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分析

2013-04-29 21:37蔡倩
新课程·中旬 2013年8期
关键词:人口流动农民收入

蔡倩

摘 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关键因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不仅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且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重要因素,并对中国社会的稳定有着直接影响。对江苏省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着重分析了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收入;人口流动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在于农民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而农民收入问题实质是就业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不仅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且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重要因素。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分析

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指在一定条件下,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与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劳动人数间的差额。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动态和相对的概念,它随着耕地面积、机械化程度、科学技术等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里指的剩余是相对剩余,即隐性或不充分就业时的剩余。

发展经济学一般认为,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阶段。在此阶段,农业总就业人口减少,但总产量不变,人均产量提高;第二个阶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转出后的阶段。在此阶段,农业总就业人口减少,总产量同时减少,但由于不考虑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城市劳动力的人均工业产量在这两个阶段始终保持不变。农村剩余劳动力概念是西方发展经济学家们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转移现象的描述,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指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及城镇的转移过程,涉及产业与空间的双重转移。

二、江苏省宿迁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

宿迁农村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截止2011年底,农村劳动力总数为442.97万人,剩余劳动力229.05万人,占全部劳动力人数的51.7%。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同时,如此庞大的剩余劳动力蛰伏在农业甚至是单一的种植业上,在农村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首先是对人力资源优势的巨大浪费;其次,“人多耕地少”的现实状况,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再次,大量农村人口的存在,降低了农业劳动的平均分配率,造成了农民生活的普遍贫困。同时,农村大量闲散人口的存在,也是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不利因素。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是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农业发展中各种困难的根本所在。

1.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人地矛盾严重

据资料显示,近年来,宿迁市农村平均每年净增劳动力约29万人,劳动力总数已达400多万人。如按现有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计算,在保持较为合适的劳动生产率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约达220多万人。农村常年剩余劳动力大约要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0%左右,季节性剩余高达50%以上。同时,宿迁市农业资源相对匮乏,庞大的农业大军与有限的耕地结合在一起,使得人多地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农业生产力不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必然越积越多,形势越来越严峻。

2.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从转移去向分析,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最多的是就地转移,即在本镇(街道)企业打工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这部分劳动力为40.5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31.9%;其次是转移到经济相对发达的苏南地区,人数为34.5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27.2%;离开本镇(街道)但未离开宿迁的转移人数为33.5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26.4%;最后是离开江苏省,在全国各地打工谋生的劳动力,人数为15.3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12.1%。

从转移产业分析,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出来首选的产业是工业,其次是建筑业,第三是社会服务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等,转移人数为分别占总转移人数的13.5%、12.7%和14.1%。

从转移时间分析,过去农闲期间外出打短工早已不是劳动力转移的主流,宿迁市目前转移劳动力中转移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近115.5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91%;转移时间在半年到一年的有11.43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9%。此外,转移时间在半年以下的劳动力还有近10万人,这部分人由于时间短,所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从劳力素质分析,宿迁市已经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中,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总人数达68.7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54.1%;其次是高中文化,总人数为32.3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25.5%;再次是小学文化,总人数为14.9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11.8%;中专以上的有10.1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8%;其余为文盲及半文盲,约有1万人,占总转移人数的0.8%。

从转移效果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明显提高。2011年,宿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显著增长,达到2498元,比上年增加370元,增长17.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首次超过一半,达50.7%。在工资性收入中,从本地乡镇企业等各类企业中获得的收入人均为1465元,增长11%;外出劳务收入人均为580元,增长23%。

参考文献:

[1]屈小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J].山西统计,2002(08):22-24.

[2]李爱芝.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探讨[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1(01):36-39.

[3]龚建芬.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利用与转移浅析[J].甘肃农业,2005(01):14-15.

[4]商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刍议[J].商业研究,2002(06):27-29.

(作者单位 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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