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状分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势所在,指出当前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促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广西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 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7C-0004-03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包括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是我国目前高校新资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目前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一、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现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后,以它特有的优势,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的压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西根据自身条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代理行合作协议,并于2008年秋季起在武鸣、隆安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到2009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广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这标志着生源地贷款在广西全面启动。据广西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33.8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7.5万人次,发放金额较去年增长了约33%,发放金额及申请人数跃居全国第一位。目前,广西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实现100%全覆盖,贷款本息回收率达100%,广西生源地贷款业务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并且已经成为解决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最为有效的方式。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广西得以迅速开展的原因
(一)高校扩招,贫困生人数逐年增加是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得以快速开展的客观原因。1999年高校扩招后,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即由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伴随着高校的扩招,贫困生的人数也有所增加。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2008年公布的《中国优秀贫困生调查报告》:“我国在校贫困生比例为20%,特困生为5%-10%左右”。按照该数字统计,2012年我国约有500万高校贫困生,而广西作为西部落后地区,高校贫困生人数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有些高校甚至达35%~40%以上。广西高校大多数生源来自广西本地,贫困生中有70%来国家级贫困县。要解决如此大规模的一个特殊群体上学难的问题,可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正好解决了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推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个有力举措,是促进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快速开展的重要原因。为缓解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的压力,我国于1999年、2000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国家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制度正式实施。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为数百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了经济上的压力。但随着高校学生人数每年的不断剧增,部分省市高校违约率较高,银行开办助学贷款业务也越来越谨慎,发放贷款逐年减少,仅靠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已不能满足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难题。为解决困境,2004年国家提出,各省区市在继续做好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可以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广西开展的实践证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解决广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保障作用,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局限性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身优势是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得以快速开展的内在原因。自国家开展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政策以来,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已经成为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资助内容。但随着贷款业务的深入,部分高校违约率较高,贷后管理效果不佳,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缺陷渐凸显,表现为:首先,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覆盖面较小门槛相对高,主要集中于中央所属高校,地方院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较少,例如在广西,获得国家(校园地)贷款的几乎都是区直属高校、重点院校和普通本科学院,地方所属大专或高职类学校基本上难以享受到资助。其次,还款期限较短,随着就业竞争市场日益激烈,毕业后马上面临还款使得他们本来就处于贫困阶段的学生在经济和精神上都背负巨大的压力。再次,贷款风险性较高,违约率高,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曾一度达到28.4%。银行惜贷现象普遍。最后,还款方式不够灵活,增加学生还款难度。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为能使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更为有效的资助贷款模式,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便是在此基础上孕育而生,与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贷款具有广泛性、资助面广、还款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增加借贷主体、程序简化等优势,这些优势便于认定借款人资格及发放贷款,也便于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以及有效及时回收贷款,还便于调动借款人和放款金融机构及代办业务的资助中心各方工作积极性,使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广西得以广泛推行。
三、目前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2008年秋季广西在武鸣县、隆安县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后,广西各县市都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虽然也进行了一些政策宣传活动,但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深入,尤其是像广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国家级贫困县较多的农村地区,这些边远山区获得信息渠道狭窄,更不能深入地了解和全面理解贷款政策,即使有部分学生和家长从电视新闻等媒体上看到或听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对生源地贷款政策了解还不全面,例如如何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办理程序如何、还款时点是什么时候、还款类型有哪些、还款流程如何进行,等等,因此,对于能否成功获得贷款的信心不大。还有部分学生不认真阅读录取通知书中附有的资助宣传手册,甚至还有部分高校学生不知道能办理生源地贷款,从而错失了贷款机会。虽然广西全区109个县(市、区)都已经全部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仍然有部分市县以要提供担保人等各种理由推脱,甚至还有部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实行区别对待,不按学生真正贫困程度给予办理贷款,而按照学生所考入的学校或在校生所在学校名气档次来放款,所考入或所在学校名气越好,办理生源地贷款就越顺利,更有个别县资助中心要求办理贷款的学生提供担保,即要求学生提供一位工作稳定的家人或亲戚才给予办理贷款业务,其解释说是为了方便回收贷款,导致部分学生因为不能提供担保而错过贷款机会。
