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江苏民间竹质代用币

2013-04-29 00:44孟庆东
收藏界 2013年8期
关键词:代用纪年

孟庆东

民国时期,江苏等地民间曾广泛使用过一些竹质代用币,至今仍有一定数量存世。这类代用币多呈大小不等的牌(筹)形,其上刻写、烙烫文字及符号,以标明年号、代用钱数、店堂号、名号、地名、押记等。

如图1“戊辰”纪年,代用钱文数为“足制钱贰伯文”,堂(名)号已不可识,地名“正义镇”。图2“戊辰”纪年,代用钱文数为“代钱叁伯文”,店堂号“万昌顺”,地名“沈渎镇”。图3“丙子”纪年,代用钱文数为“足制钱壹伯文”,名号“汪正兴”,地名“明月湾”。图4“丙子”纪年,代用钱文数为“当钱壹文”,名号“毛记”。从字痕看,原当钱数非“壹文”,后用“壹”覆替原钱文数字。图5纪年款已漫漶不清,代钱文数为“代钱叁伯文”,上端有半枚齐刀型押记,“法化”二字清晰可见,下长框形押似有“×田文”记。图6无纪年,两面均有代钱文数“当拾铜圆念枚”,下半框内有“山”字。图7上端毛笔竖写“王一”,代钱文数为“代大洋拾角”,从字痕看,原当钱数为“壹”角,后用“拾”覆替“壹”字。

这类竹质代用币上的“正义镇”、“沈渎镇”、“明月湾”等一些地名,大都为江苏常州、无锡、苏州等地旧属。大部分代用币上有“戊辰”、“丙子”等确切纪年款。代用(当)钱文种类有“制钱”、“铜圆”、“大洋”(即银元)等。我国古时能并用“制钱”、“铜圆”、“大洋”的时代大致为清光绪后期至中华民国,有关资料显示江苏铜圆局、江南铜圆局于光绪二十七年后才开铸铜圆,目前所见这类代用币的纪年未发现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之间的年号,因此其为民国时物当确定无疑。可见上面的“戊辰”、“丙子”年当为民国十七年、民国二十五年。

其材质和制作工艺,是用毛竹手工刻制呈牌形后再于上面刻写、烙烫文字及符号,有的文字使用了当时常用别字,如“伯”字为“佰”之别字,“念”为“廿”之别字,“当拾铜圆念枚”即“当拾铜圆二十枚”。其用途比较广泛,除代钱外,尚有代谷类物的。作为当地民间坊场、店铺、堂馆等用于商贸交易或兑付钱粮工食等项的凭证类物,人们使用它的时间可能较长,有些甚至将代用钱数进行覆替后继续使用。至于当时的“汪正兴”、“万昌顺”、“毛记”等诸多经营者具体从事何种业务,今多无从考证。(责编: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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