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广东省认真探索和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通过建立组织管理架构、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实施体系和有效的项目抓手,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直接影响了培训效果,从而影响了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本文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了构建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总体思路,并从组织领导、教学计划、多元投入、考核评价、法规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广东省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广东省开展新型农民培训的总体情况和成效
2010年,广东省共有乡镇从业人员3425.28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包括初中)占78.1%。农村劳动力行业分布以农业(43.6%)、制造业(22.0%)、批发和零售商贸(7.1%)、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6.6%)为主。其中,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29.6%,约1014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以男性青壮年为主,男性占61.4%,16—35岁年龄段人员占85.8%。
近年来,广东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着手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一是初步建立了组织管理架构。组织主体包括以省农业厅为主的各级农业部门,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主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省科技厅为主的各级科技部门,以省科协为主的各级科协,以团省委为主的各级共青团组织和以省委组织部为主的各级组织部门等。二是不断完善政策保障。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牵头实施的培训项目,制定出台政策文件指导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三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对于中央推行的培训项目,省财政严格按照配套要求落实培训资金,市、县也按实际财力支持培训工作。对于自行组织的项目,资金保障更是充足。四是初步形成了实施体系。针对农业专业的技能培训,主要依托农科院、农业技术学院等科研教学单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站等机构以及龙头企业进行;针对农民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主要依托职业技术学校以及认定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进行;针对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主要依托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针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培训,主要依托学历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系统进行。五是形成了有效的项目抓手。培训主要由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等10多项具体项目组成。每个培训项目都建立了包括目标要求、工作制度、评价监督在内的管理体系。具体培训形式包括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入户培训、现场指导、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远程教育、发放技術手册、光盘等等。
广东省农民培训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三个“着力实施”,即着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训,着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着力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一是促进农民素质提升,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经过培训,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截至去年底,全省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21个,面积37.8万亩,园区总产值63.67亿元,实现利税5.1亿元。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000多家,总产值超过2100亿元。二是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有力地支撑了产业转型升级。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266.6万人,转移就业469万人,对外省劳动力依存度降低,劳动力本土化程度提高,劳动力结构逐渐优化。与此同时,农民工通过培训,从业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不少达到初级或者中级职业技能水平,部分实现了由农村劳动力向产业工人的重大转型,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促进农民收入提高,有力促进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过新型农民培训,广大农村留守农民和农民工增收致富能力不断提升,收入不断增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2008年的3685元增长至去年的4799.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近三年的平均增速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个百分点;近17万户以农户为主的贫困家庭,通过劳动力培训转移实现脱贫。全省区域发展差异系数从2007年的0.721缩小到去年的0.633,城乡居民收入比从3.15∶1缩小到3.03∶1。
二、广东省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一些基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上存在“重工轻农”或“重物轻人”的观念,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业和第三产业上,对农业生产重视程度不高,对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或只重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对农民整体培训认识局限。有的认为新型农民培训费时费力耗财而效果有限,不如拉几个大项目合算,舍不得在农民培训上加大投入、花大力气,对组织农民培训工作热情不高,属于典型的“喊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另一方面,农民自身对培训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由于长期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以及“工学矛盾”的影响,部分农民目光比较短浅,认为参加培训影响赚钱,宁肯用老办法务农或打工,也有部分农民安于现状,止于惰性,不愿花精力学习,得过且过。这些认识严重制约了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是培训基础不坚实。从培训对象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广东省农民文化层次偏低,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87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农村人数总数的近80%,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的农民仅占农村劳动力的16.4%,且大多数农村留守或务农人员以老人、妇女为主。他们思想相对封闭、视野较为狭窄,难以适应外向型、效益型、集约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区域分布不平衡,多集中在经济较强、交通便利的地区;而经济较弱、地处偏远的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农村人才相对较少。从培训队伍看,普遍存在人员老化、素质不高的问题,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21%,大专以下非本专业学历的近80%。
