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无疾而终的抵死缠绵

2013-04-29 00:44娃娃脸
家家乐·上半月 2013年7期
关键词:试镜鱼儿

娃娃脸

遇到林之鱼

最寂寞的时候,我遇到了林之鱼。

在京城,我打拼五年,终于有了一家规模可观的美容院,还在四环买了一套像模像样的房子。但是,我依然单身,很寂寞。尤其是夜晚,听着香烟在指问燃烧发出细微的哧哧声,欲望的潮水便开始在身体里奔突。我是那样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将自己覆盖。

我叫苏淼。名字里含了三个“水”,可是,没有鱼,我只能是一潭死水。

遇到林之鱼,我才活过来。我唤他鱼,他唤我水,这是我们之间的昵称。林之鱼第一次喊我的名字,便是苏水。

那天夜晚,从酒吧买醉回来,我头重脚轻地上楼,脑子里一派迷糊。好容易到了自家门前,摸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孔。连骂了几声“见鬼了”,没想到,还真把“鬼”骂出来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脑袋很突兀地从半开的门里探了出来。

我打了一个激灵。这年头,谋财害命的事儿屡见不鲜,遇见小偷比遇见鬼好不到哪里去。惊恐之下,跌跌撞撞地就往楼下跑。可气的是,一层楼梯没下完,左脚的鞋后跟就被拧断了。脚一崴,整个人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此时,有人出来英雄救美了。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小偷”。他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追过来,弯下腰,一叠声地问:“没事吧?没事儿吧?”

我闻见他身上的沐浴露清香。他的头发湿漉漉的,水珠滴到我脸上,竟然是热的。显然,他刚刚洗过澡。偷了人家东西,还要顺带洗个澡,还有没有天理啊!

我正要发怒,却听“小偷”无辜地说道:“我叫林之鱼,是401新搬来的住户,刚才听见外面有动静就开了门,是我吓到你了吗?可是,我长得有那么恐怖吗?”

这个男人一点都不恐怖,实事求是地说,很养眼。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两只黑亮的眼睛,嘴唇稍厚,适合接吻。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我的脸慢慢红了。不是因为想到了“接吻”这个词,而是因为,我刚才开错了门,我住501。

那天晚上,林之鱼把我背上了楼。开门时,他说:“苏水,你怎么这么瘦?”

苏水?我愣了—下。

他便将一张名片举到我面前,笑着说:“刚才,你掉在我门前的。”

我没有纠正林之鱼的叫法。不管他是有意歪曲还是无意念错,这个名字,我喜欢。尤其跟他的名字并列在一起,鱼和水,多么温暖的暧昧啊!

我渴望暧昧。但那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林之鱼拒绝了我请他喝咖啡的邀请。他说喝咖啡会失眠,而他第二天还要去试镜,必须早睡。

开始相爱

林之鱼所说的“试镜”,其实不过是去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剧组,演一个全剧不足十个镜头的小配角。说白了,就是跑龙套。

但林之鱼很认真。他起得很早,不到七点,就拎着油条和豆浆过来敲门。他说:“买早餐时想起你,怕你下楼不方便,就给你带了一份。”

我心里一暖。用半睡半醒的迷醉的眼神,将眼前的大男孩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他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白衬衣浆洗得纤尘不染,他的下巴刚刚刮过,隐隐透着一抹淡青,很性感。

林之鱼有些不好意思。他说:“你看什么,我衣服穿得有问题吗?”

我靠在门上笑了。我说:“不是衣服有问题,是你有问题。”

林之鱼不解地问:“我有什么问题?”

“你嘛,”我饶有意味地说,“长得太帅是不对的。”

林之鱼的脸腾地红了。忙说:“我去试镜了,回见。”

我看着他的背影,暗暗地想,一个在女人面前会脸红的男人,其实并不适合混进声色犬马的娱乐圈。

这只是我的个人想法。林之鱼不这样认为,他觉得娱乐圈的水再浑,自己也可以出淤泥而不染,他要做一个真正的演员。为此,22岁的林之鱼,放弃了在江南古城的悠闲生活,一个人到京城寻梦。当然,他比那些居无定所的北漂们幸运得多,他不用住地下室,他的一个亲戚,也就是我楼下那家人,出国了,房子空出来让他住。

只是,他的“演艺之路”很不顺。认识我之前的两个月,他像一条鱼一样穿梭在北京城里,能够争得的,也不过是一些路人甲士兵乙之流的角色。

眼前的机会,林之鱼很重视。因为,这次他终于有对白了,可以说话了。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林之鱼喝了很多酒,他带着哭腔说:“我要做演员,又不是男妓,为什么要用身体博得投资老板的‘特殊爱好?”

