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
中小学生有他们“成长的权利”——这是为我们成年人、甚至中小学教育者所严重忽略的。在我看来,至少有三大权利被忽略、甚至是被剥夺了。
这些从睁开眼起就要忙着背书,做习题的孩子,已经没有时间欣赏自然的“黎明”之美,又从何去体验精神上的“黎明感觉”!
被忽略、被剥夺的,首先是“好奇、探索、发现的权利”。中小学生面对的永远是一个神秘的世界,他有一种好奇心,要去探索和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世界。
我在回顾自己的一生时,总要怀着感激的心情,回想起我的中学老师——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老师,如何精心培育我们这样的好奇心,探索热情。在我的感觉中,那时候,每一堂课都是一次精神探险,都会发现新大陆。我们总是怀着极强的期待感,以至神秘感,走进课堂,渴望在老师指导下,闯入一个又一个的科学的迷宫,解开一个又一个的宇宙的奥秘。在高中毕业时的学习经验交流会上,我介绍自己的学习体会,第一条就是要带着好奇心去学习,这样学习才有兴趣,把学习每一门功课当作精神的享受。可以说,正是这样的从中学获得的经验,照亮了我一生的治学之路与人生之路。后来我在很多的场合都引用了我的大学老师林庚先生的一段话,来说明这样的少年经验、中学经验的普遍意义:“诗的本质就是发现,诗人要永远像婴儿一样,睁大好奇的眼睛,去看周围的世界,去发现世界的新的美。”
我还谈到所谓“黎明的感觉”,每一天都是新的生活的开始,用初醒的好奇的眼光和心态,去观察、倾听,阅读,思考,从而不断有新发现的冲动和渴望。应该说,这样的生命的新鲜感,这样的“黎明感觉”,这样的好奇心和探索热情,本来是属于生命才刚刚开始的中小学生的,是他们的天性所在,也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中小学教育的第一天职,就是呵护这样的黎明感觉,这样的生命的新生状态,保护和培育他们的好奇心,探索心。
现在的问题,正是孩子的这一“天赋权利”被扼杀、剥夺了!我在好多场合和当代中学生谈到我的中学经验,他们听起来都像是天方夜谭,因为“好奇”和“探索”正是应试的天敌,他们所受的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把天生的好奇心、探索热情抹杀掉。因此,这些从睁开眼起就要忙着背书、做习题的孩子,已经没有时间欣赏自然的“黎明”之美,又从何去体验精神上的“黎明感觉”!
我真想高呼一声:请把“黎明感觉”,把好奇、探索的权利还给我们的孩子!
我们应该把“生活在自然中”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命题提出来,让孩子在泥土里打滚,在山野间疯跑。不要剥夺他们仰望星空的权利,不要剥夺他们自由成长的权利。
其次,还有“自由成长”的权利。
儿童、少年、青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最自由的时光,这是我们这些过来的成年人都能体会到的。这样的自由感,首先来自自由的时间感与空间感。本来时间是属于一切刚刚开始的孩子的,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而我们的教育也应该给孩子一个开阔的成长空间。
这里,我要特别提出“自然空间”的问题。我曾经说过,“人在自然中,这本身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也是最理想的教育状态。脚踏大地,仰望星空,这样的生存状态,对人的精神成长,可以说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我们不妨就谈谈“大文豪鲁迅是怎么培育出来的”这个饶有兴味的问题。
老师们都读过、教过鲁迅的《社戏》,下面这段文字,大概也是大家都熟悉的:当少年鲁迅和小伙伴划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地前进,远处传来社戏的音乐,“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漫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这些描述,字里行间渗透而出的,正是一种生命的自由感。
我们可以说,如果鲁迅从小没有生活在这农村的大自然的自由空间里,并接受同样充满生命气息的社戏这样的民间文化的熏陶,奠定了他精神的底子,是不可能成为思想、文化、文学的大师的。
鲁迅这样的成长经验,应该给我们今天的教育以启示。我们应该把“生活在自然中”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命题提出来,农村教育应该充分发挥这样的优势,城市教育也要创造条件让孩子们到农村去:不是走马观花的猎奇式的旅游,而是实实在在生活一段时间,和农村孩子一起在泥土里打滚,在山野间疯跑,接受乡村野气和野趣的熏陶,吸取新鲜的空气,这样的自由空间,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现在的中小学生的天空越来越小了,他们没有仰望空间的权利。尤其是城里的孩子,城市居住拥挤的空间,使得他们头顶的空间本来就非常狭窄,现在又被数不清的书本压着,眼睛里就是书,哪里还有天空?也就是物质的天空、精神的天空,都没有了。被剥夺的,还有孩子的时间。
请老师们、也请家长们都来关心一下:你们的学生、你们的孩子,每天有多少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看是很少很少了。但大家想过没有:剥夺了孩子自由的时间、自由的空间,这又意味着什么?这就是剥夺孩子生命的自由,这就是扼杀生命,简直是犯罪啊!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我们还要呼吁:请把时间和空间、请把生命的自由,还给中小学生,不要剥夺他们仰望星空的权利,不要剥夺他们自由成长的权利!
