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的身高与影院的促销

2013-04-29 00:44宾根木匠
世纪人物 2013年7期
关键词:郭敬明文艺作品大众文化

宾根木匠

近日,上海某影院推出了一项“比郭敬明矮可以半价看《小时代》”的优惠促销活动,影院在门口海报上印着郭敬明的人像,并写上了“身高低于1.5米看《小时代》半价优惠”的字样,很显然,这家影院在为月底即将上映的电影《小时代》进行未雨绸缪的推广促销——在度过了低迷的6月之后,影市对郭敬明自编自导的这部《小时代》寄予了厚望,未映先红的势头昭然若揭。

郭敬明的身高早已是娱乐八卦中经常被调侃的对象,应当说,善意的调侃无伤大雅,无非是坊间的若干谈资之一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作为一家影院,公然以导演身高作为噱头来吸引观众,此举的性质与私下聊天的性质恐怕不可同日而语,作为一个商家,必须保有基本的商业道德,此时祭出“郭敬明的身高”作为优惠凭证,而且字里行间显然在强调当事人的“矮”,似乎多少带有点人身攻击的色彩,不无违背公序良俗之虞。身高这种事,本来是客观的数字,也不算个人隐私,但是在不同的语境中,体现出的意味却截然不同。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优惠的条件是“比姚明高”,那只会博人一笑,对当事人无甚不敬之意;但换做“比郭敬明矮”,这就明显带有恶意嘲讽的口气了,商家还以此作为促销的噱头公开传播,即便当事人并未公开置喙,此举也难称妥当。

一直以来,郭敬明和他的作品在大众文化中都是饱受争议的对象,连带着他的身高也被嚼烂了舌头。当然,关于某个作者或某个文艺作品,每个公民都有发表个人言论的自由,只要不违法,这种言论自由也是得到我国宪法保护的,从客观上讲,郭敬明和他的《小时代》在年轻人和流行文化中确实有相当的影响力,此番借着电影上映的势头,重新进入公共文化讨论的范畴,如果能引出更多理性、深刻、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其实对当下大众文化的丰富和引导,也不无裨益——从属性上来说,这些意见可以算作大众文化批评的组成部分,而《小时代》电影的上映,势必又会掀起一波大众影评的口水骇浪。随着时代的演进,互联网越来越成为大众文化批评和大众影评的主力平台,而在网络世界里,不仅是创作,文化评论的道德失范现象也屡见不鲜,而且互联网天生的“群体极化”趋向也会迅速将参与相关议题讨论的网民分成截然不同的两大阵营,正反双方的“骂战”会迅速升级,不消几个时辰,原本讨论的议题便已消弭不见,作品本身究竟哪好哪不好不再重要,只剩下双方的语言暴力和相互的人身攻击,此时,郭敬明的身高就会变成一个重要的“批判的武器”——长期以来,这种趋势其实非常明显,此番随着电影将映,影院又将其祭出,无非是想博取眼球,化“批判的武器”为“宣传的武器”。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形容镇压了巴黎公社的梯也尔是个“侏儒怪物”,乃是对阶级敌人的刻苦铭心仇恨所致,放在文中作为一种修辞可以理解;但是郭敬明无论如何算不上“阶级敌人”吧,而且如果是仅仅评判他的文艺作品,那就更不应该使用带有人身攻击之嫌的字眼。当然,如果文艺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现象,那就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来认定,法律的尊严必须维护——但这跟他的身高也没有关系。

郭敬明和他的电影《小时代》到底好不好?等公映之后,欢迎“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各路意见,文化批评这东西,不犀利不尖锐反而无趣——但犀利尖锐绝不等于人身攻击,而且从客观效果来看,某些批评者其实意见很中肯,剖析问题也很到位,但意气用事之下也会使用不冷静的人身攻击性的字眼,这反而削弱了批评的力量,作品之争完全变成当事人的人品之争然后演变成论辩双方的人品之争,那就免不了道德上的相互抹黑以及人身攻击了。

我们应该一起来营造一个尽量冷静、理性的大众文化和大众影评的舆论环境,特别是一些意见领袖和专业/半专业的影评人士,更应该自觉担负起某些传播导向的责任,“匕首和投枪”一定要扎对地方才有效。至于商家推广促销,除了追求传播效果,也不要忘了积点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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