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峰
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不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一种“古而就有”的新的现象——流动摊贩复现,他们随着劳动力转移的大环境不断涌入我国各大城市,并且这种现象呈愈演愈烈的趋势,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流动摊贩的危害性
1.流动性快,对社会安全、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2.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市容环境,导致交通安全风险。(1)流动摊贩大多不去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证件,无须承担他们经营行为应缴纳的税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2)流动设摊人员普遍意识行为较弱,经常将自己经营的食品垃圾随地丢弃,原本干净的地面一片狼藉,造成市容环境被破坏。并且,流动摊贩经常将摊位放在人流集中的地方,这些地方往往是一些居民区附近,浓烈的油烟味及喧闹的声音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3)流动摊贩占道摆摊,侵占了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尤其是在一些狭窄的道路占路经营,形成摊占人行道、人占车行道的恶性循环,造成人为的交通拥堵,使得原本交通就不通畅的道路压力倍增,影响交通安全。
二、流动摊贩的经济现代性博弈分析
流动食品摊贩占道设摊虽然带来很多弊端,但其存在与发展由政策制定、政策理解、政策执行以及现实的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同时各方参与人在自己利益方面也存在经济博弈。
1.流动摊贩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流动设摊属于低成本经营,经营人无须办理证照,无须租用场地,只需一辆三轮车或是几张桌子、几片塑料布,在人行道上一放,便形成了经营场所,其经营成本比在固定摊点经营者低,这些行为与经济学上的成本收益理论一致。
作为社会管理人的政府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授权,对摊贩进行处罚,这就决定了他们也是一个“经济人”,有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意愿,有时候会不计成本地开展各种执法手段。同时由于执法目标不一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所付出的成本往往大于收益。由于两者存在着观念上的差异,于是走进了一个政府前来执法时摊贩离开、政府管理人员离开摊贩又重新设摊的怪圈。政府不得不扩大执法人员的数量、加大执法力度,这无形中加大了公共财政的负担,从而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福利。
在流动摊贩管理中,最典型的参与者就是政府部门和流动摊贩。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他们是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博弈,政府部门希望通过执法来管理流动摊贩的活动,流动摊贩面对执法人员虽心存恐惧,但为了生计只能硬着头皮与政府部门“躲猫猫”,其结果就是政府无法通过执法行动真正解决流动摊贩的问题。理论上可以通过简单的博弈模型得出同样的结论,具体见下表1。
假设表1中流动摊贩的固定收入为B1元,政府执法会给他带来A1元的损失,A1=F(x),x用来衡量政府执法政策的努力程度,其中0
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如果存在一个x满足B1-A1>0,而且B2(x)-A2>A2(0),则均衡为执法与经营;如果x总能满足B1-A1>0,且B2(x)-A2 从某个角度去看,在流动摊贩与政府的博弈中,前者处于一种主动地位。最后的均衡状态是:摊贩仍然顽强地经营,而政府在实质上不再坚决执法。就如现实生活一样,执法人员出来执法,流动摊贩撤离;执法人员离开,流动摊贩回来继续经营。这实质上是一种不稳定的均衡状态,决定性因素是政府禁止设摊的决心与动力对流动摊贩和执法人员均没有稳定可预期的计划,这种所谓的平衡并不能长久。在这种条件下流动摊贩问题将无法真正得到解决。 2.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部分公众对政府取缔、劝导流动摊贩的工作不理解。现实中一些市民贪图自己购物的方便,认为在这些摊点上消费很便利,喜欢顺道购买,而且非常同情经营者,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小部分公众替占道经营的摊贩辩解,这在无形中也助长了非法占道经营的泛滥。在一些地方,公众对于流动摊位有需求,才导致在需求下的流动设摊供给。但是,由于流动摊贩的存在,部分固定摊点的商贩收益受到影响,有些人从固定摊贩转变成流动摊贩,这既增加了流动摊贩的管理难度,也减少了政府的税收,降低了财政收入。 3.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博弈 由于近几年城市发展迅速,以前的一些市场布局主要分布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扩大,一些原本的“下只角”的人口导入量急剧增加,导致市场布局与人口规模呈现不匹配的现象,于是给这部分居民的日常购物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他们不得不在流动摊贩那里购物。同时原本的经营模式也难以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据调研发现,所有的消费者都希望自己购买物品的时间越少越好,但是在商店购买物品需要排队,所花的时间较多,而在流动摊贩那里购物,几乎是立等即取,并且流动摊贩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完全开放的、自主的空间,这正是流动摊贩便捷性的体现。