品、旧书老报,然后便蹲在一边,只用眼睛余光扫视着行人,绝无高声叫卖的。买家则悄悄穿行于地摊之间,尤其是稍微内行一些的买家,即使看到自己中意的东西也绝少直接问价,而是“顾左右而环视”,假装外行人。在心理上,鬼市卖旧书古籍的人,希望将带的旧货在天亮之前顺利卖出,天亮光线好了,城管工商也来了;而去买古籍旧书的人,又生怕去晚了,好东西被别人买走。买家、卖家心理上的双重作用,造就了“鬼市”的兴盛。
“鬼市”买卖,有脏货、老货,出过精品,也有赝品,破烂货,坑了不少人。一夜暴富不是神话,血本无归也不是瞎话,能耐全在一双眼上,赔了赚了都在肚子里。悲喜事儿且不提,趣事倒是不少。比如:一人戴着水獭帽子去鬼市,恰逢人多密集,你挤我我挤你,突然帽子没了,一看那个人戴的帽子和自己的一样,正想说话,那人说;帽子没了吧,你看我怕帽子没了,把帽子结个绳。其实偷帽子那个人就是他。他提前在自己的头上结个绳,让失主有口莫辩。另一人穿着裘皮大衣溜鬼市,看见地摊上摆着一块裘皮和自己穿的裘皮颜色一样,问问价钱也不贵,他一想如果我的大衣破了,以后修补这块皮子颜色正好,没花多少钱就把那块皮子买下。回到家中,爱人问他你的皮衣后头怎么少一块皮子,他脱下皮衣一看,窟窿和刚在鬼市买的裘皮大小形状严丝合缝。
鬼市往来的,除了正经买卖人,三教九流粉墨登场,但买卖归买卖,大家看货说话,一旦钱过手,双方不许纠缠,这算是行规。20世纪九十年代,在天津鬼市,好多人围着一个卖皮箱的,那人要五十元,大家说连二十元也不值,没有收藏价值,也没有使用价值。不大一会,过来一个五十来岁推自行车的,二话没说,五十元把箱子买下,大伙一看来了个冤大头,风凉话一大堆,那人不理,把大伙推开,几脚就把箱子踹了个稀巴烂,三下五除二把外皮撕开里面露出亮闪闪的金属,卷吧卷吧一大捆绑在自行车上。那人说这是白银,箱子是船上水手用的,专用白银来防潮,要不是你们这么多人起哄驾秧,要么我才不在这拆呢,省的人家卖主看见焉心。
逛过几次“鬼市”的人,多少都会对它有一些感情。它就像一村头粗汉,有它朴实的狡猾与世故,但它热情,不拒绝任何人,上至宫廷政府,下至破烂行当,谁也没有特权,它都笑呵呵跟你摆谈。买的卖的,没有光环,没有摆饰,货就是货,哪怕皇帝的玉玺,到这也就是三五根指头的事。
但在没逛过“鬼市”的人眼里,“鬼市”已经是一个早该告别历史舞台的古老名词,卫生环境脏乱、市场秩序缺乏管理、清晨经营扰民、成为销赃窝点、暗中鼓动偷盗、诱发社会治安问题、消费者缺乏权益保障、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影响城市形象……说到底,这玩意儿只要“活”着一天,都有碍眼的罪。
也不无道理!“鬼市”这种混乱缺乏有效管理的自发市场形式注定将要被淘汰。随着城市改造,旧房拆迁,城管部门的干预,鬼市渐渐被逼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高档的古玩城和新的交易场所,以前摸黑起早,萤火烛光的市场,如今一派古色古香,透着低调的奢华,走到门口,衣着鲜艳大红旗袍的漂亮迎宾小姐,彬彬有礼对你欠身一笑:“欢迎光临!”
于是,天津的鬼市、西安的鬼市、上海的鬼市、广州的鬼市、成都的鬼市……统统变成了古玩城。一些勉强挣扎的“鬼市”也一搬再搬,当代人是否应该给它一个不一样的新面孔,让它继续书写百年而来的历史,和充满希望的未来?
有人说,成都最美味的小吃,就在街边,在大街小巷,在手推手上。气派的星级酒店永远也替代不了真正的美食。“鬼市”就是古玩界的美食,从20世纪走过来的古玩家,谁都忘不了这个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