三是培训内容安排不科学。目前农民培训工作普遍存在重一般技能培训,轻核心技能培养;重一技一能培训,轻可持续学习能力培养;重眼前技能培训,轻长远能力培养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农民基本素质的培训不够,对农村留守劳动力的培训单一等方面。
四是培训资金投入不充足。在省级层面,除了国家少量项目资金外,省级财政对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投入不均匀,目前的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而对农村留守农民的培训投入不多。在市县层面,地市普遍没有将农民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专项预算,主要依赖于国家和省实施的劳动力培训转移、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阳光”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等有关项目资金,投入不稳,持续性差。
五是培训部门多,协调不够。各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机构除了农业部门外,还有劳动保障、教育、科协、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多个单位。虽然从理论上来说,部门间的协同作战有利于加大培训力度,但职能的交叉加大了统筹难度,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制约了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培训过程中,各部门普遍局限于一时一事,缺乏规范、合理、系统的规划。管理的无序直接导致培训内容雷同,空白点多,最后是“资金花了,培训做了,时间耗了,收获少了,农民烦了”。
六是考核评价不完善。在考核评价方面,缺乏科学完善的农民培训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使现有的农民培训项目监督管理更多地注重对培训农民的人数、场次等一些简单的数量指标评价,忽视对农民教育培训权益主张、培训后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等质量方面的综合考评。
三、广东省构建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围绕构建资源整合、手段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持续有效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这条主线,不断完善培训机制,科学规划和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区域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培训水平和效果,为实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宏伟目标培养造就一大批文化农民、市场农民、技能农民和创业农民。
(二)培训目标。一是文化农民。要求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争取到201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年,相当于初中三年级文化程度,30岁以下农民基本能接受高中以上教育,即至少12年的受教育年限。二是技能农民。要求农民要有一技之长,不管是留守农民,还是转移农民,应在种植、养殖、生产、销售、管理、经营、服务、金融、信息、教育、医疗等某一方面具有一技之长。三是市场农民。要求农民必须具备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必备意识,即财富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不管是从事农业生产还是从事非农产业经营,都要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作为生产、经营和增加收入的行为导向。四是创业农民。要求具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把握市场规律,经受市场考验,承担市场风险。
(三)主要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分工协作。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建设、科技、计划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办学力量广泛参与,运转灵活的新型农民培训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全省认可的农民培训证书、学位框架体系,使农民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贯通,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评定相连接。二是兼顾城乡,分类培训。根据农民致富增收的不同需求,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区分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四是保证重点,以点带面。政府投入农民培训的经费使用必须坚持“保证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各地可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培养土专家、小能人、农业企业家等起带头作用的骨干人才,争取做到“培训一个成材一个、成熟一个带动一批”,实行滚动式发展。同时,以政府经费为“点”带动社会经费的“面”,鼓励社会各界对农民培训提供资助和捐赠,从而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企业资助、社会捐赠和个人负担相结合的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机制。五是共建网络,资源共享。完善省、市、县三级农民培训信息服务网,通过对各市劳动力资源的总量、地域分布、结构状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起劳动力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就业意向等资源档案,及时发布农民培训信息,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进行定期不定期发布,保证信息在培训组织、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和驻外就业服务机构之间的互通,形成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与供求资源网络。
四、广东省构建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的组织领导体系。一是设立新型农民培训组织领导机构。建议成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农业、教育、劳动、科技、卫生、水利、林业、国土、科协、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省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培训规划、落实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县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类似机构。二是制定新型农民培训规划。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科学制定全省新型农民培训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省统一规划指导下,各市、县以及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新型农民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形成统筹高效的运行机制。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尽快整合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新型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合力,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高效畅通的农民培训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全社会真正抓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推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出台新型农民培训政策措施。省、市、县各级政府要研究出台促进新型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激励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和农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