市场靠消费存在,非法占道经营由于有一定的消费群,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摊点群或规模不等的马路市场,从而使流动摊贩的经营有了利益保障。这使政府取缔、劝导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尤为严重。 4.政府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 承担对流动摊贩管理职责的主要有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及所在街道镇。然而由于管理部门职责不同,存在交叉管理、重复管理甚至导致有时候都不管理的尴尬局面。在食品安全方面,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其食品的安全,然而对于流动人员的健康证,摊贩往往是想办理但是不知道如何去办理,又或者是办理程序过于复杂。城市管理部门监督其是否会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产生影响,这是政府与摊贩冲突最激烈的一个环节。因此,合理有效的管理流动摊贩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但是一些部门却以自己部门利益为先,各扫门前雪,不想直接接受这个“烫手山芋”以免影响自己部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造成一种互相推诿的局面。
5.流动摊贩和居民之间的博弈
流动食品摊贩与周围居民之间既存在对立面又具有合作、需求关系。通过与流动摊贩的交流,他们普遍反应他们在此地已有一些年限,对周围的环境及居民比较熟悉,具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他们都乐意在此做生意。与此同时,在与居民的交谈中,居民也反应他们需要这些流动摊贩,不仅是价格比较便宜,同时购物也比较方便,尤其是一些经营早点的摊贩,居民的需求量很旺盛。《东方时空》的报道显示:有97%的人在路边摊买过东西,经常买的达到44%。由此可见,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居民对流动摊贩还是会存在依赖性。然而他们又对流动摊贩影响市容环境及他们的生活比较反感。每到“上海夏令热线”投诉时候,对于周围流动摊贩影响生活的投诉占全部投诉的50%以上,这表明居民对于他们是既爱又恨。
6.流动摊贩与固定摊点摊贩的博弈
笔者对固定摊点摊贩的调查表明,几乎所有拥有固定摊位的摊贩曾经都有过流动设摊的行为。在询问其为什么从流动设摊转变为固定设摊时,他们表示:政府对流动设摊管理严格,固定设摊比流动设摊经营环境更好。
然而他们也都反映从流动摊贩变为固定摊贩,在经营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他们的收益要比以前降低20%,这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固定摊位费比较昂贵。通过调研,长征地区一间不到30平米的房屋,租金都在2600元以上,如果摊贩不对其食品进行涨价的话,那么他们的利润要比流动摊贩低很多。
二是由于有摊位费的存在,部分摊贩对其食品进行涨价,一般提价20%,虽然单价上涨了,但是居民的消费数量降低,导致其利润还是比以前略有降低。
流动摊贩具有流动性的特点,有时候在固定摊位附近也会出现流动摊贩的身影,由于流动摊贩的成本低廉,他们所出售的产品价格也相应较低,因而增大了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减少了固定摊贩的销售数量,降低了固定摊贩的收益。最不利的结果是诱惑固定摊贩再次成为流动摊贩,导致国家财政税收降低,国家为了管理好流动摊贩增加政支出的恶性循环。
三、经济现代性基础上的有效对策
“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经济要发展,社会要稳定”这是新形势下社会公众的共识。流动摊贩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之一,政府可以通过对其有效的管理,将其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摊贩经济”不仅可以成为城市新的就业增长点、缓解目前就业难的压力、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满足广大社会公众的日常需求,促进经济有序发展。
1.建立健全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制度,加强有序管理。
2.采取财政补贴政策,引导摊贩从“流动”转为“固定”。
3.疏堵结合,提高城市规划与管理水平。
4.积极动员第三方组织,加强社区自我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如果采取上述系列措施,政府各部门和流动摊贩之间可以达到“均衡”的合作关系。在效率曲线上,存在“帕雷托改进”的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完善,达到“道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也就是说,政府部门管理效用的增加不会损害流动摊贩的利益,反而会增加相互之间的利益。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谢林指出,所谓的对立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在效率曲线上必然存在一点,使得博弈当事人的利益是一致的。
从城市管理过程中政府与流动摊贩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当政府放松管制(管理成本最小)、摊贩守法经营时,双方互动性的博弈实现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达到政府与流动摊贩的双赢局面,社会和谐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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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