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
城建档案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健全,档案人员严重不足,接收与收集工作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和具体办法。国家建设部、档案局虽下发了相关法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但是,城建档案管理法规体系建设不健全,特别是基层城建档案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使城建档案工作无法可依、管理混乱。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多数从业人员均为没有经过档案知识系统培训的城建系统内部职工,缺失对城建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的准确判断,影响了城建档案工作的正常进行。领导重视程度欠佳,城建档案库房简陋,且缺少必要的保管保护设施设备,使城建档案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普遍重收集轻开发利用。档案保管的目的在于利用,利用是档案生命价值的体现。编研成果不多,很多馆(室)没有建立档案计算机检索系统,绝大部分馆(室)的档案利用还是手工操作。
加强城建档案建设的具体措施
着重加强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是促进城建档案工作有序进行的法制保障。一是应根据《城乡规划法》、《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法规。坚持依法治档,依法管档。建设行政部门和城建档案工作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城建档案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收集、报送工作,依法开展各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各地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建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制度,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加大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推进城建档案工作法洽化的同时,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城建档案的职能要求,加强城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城建档案执法大检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管档、依法行政的水平。
着重抓好城建档案建设的硬件投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规范、标准的城建档案专用库房和办公用房,是无法满足城建档案馆藏要求的,一旦发生档案损毁,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应争取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建设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城建档案馆(室)用房,配置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确保城建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和有效利用。要利用现代管理技术,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其次,要将城建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纳入目标考核中去,对城建档案馆(室)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考核认定,不断提高城建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着重加强城建档案业务指导与培训。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城建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对城建档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建设一支开拓进取、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既懂业务又懂现代化技术的城建档案干部队伍。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交流、专题学术研讨或举办多种形式的专业网络业务观摩等活动,介绍相关科技动态和应用情况及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领导和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强化档案方面的学历教育,重视再继续教育。提高职称水平,搞好编研成果。要注重提高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及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扩大查档等各种途径,做到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大力开展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和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拓展馆藏门类,改善馆藏结构。加大重点工程档案、城市基础设施档案、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的收集力度,提高数字(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的比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以推进城建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夯实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着力抓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升城建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