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晓静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近期发布了《2013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对中小企业实行更为明智的管制》(简称《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报告显示,在参与测评的185个经济体中,中国2012年企业经营环境即企业经营便利程度排名居91位,与2011年位次相同。报告还显示,中国在执行合同和注册财产方面相对有较大优势,但在办理建筑许可、开办企业等方面还亟需改善。
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排名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由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从2003年开始联合推出,对全球不同经济体的企业经营环境便利程度每年进行评价与排名。
由于私营企业是全球各经济体内最常见的经营模式,因此,报告排名重点考察各经济体内最大商业城市中的私营中小型企业的监管环境,包括企业开办和运营、跨境贸易、纳税和解决破产等。
报告表明,十年来,除个别经济体外,大多数经济体的企业监管实践都缩小了与全球最好水平之间的差距。虽然可度量的改革只能反映经济体企业经营环境的一个侧面,但这些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关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球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
发达国家排名靠前
按七大区域分,企业经营环境排名最高的仍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高收入区域,其平均水平在全部185个经济体中排名居29位,与2011年相同;东欧和中亚区域平均水平居73位,比2011年上升四位;东亚和太平洋区域平均水平连续两年均居86位;南亚区域平均水平居121位,下降四位。
按国家(地区)分,新加坡企业经营环境排名连续七年蝉联全球榜首,中国香港和新西兰分别位居第二、三。美国、丹麦、挪威、英国、韩国、格鲁吉亚和澳大利亚依次居四至十位。
全球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
过去一年中,有108个经济体共实施了201项监管规则改革,实施改革的经济体占比为58%。在实施改革的经济体中,67%的经济体实行了两类或两类以上改革。东欧和中亚再次成为开展监管改革的经济体占比最高的区域,达88%。金砖国家中,改善最为明显的是中国和南非,与前沿水平各缩小1.1个百分点;其次是俄罗斯,缩小1.0个百分点;再次是印度,缩小0.2个百分点;但巴西扩大了0.3个百分点。
报告还显示,各经济体企业监管实践已经逐步趋同,有三分之二的分类指标与前沿水平差距缩小。分区域来看,OECD高收入经济体仍然拥有最为友好的经营环境;东欧和中亚企业经营环境改善步伐更快,该区域每个经济体平均开展了17项监管改革,已超过东亚和太平洋区域,成为居第二位的企业经营友好区域;第三位是东亚和太平洋区域,平均开展了八项监管改革。撒哈拉以南非洲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有17个经济体进入与前沿水平差距缩小最多的50个经济体之列。
2005~2012年,在全球185个经济体中,改善最大的是格鲁吉亚,与前沿水平差距缩小31.6个百分点,实行了35项监管制度改革;其次是卢旺达,改善幅度达26.5个百分点;位列第三的是白俄罗斯,达23.5个百分点;中国改善幅度达14.3个百分点,居12位;印度改善幅度为10.6个百分点,居27位。
从分类指标来看,共有1227项改革针对降低监管程序复杂性和成本方面,但针对强化法律制度的改革不到600项。开办企业方面改善幅度最大,其次是纳税。但在跨境贸易、投资者保护和解决破产方面的差距却在扩大。
中国企业经营环境有待改善
2012年,中国企业经营环境排名在185个经济体中居91位,与上年持平(见表1)。但与2008~2010年第86、89、87位相比,略有退步,排名低于所有发达经济体,在发展中经济体中居中上游。
从分类排名情况看,2012年,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在合同执行、注册财产、跨境贸易、获得信贷和解决破产等方面排名均高于91位的总排名,其中合同执行和注册财产比较靠前,分别居19位和44位;跨境贸易、获得信贷和解决破产分别居68、70和82位。其他五类指标均低于总排名,投资者保护、获得电力和纳税居100、114和122位,开办企业和办理建筑许可分别居151和181位(见表2)。
在全球推荐的40种做法中,中国有两项入选:一是在获取信贷方面,同时提供正面和负面的信用信息;二是在提高纳税便利度方面,允许企业自行估算税款。
简政放权是改善企业经营环境的方向
《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所针对的中小企业对中国来讲就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从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改善我国中小型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应从以下几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政府要明晰定位,提高办事效率
企业是市场中的微观个体,是市场竞争主体。因此,政府要借助中小企业经营灵活、适应力强等特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要素的功能,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有关部门要简化办理手续,完善工作流程,增强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合理利用,避免重复或多头登记,大力缩减办理相关程序所需时间。如中国办理建筑许可平均耗时270天,几乎是东亚和太平洋区域平均时间143天的两倍,这完全可以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来得到改善。
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
以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切入点,为从业者、投资者和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平等的竞争条件。
我国开办企业和办理建筑许可类指标均居世界后40位,其中办理建筑许可居倒数第五位,与全球其它经济体差距很大,应在企业准入制度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竞争性领域,要给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进入权利。应大幅缩小各级政府审批范围,在竞争性领域,改企业准入的审批制度为登记制度。
借鉴有益经验
《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中列出了全球经济体在十类指标中的良好作法。如提供一站式服务、允许以电子方式登记并上报信息(提起诉讼)、建立相关数据库等是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好办法,可作为重点改进措施进行调研、试用和推广。
另外,在开办企业方面的取消最低资本限额规定,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的基于风险的建筑审批程序,在获得电力方面的降低接通电力所需押金,在纳税方面的允许电子报税和支付并每个税基只设一个税种,在获得信贷方面的保持统一的信用登记体系,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严格执行物权法,在解决破产方面的规定大多数程序的解决时限等,都值得我国在优化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中学习借鉴。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国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