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丘总督在任时,遇到这样一个案件:
有个小气鬼请一个裁缝做一顶帽子。小气鬼拿着一块布,问裁缝:“这布够不够?”裁缝量了布后,说:“布够了。”
可这个小气鬼觉得裁缝要赚他的布,于是,他问:“那这块布够不够做两顶帽子?”裁缝看透了他的心思,回答说:“够。”
小气鬼还不罢休,又问:“够不够做3顶帽子?”裁缝又说:“够了。”小气鬼又问是不是够做4顶,裁缝点头,小气鬼说:“5顶呢?”裁缝还是点头。就这样,他们谈妥了,这块布做5顶帽子。
等到约定取帽子的那天,小气鬼到了裁缝店。他看到裁缝拿出做好的5顶帽子,那帽子小得只能套在手指上。小气鬼发现自己上当了,于是到桑丘总督那里告裁缝的状。
在法庭上,原告小气鬼坚持要裁缝赔他的布,而被告裁缝却坚持要小气鬼付工钱。桑丘总督听了两人的话后,做了这样的判决:裁缝不准要工钱,小气鬼也不准要布,做好的帽子充公,送到牢里给囚犯用。
你知道,裁缝与小气鬼的争吵是因为什么而引起的吗?总督的判决是否合理?
解析参考
我们一眼就能看出小气鬼要做的帽子根本就不是裁缝说的帽子,此帽子非彼帽子,他们争吵的原因就是因为帽子。
小气鬼发现自己上了当,帽子做了5顶,居然没有一顶能够派得上用场,他很气愤。但是,小气鬼为什么会上当呢?原来小气鬼只问了裁缝他拿来的布够不够做两顶帽子、3顶帽子、4顶帽子甚至5顶帽子,而没有明确说明要做多大的帽子或者谁戴的帽子,因此,裁缝就抓住小气鬼这个不明确的、含糊的概念,故意整了整小气鬼。
当然,严格说来,裁缝的思维方法也不对。在一般人看来,“帽子”这个概念基本上是明确的,我们所说的帽子指的就是头上戴的帽子。裁缝把小到只能套在手指上的“帽子”说成是人们认为的帽子,不得不说他有意混淆了帽子的概念。
既然小气鬼和裁缝双方都存在逻辑问题,因此,桑丘总督的判决是比较公正的,他这样做使两人都有所损失,小气鬼失了布,裁缝没有得到工钱而白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