(二)侥幸心理作怪,还款意识淡薄。部分贷款的学生和家长认为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一样,是国家免费给的钱,甚至有些学生和家长认为这是国家应该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不需要偿还,这种思想直接导致了部分学生和家长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恶意的示范效应甚至影响到一些有偿还能力的学生也出现违约失信的现象。还有些学生即便毕业后有了固定收入,如果银行和学校不催促,他们也不积极主动还款,甚至还有少数学生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毕业,学校老师和银行都找不到自己,也就自然而然不用还款了,这也是导致广西部分地区生源地贷款违约率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目前广西生源地贷款总体违约率得到较好的控制,但是随着广西生源地贷款进入高峰期,贷后管理,控制违约率将是影响广西生源地贷款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个人信用机制不健全,贷款潜在风险大。个人信用体制不完善不仅是全国也是广西生源地贷款目前面临的又一大问题。我国目前个人征信网络系统尚不健全,没有专门的国家信用局为每位公民记录保存信用档案,缺乏像国外发达国家完备的信用体系。广西目前也没有完全建立健全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网络系统,这就意味着银行对每位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的信用完全不知晓,对于贷款学生是否守信,很难作一个正确的衡量或判断,完全凭借学生及家长提供的“信用”给每位贫困生办理贷款业务,如果学生守信,按时还款,可以促进贷后资金快速回收;如果学生信用意识淡薄,不按时还款或恶意逃债的借款,将会增加银行贷后管理的难度和资金回收的难度。由于目前广西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民众信用意识有待提高,法律意识不强,一些不良思想观念还存在,信用只能作为一个道德层面的考核标准,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导致部分诚信不足的学生认为有机可乘,很难有效约束贷款学生按时还款,严重地阻碍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发展。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导致学生对个人信用不在意,随便违约,最后上了金融机构个人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不能再办理所有贷款业务时才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这些将会成为生源地贷款健康开展的主要障碍。
(四)贷款管理体制不完善。与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不同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是在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生源地资助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生源地贷款需求,贷款初审及贷款催收贷后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后,虽然广西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是大部分县市资助中心都存在“三少”即人力、物力、财力少的现象,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加上工作人员大多是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抽调人员,对生源地贷款业务不熟悉,资助中心很难真正下到基层的村去走访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使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导致一些真正贫困学生没有获得认定,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中,各县市资助中心被赋予重大的风险责任,但相应的激励机制却没有明确规定,打击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的积极性。由于生源地贷款风险由高校转移到生源地资助中心,部分高校认为自己风险已经降为零,对贷后管理重视不够,高校助贷中心不积极与县资助中心、承贷银行的沟通和积极配合,影响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管理。
四、促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深入人心。贷款政策宣传深入到位,是生源地贷款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作为生源地贷款的主要参与者,各级政府、银行、教育部门、财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认识,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媒体例如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经常进行广泛宣传,促进生源地贷款健康发展,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金融机构要统一认识,在系统内宣传生源地贷款的意义,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校可以通过校园广播、展板、宣传栏等形式让资助政策深入人心,目前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都按各高校录取学生人数给各高校发放在每年发放资助政策宣传小册子,高校就可以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把资助政策的小册子放入录取通知书内寄送到学生手中,帮助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二)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体系是保证广西生源地贷款良性循环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系统加快健全网络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完善对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形成贷款学生数据资源共享,通过系统可以随着了解掌握学生信息变动情况,实现个人信用记录在各个信用使用者之间的传输,以完善贷款学生所在高校、毕业后的用人单位及银行金融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接轨,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行踪和收入,有效控制其贷款风险,降低银行的回款风险,也使学生意识到如果不按时还款将会带来严重的不良信用后果。学生是否诚实守信、按时还贷与否直接关系到广西生源地贷款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因此,各高校要把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作为整个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广西部分高校已经将诚信感恩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让诚信感恩教育走进课堂,让学生明白在享受助学贷款权利的同时,也要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还款义务等。除了常规教育外,为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和正确的信用观,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每年3~4月份组织广西所有高校在本校开展“资助活动月”,通过演讲、征文比赛等形式提高了学生的诚信意识。各高校通过入学教育、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传比赛、实习前教育、毕业离校前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完善贷款管理体制,加强贷后管理。在生源地贷款资助工作中,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用非常重要,如果机构不完善、人员不到位,必将直接影响生源地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因此除了在人员配置、办公硬件设施匹配、经费专款专用保障等条件给予相应支持外,还应该采取多样化有效措施、激励机制、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市、县、区资助中心和代办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其认真负责起来,以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得到真正落实。能否确保每一笔到期贷款本息能按时回收,是制约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又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作为生源地贷款的主要参加者——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教育部门要建立三方联动合作机制。首先,各县市资助中心要加强与高校保持联系,以便掌握本地贷款学生在各高校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信息变更,如学生退学、休学、入伍、出国等各种信息变动,要及时在系统维护;为确保生源地贷款业务顺利开展,广西目前所有高校与109个各县市资助中心高结成帮扶小组,在高校开展讲座、诚信教育等活动,并签订了协作合同。根据生源地贷款业务的开展,方便管理,各县市资助中心可以通过挑选在校优秀学生形成联系人制度即“一校一生负责制”、“一省一生一负责制”,学生通过建立QQ群、飞信等方式专门负责本校、本省贷款学生联系工作联络互助交流,这样减轻了基层资助中心的工作量。其次,贷后管理是保证生源地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根据《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规定:根据违约率对各高校生源地贷款限额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于领导重视、管理规范、违约率低的高校,贷款限额不受限制;对于违约率高的高校,严格控制贷款限额增长;特别严重的高校,将暂缓在该高校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因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将是当前和今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高校在本校也要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生源地贷后管理,加强与各县市资助中心联系,建立贷款学生档案,学生信息变动及时反馈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协助资助中心和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催收,促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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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莫云仙(1979- ),女,广西宜州人,广西科技大学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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