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奸商的博弈

2013-04-29 09:23刘勇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3年7期
关键词:奸商行政部门舆论监督

刘勇

今年上半年,国内诸多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光。媒体和奸商的博弈已成为无辜百姓生活中,几乎每天都会面对的“风景线”:假羊肉、毒生姜、毒皮蛋,甚至饮用水,触目惊心,不胜枚举。

现代信息社会,媒体的主要功能一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实施舆论监督,维护社会正义。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媒体的这种功能正在不断强化,特别是在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领域,媒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不可否认,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存在一些猎奇现象,而个别一些记者,有刻意使用敏感词汇夸大危害,甚至也曾导致冤假错案事件的发生。揭露问题时缺乏证据,以正视听时不讲科学,这的确需要媒体人反思。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否定媒体在维护公众利益、捍卫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近年来每次危害严重、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媒体先发现、先发难的;媒体在揭露食品安全问题、追查食品安全违法大案中居功至伟。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对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则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从这个角度上讲,媒体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披露似乎还有“违法”之嫌,甚至有政协委员据此提案,称要加强对媒体的约束,认为媒体的信息披露使相关行业形象受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和社会质疑,产生了明显的负面作用。

早在两年前就有职能部门表示,要“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仿佛媒体如果再不检点,最终臭街的将不是不法业者和无良企业,而是“无中生有”、“夸大其词”、“撼动民心”的媒体。

尽管如此,媒体在与奸商们的博弈中,依然曝光过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为净化食品消费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曾经并且仍在进行着艰苦的努力。

中国的食品行业和相关市场情况,正在一步步走向公开和透明,这也是舆论监督的正面效果。

有人戏言,现在能吃的东西不多了,如果一定要吃,那就是新的食品安全问题总会让人“大吃一惊”,监管部门的态度总是让人“吃不准”,至于平民百姓,则总是“吃哑巴亏”。

而所有这些现实,恰恰也正是媒体所需谨慎关注的方向。

媒体与奸商的博弈仍在进行中,这是一条注定曲折和艰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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