他把酒瓶摔到墙上,玻璃渣扎伤了他白皙的手。

林之鱼的样子让我心疼。我半跪在地板上,将他的头抱在怀里。我给他擦泪,一开始用纸巾,后来用手背,最后用的是嘴唇。

林之鱼没有放弃演戏,尽管机会仍然难寻。他说,那是他的理想。而我,因为爱他,尽最大努力支持他。

没有人看好我和林之鱼,尽管时尚杂志上一再说姐弟恋正在流行,尽管马伊琍和文章修成了正果,尽管大S成功嫁了汪小菲。女友们说:“他小你六岁,长得又那么帅,他还不是贪你的钱,还不是想让你养着?”

可事实上,林之鱼找了份临时工,不用我养。我说:“我有钱。”他却拍着胸膛说:“我是男人。”

他的话让我心动。我承认,我对林之鱼的渴望,刚开始时是性的成分多于爱的成分,但到了此时,二者的位置已经颠倒。一个有相貌又有骨气的男人,由不得人不爱。

爱了,便卑微了。我问林之鱼:“你会不会嫌我老?”

林之鱼拥住我,信誓旦旦:“不会,一辈子都不会。”

我的眼角便湿了。一辈子都不嫌我老,如果真的能这样,该有多好。但事实证明,男人的誓言要是靠得住,猪都能爬树。

原来是场戏

林之鱼开始跟我要钱,是在半年后。三万块,不是大数目,我爽快地给了他,连用途都没问。但我没想到,他把钱花在了另一个女人身上。

女人叫小叶,年轻,丰盈,像一颗汁液饱满的水蜜桃。林之鱼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她住进了他的房子。

林之鱼说是老同学,在电影学院进修,没地方住,先收留她一段时间。

我说:“那你搬到我这边住。”

他说:“好,免得你说我金屋藏娇。”

我傻就傻在让林之鱼的磊落蒙住了眼。我以为,他答应得痛快便证明心里没鬼。殊不知,在女人面前,男人都是天生的说谎动物。

跟林之鱼相比,那个叫小叶的女人就显得很傻,或者,她是故意向我挑衅。她满脸幸福地说:“多亏鱼儿给我交了三万块钱的学费,要不我就上不成电影学院的课。”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林之鱼为什么跟我借钱。责问他,他说:“我只是想帮帮她,相信我,我跟她真的什么瓜葛都没有。”

有没有瓜葛我不管,我让他赶她走,我再也不想看到她。其实,我早就想赶这个女人走了,我讨厌她甜腻腻地喊鱼儿。鱼儿,鱼儿,这个名字是她叫的吗?

林之鱼说:“你别这样,她一个人不容易——”

我说:“我一个人容易吗?”

林之鱼涨红了脸说:“你不要无理取闹好不好?”

无理取闹?他拿了我的钱去养别的女人还敢说我无理取闹?

因为这件事,我和林之鱼冷战了三天。林之鱼索性又搬回401。

我忍着不去理他。第四天晚上,终于忍不住,拨了林之鱼的电话,他却关机了。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下楼找他。不管怎样,我再也无法离开林之鱼了,我想主动跟他和好。爱情这东西,就是让人不要脸不是吗?

可是,在门外,我却听见了林之鱼和那个女人的对话。他们的对话刹那间让我天旋地转。

她说:“我想,我应该离开了。”

他说:“不要,没有你我会活不下去的,相信我,等我从她那里搞到足够的钱,我就带你走。”

我跌跌撞撞地上楼,把林之鱼的东西统统从窗口扔出去。一边扔一边哭,扔到最后,真想把自己也一并扔出去。

林之鱼却装出一副无辜相。他用拳头擂着我的门说:“我让她走,让她走行了吧?”

这个男人,真是一个好演员。我也成了一个演员。

我开始带其他男人回家,就为了演戏给林之鱼看。可是,勾在那些男人的脖子上时,我心里喊的却是林之鱼。

只是,林之鱼不会再听到。

在楼道里相遇,林之鱼乌黑的眼睛里满是痛惜,他是想对我说什么的吧,但我没听清。因为我正在跟一个男人纠缠,当着他的面,故意的。

后来,林之鱼走了。走时对我说:“你的钱,我会还的。”

我说:“真遗憾,你没能从我这里搞到足够的钱。”

他装聋作哑地说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说,我明白就行。然后我冷冷地笑了。可是一转身,眼泪就汹涌而至。

一年后,林之鱼托人把三万块钱送到美容院的前台。三年后,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在一部冗长的言情剧里,我看到了林之鱼,还有那个名叫叶子的女人。

她说:“我想,我应该离开了。”

他说:“不要,离开你我会活不下去的,相信我,等我从她手里搞到足够的钱,我就带你走。”

他们演的是一对图谋不轨的野鸳鸯。看到这里,我的泪哗啦就落了满脸。

我开始疯狂地寻找林之鱼。在网上,我搜到了他的博客。原来,几经周折,看清了娱乐圈的真面目后,林之鱼放弃梦想回了老家。他在最新的一篇博文里写道:“这几年,一直念着北京,不是因为在那里做过梦,而是因为在那里爱过一个女人,但从现在起,我必须放下她,只为不伤害这个为我披上婚纱的女孩。”

博客里有婚纱照,女孩偎在林之鱼身边,一脸甜蜜,却不是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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