如果我们的中小学生又失去了童年,那我们将面临一个“没有童年”的时代和社会,“五四”先驱忧心如焚的民族危机又会重新出现。
第三,还有“欢乐的权利”。
中小学生的童年生活,青少年生活,都应该是欢乐的,这是他们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本来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现在却要当作一个问题、一个重大而迫切的问题在这里讨论。这是让我们这些成年人、特别是身为教育者的教师,感到难堪以至羞愧的。
玩,是孩子的天性,是生命的自然要求。因此,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玩”,必须尽性、尽情,也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天性、本性,最大限度地享受生命的欢乐:中小学教育的本职就是要创造一切条件,达到这两个“最大限度”,以促进孩子身心两个方面的正常、健康的成长。
现在的问题,恰恰是中国的孩子,只要一进学校,就不能尽性、尽情地玩了!他们干什么去了?被老师(以及背后的家长,各级教育部门,我们的教育体制)强迫着去为“应试”而“读死书,死读书”了!而且这应试教育的阴影,不仅笼罩中学,而且有扩展到小学,甚至幼儿园的趋势。
削减或剥夺了孩子玩的权利,削减或剥夺了孩子童年的欢乐,会带来什么后果?迫使我思考、讨论这个问题的,是一个严峻的事实:这些年中学生、大学生和研究生自杀的恶性事件越来越多,小学生自杀的事情也屡屡发生,这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教育问题。
我在很多场合都谈到一件让我震撼的事情:一位研究生在自杀之前,曾列表写出自己“活下去”还是“不活”的理由,结果“活下去”的理由不敌“死”的理由,于是他最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就十分尖锐地提出了一个这一代青少年“活着的理由”的问题。
我们且不讲大的人生目标,通常让人们活下去的理由有两条:“因为有人(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老师)爱我”,“因为我感到生活的快乐”。但是,如果生活中“爱”缺失了呢?如果感受不到,或者不能充分地感受到生命的欢乐,甚至从来就没有感受过生命的欢乐呢?那“活着的理由”就不充分了。我不止一次地听到一些老师、朋友谈到,现在有些孩子的厌生、厌世的消极情绪实在令人不解和担忧,我也经常诧异于许多年轻人活着还没有我这个老头子有劲。我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有一个欢乐的金色童年,我因此永远感谢我的中小学老师,而我们现在的教育却在自觉、不自觉地剥夺中小学生应有的欢乐,而剥夺孩子的童年、青少年的欢乐,就是在剥夺他们“活着的理由”。这就是问题的实质和严重性所在。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在应试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几代青少年,没有尽享童年的欢乐,有的甚至“失去了童年”。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我想起了“五四”那一代曾经有过的忧虑。他们发现,世界上有的民族的发展是正常、健康的:先经过一个充分发展的“儿童时代”,再依次进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发展阶段;而中华民族却没有充分发展“童年”、“少年”、“青年”阶段,就匆匆进入“中年”以至“老年”。说起来是“早熟”,所谓“少年老成”,其实是“早衰”,因此需要补课。
后来,“五四”强调“儿童”的“蛮性”,提倡“童话精神”,发起“少年中国”运动,创造“新青年”,都是为了促进民族的健全发展。而现在,九十年后的中国,如果我们的中小学生又失去了童年,那我们将面临一个“没有童年”的时代和社会,“五四”先驱忧心如焚的民族危机又会重新出现。
这个问题非同小可,我们必须面对,必须思考。或许我们应该从“保卫童年”这一角度来看中小学教育的价值与功能:它的第一职责,就是呵护和培育中小学生的“成长之美”,维护他们“成长的权利”,保证他们“好奇、探索、发现的权利”,“在自由的时间、空间里成长的权利”和“欢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