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晔
“音乐是最大的虚拟商品,大家已经习以为常地使用它,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它是虚拟商品”,投资虚拟货币的李笑来说到这里有些伤感,“MP3就是个文件,拷贝多少份它还是这样,你说它从来不用花钱,我只能说,你还好意思。”
言之凿凿的“全面收费”又一次被证明是一次“狼来了”,和免费音乐说再见的期限却不是遥遥无期。
向从业者提供合理的报酬是任何行业得以生存的基础。出专辑不赚钱,盗版和免费下载的双重挤压让歌手不得不转向商业演出、电视节目和影视剧客串来寻求生存;为了提高歌手的知名度,唱片公司甚至不得不默许盗版和侵权的存在,网络音乐的非法共享则加剧了这一情况。
2013年大热的《我是歌手》中,以“男神”林志炫为代表的过气歌手重回公众视线,人们在赞叹唱功之余也不禁好奇,这些年来他们去哪儿了?事实上从2004年至今的10年间,林志炫几乎每年都在开巡回演唱会,却只发行了两张录音室专辑。演唱会为他带来收入,娱乐节目为他带来名气,两张专辑却石沉大海。节目之后,林志炫在网络音乐上的搜索排行一路飙升,但与此同时又有多少人肯为“男神”的单曲和专辑掏腰包呢?
40~60岁之间本应是一个音乐人艺术生命的高峰期,遗憾的是,类似于高晓松这样的创作人,走进各种秀场或扮演人生导师,或犀利毒蛇;宋柯这样的经营者,对烤鸭的兴趣远远大于音乐。年轻、美貌、多变的歌手一波波袭来又不断被替代,舞台效果、曝光频率、公众形象取代了音乐本身的位置,在这种情境下,成熟艺术家的生存空间必将所剩无几。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如果你还想听到这些艺术家的音乐,就先得让他们有饭吃。没有好音乐,就算免费,你愿意听吗?
网络音乐收费确实为中国唱片业带来了一线曙光,但它又是否真的能照亮前方的路途呢?面对网络渠道商98%的分账比率、面对互联网用户的怨声载道、未知的监管效果和不成熟的技术手段,唱片公司的心态可能远不如电商公司那么乐观。同样,网络音乐的消费者也难免怀有种种忧虑:付费购买的音乐就一定有“正版”和质量的保障吗?此番改革会不会促使新的审查机制出台?网络音乐会不会像电影一样,卖票的不好看,想看的看不到?这些担忧和疑问,恐怕只能从日后的现实中得到答案。
如同黑胶唱片有限的容量奠定了“专辑”的基础,互联网正是音乐传播单曲化、海量化、全球化的根本原因,并很可能已带来不可逆转的“开源浪潮”。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想象一个完全免费共享音乐的时代?或许我们可以更加大胆地设想,迄今为止的中国唱片市场已经预演了这一未来。
网络音乐收费仅仅是一场变革中的一小部分,它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传播模式和商业模式在碰撞与斗争中做出的小小妥协。对于我们正在亲历的互联网历史来说,这不是一个开始,也远不是一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