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芳 李一帆 丁一
摘 要:现实中,幼儿“入园贵”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政府而言,学前教育长期未受到重视,学前教育经费与立法方面都存在问题;幼儿园方面,其缺乏统一规范的收费标准,随着幼儿园市场化及民营化进程的加快,使这种现象愈演愈烈。针对幼儿“入园贵”现象,本文提出了几点具体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入园贵;家庭;幼儿园;收费标准
一、“入园贵”的产生
近年来,幼儿“入园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入园贵”这一词语在幼儿家长群体中被广泛使用。有的家庭甚至难以支付幼儿园收取的各种费用。下面,笔者从两方面分析家长产生“入园贵”想法的原因。
1.客观方面,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实力确实不支
通过对新乡市幼儿家庭年均总收入的调查可知,幼儿学前教育消费占据了家庭消费的很大一部分,同时物价上涨速度大于家庭收入上涨速度。家长作为教育消费者,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教育市场”收费混乱的状况下,很容易面临“入不敷出”的局面,从而产生了“入园贵”的想法,感到学前教育学费不合理。
2.主观方面,家长心理上产生“入园贵”想法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家长的负担相对减轻。但是,学前教育阶段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这样家庭就要承担幼儿教育的全部支出。同时,在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家庭没有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笔者在与幼儿家长进行访谈中发现,部分家长抱有学前教育只不过是给幼儿找个相对安全且有人照顾的地方,能否学到知识都无所谓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幼儿家长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九年义务教育都免费了,为什么幼儿在幼儿园的时候还要交这么多钱呢?家长这种复杂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入园贵”想法的产生,从而认为幼儿园教育成本不合理。
二、幼儿园收费在家庭支出中所占的比例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河南省新乡市不同阶层的幼儿家长,问卷随机发放。本次调查共发放家长问卷300份,回收256份,其中有效问卷224份。
1.新乡市家庭经济收入基本状况
表1 新乡市家庭经济收入基本情况(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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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指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進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省辖市和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由此可见,新乡市幼儿园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各个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园所实际情况自定的。幼儿园收费存在比较混乱的局面。以下是我们通过访谈了解到的情况:A园是一所公办的河南省示范幼儿园,根据幼儿所在班级的不同,每人每月需交300~500元不等,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保育费、杂费及冷暖气费。生活费按照实际情况另外收取。B园是一所在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园中最早进入省级示范园行列的幼儿园,它每月收费标准在1300左右。
表2 幼儿园收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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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是通过问卷调查得到的家庭在幼儿园所交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情况,可以看出:当地幼儿家庭在幼儿教育上的消费在大部分家庭中成为了一项比重较大的支出。有15%以上的收入用于此项花费的家庭分别占了政府部门办园调查对象的78%,社会办园调查对象的90%。
表3 现存收费标准下家庭的承受力状况(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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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中可以看出,有9%的家庭表示无力承受,43%的家庭表示需要节省其他生活开支才能勉强承受,45%的家庭表示可以承受,有3%的家庭表示再提高一些也能承受。可见,有52%的家庭对幼儿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感到压力。
三、幼儿“入园贵”的原因
1.政府部门在学前教育阶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1)学前教育经费严重匮乏。在我国教育财政性经费的总量之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过小,仅占1.2%~1.3%,从根本上难以支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据了解,世界多数国家教育经费支出一般呈现出宝塔型结构,即在分配教育经费时,政府要优先满足初、中等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资。而在中国,却出现了“倒三角”的异常局面。
(2)学前教育经费不独立。长期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没有单项列支,经费一直包括在中小学教育预算中。中央财政没有单项列出学前教育经费,相应地,各省、市、县也少有或没有单项列支。
2.幼儿园收费缺乏规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幼儿教育经费投入方式发生了改变,使幼儿教育市场化的这一社会现象不断蔓延,导致了目前幼儿教育走向民营化、产业化。我国有一部分民办幼儿园以营利为目的,不具备国家收费管理的条件,但却通过设置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直接或是变相地向家长收取费用,且价格随意性较大。
四、减少“入园贵”现象的可行性措施
1.调整家长心态,转变育儿观念
上文已经提到,中国部分家长存在“入园贵”的想法,相对于其他教育阶段,家长在幼儿教育阶段的投资更为吝啬。而我们通过文献研究发现,无论国家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投入如何,日本家庭从不吝啬在幼儿教育上的投入。在日本,许多家长心甘情愿地拿出一大笔钱让子女进私立学校或上私塾或者请家庭教师。中国家庭目前对于幼儿教育投资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研究表明,学前教育阶段实施的教育无论是对人的认知发展,还是对家庭的和谐程度,其影响都远大于其他教育阶段。
2.政府资助
我国学前教育的政策明确指出,我国的学前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具有教育性。我国的学前教育是学制中的一个阶段,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学前教育是准公共教育产品,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斯通的成本分担理论,教育成本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纳税人、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捐赠)共同分担。考虑到幼儿教育阶段的特殊性,本研究认为,学前教育成本应由政府、社会、幼儿家长和幼儿教育的举办者共同分担。政府应发挥财政的支持作用,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合理分配教育财政性经费,提高学前教育的经费比例;中央财政应尽快设立单项学前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1996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2003年十部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执行。随即广东省、四川省、湖北省、青海省、北京市、海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江苏省、河南省等在2012年相继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随着学前教育收费的不断规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入园贵”现象的蔓延。
4.社会捐款资助
学前教育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如果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这四级教育按公共性划分,学前教育应是各级教育中公共性最强、社会受益面最广的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因此,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集体名义进行的投资办园、捐资助园,都将有力地缓解幼儿园“入园贵”的问题。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现阶段正是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时期,幼儿“入园贵”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家庭、政府、幼儿教育机构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更好地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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