(二)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的教学体系。一是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学校+基地+公司+农户+市场”培训模式。以农户为基础,以产教结合为载体,学校将主要专业的校内基地办成开放的培训基地、示范基地和生产经营基地。在此基础上,联合周边地区的相关农产品生产的农户,建立经营性公司,直接面向市场,形成集培训、生产、实验、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同时,积极探索“订单”、“定向”培训模式。培训机构要以市场为方向,及时了解农民和市场的需求,使培训与用工单位和就业市场直接挂钩,实现以需求定培训,以输出带培训,把培训工作做到市场需求与农民就业的结合点上。此外,探索建立“农业技术家教”培训模式。统筹安排培训力量,把培训的工作重心下沉、培训关口前移,把培训送到田间地头,手把手传授。二是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农民培训对象的需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对于农业主体劳动力的培训,要结合农时季节需求,开展灵活多样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科技培训;对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要加强对他们在种养、加工、流通、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专业性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发挥致富的示范带头作用;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要依据全省及各地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法制意识和社会心理素质的培养,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适应城市生活的现代产业工人;对于回乡创业人员的培训,主要是技术培训、管理知识培训和市场知识培训,提高创业人员素质,为他们搭建科技、信息、交流平台;对于农村社会化组织人员的培训,除了所经营农产品的特性等技术知识的培训外,必须侧重市场知识、物流管理、农业法律法规、产品营销以及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市场观念和法律意识、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经营管理队伍,使之成为广大农民联系市场、走向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三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一方面,大力运用电子媒体(广播、电视、音像)、印刷媒体(报纸、杂志),以及现代的网络媒体(因特网、卫星网)等技术手段,将广大农民急需的大批农业实用技术和信息媒体化,通过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传播渠道和文字、声像制品等载体,以快捷、有效的手段实现农业科技和信息的进村入户。另一方面,要注意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具体技术信息进一步组装,形成具有基础性、系统性、普及性的农民岗位培训课程,以大容量、广覆盖的远程教育手段实现农民教育培训的跨越式发展。四是注重提升培训机构质量。严格准入制度,对承担政府主导性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必须对其基本设施、教学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力量等提出明确要求,实行公开招标,保证新型农民培训只对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放。突出扶持重点,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具有雄厚实力和专业优势的培训机构,在税收、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重点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增强师资力量,通过提高一批、引进一批、聘请一批、兼职一批等多种途径,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三)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的多元投入体系。一是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划分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机制,把新型农民培训纳入公共财政范畴,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证粤东西北地区农民培训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实现珠三角与东西北地区间农民培训资金的合理调配。二是加快推动企业和社会多元投入。利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手段,促进企业加大对农民培训的投入。完善农民培训金融政策,调动金融机构出资积极性。完善社会投入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三是鼓励农民加大对自身教育培训的投资。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及时调整广东省“双转移”政策规定农村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的制度,扩大受训农村劳动力的范围,突出普惠,提升层次。探索实行“培训券”制度,受训农民领取培训券后,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培训点和培训内容,终身不断参加培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积极参与培训并获得有关证书的农民给予奖励,以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建立对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新型农民培訓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必须注重培训数量、培训质量、相关硬件软件设施及制度配套等方面。二是建立健全对农民培训绩效的考核机制。组建专业考核机构,建立起相应的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储备库。统一考核指标,实行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统一的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和大纲,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资格,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化建设。尝试建立职业资格认证与基础教育、普通教育相互贯通的制度,把短期、中期、长期培训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校内、校外两条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彼此衔接,协调发展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三是完善针对培训机构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将农民培训学员结业率、考证合格率、就业率等培训成效指标纳入对培训机构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取消其培训资格,以确保新型农民培训质量。
(五)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的法规保障体系。建议制定《广东省新型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一方面,《条例》要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另一方面,《条例》要突出广东特色。重点是:一要明确支持和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事业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二要明确财政统筹新型农民培训的预算支出,并在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以保证新型农民培训经费和长效机制的建设;三要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新型农民培训模式;四要强调政府主导、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吸引社会资源加入,形成新型农民培训的合力;五要建立新型农民培训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措施等。
责任编辑: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