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 请为孩子想一想

2013-04-29 00:44风掠浮云
婚育与健康 2013年8期
关键词:校门儿子家庭

风掠浮云

一天下午,我去学校锅炉房接开水,看到已离异的丹来看望她与前夫刚的儿子。当时丹正与刚站在校门里边说着什么,4岁的儿子拉着丹的手并把头贴在她的身上,调皮地来回摩擦着,显得异常兴奋。

几分钟后,当我拎着水瓶回来时,看到刚正往家走,儿子在他怀里边挣扎边哭喊着:“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尽管刚在不停地哄着孩子“妈妈还要来,妈妈还要来”,可对此刻骨肉分离的孩子来说,这句苍白无力的话显然是无济于事的。

到了家门口,刚将儿子放下来,可儿子立即转过身来,踉踉跄跄地跑回去。顺着他的方向,我看到丹并未走远,只是从校门里移到了校门外。听到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越来越近,她转过身来,抢先一步,上前抱起儿子,将自己的面颊紧紧贴在儿子的脸上,母子哭成一团。看到这揪心的一幕,我也为之动容:孩子毕竟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母子连心啊!

现在丹和刚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儿子跟着父亲生活。按理说,他们缘分已尽,应该天各一方。可就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儿子,他像一根无形的线牵扯着他们,让她时常不得不回到不愿再多看一眼的伤心之地。

夫妻在一起生活久了,肯定不会像恋爱期间那样如胶似漆,就如同牙齿和舌头一样,难免会有磕磕绊绊的时候。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柴米油盐的比例、锅碗瓢盆的交响节奏等,不会总是恰到好处,这在生活中是司空见惯的事。久了,累了,过不下去了,最好的解脱就是离婚。殊不知,这是用孩子将来的不幸去换取他们自身短暂的幸福,对孩子实在是件不公平的事。即使一段婚姻是多么的不堪,一旦离异,首先是向无辜的孩子捅下了温柔的一刀,剥夺了孩子享受父爱和母爱的权利,使孩子从小就体验到了与同龄孩子不相等的家庭际遇,这不能说就不是一种变相的残忍。

毋容置疑,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阻挡不了他们的脚步。至于如何经营好夫妻关系,在这里已显得多余。我想说的是,夫妻离异前为孩子想到了多少?他们或许认为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的办法还不错,毕竟长痛不如短痛嘛。但他们考虑过孩子的切身感受了吗?他们是不是觉得依照法律程序把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就万事大吉而心安理得了呢?

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些。

父母离异之后,即使孩子吃、穿、住等问题都有了保障,但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仍是巨大的。特别是那些年幼的孩子,父母离异会给他们弱小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别看孩子还小,潜意识里的思想是不可小觑的。父母是孩子最亲近的人,从孩子一出生就陪伴在他们身边,可突然之间被别人抢占了去,让孩子一下子失去了躲避风浪的避风港,没有了丰富多彩的乐园,他们能接受得了吗?

孩子的成长应该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和教育,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畸形的、不健全的。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父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缺少父母影响和教育的孩子,在后天的成长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因素:在同伴或同学面前感到自卑,会形成自闭的不健康心理,将来还会觉得这样的父母不配做他的父母,这样的爸妈不值得他牵肠挂肚;对于那些叛逆心强,自控力差的孩子,父母离婚的阴影还会使他们产生“看破红尘”的观念,形成桀骜不驯的性格。更严重的是,没有父母的呵护和调教,他们容易受到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而堕落,甚至会向暴力靠拢……

为人父母的怨偶们,离婚对你们来说也许不是问题,问题是离婚之后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无止境的伤害,他们畸形的成长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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