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钰翔
随着我国工业化与信息化特别是互联网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呈现日益活跃和创新发展的新态势,有关互联网金融到底是“红海”还是“乱局”之争一直没有停止,赞成者“正能量”之说与反对者“搅局”之说络绎不绝。该文认为,在我国以“市场化”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如何正确认识并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才是“争论”之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与信息化特别是互联网业与金融业的不断深度融合,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呈现日益活跃的发展态势,据有关数据显示,互联网支付总金额已经由2010年10858亿元上升到2012年上半年的15521亿元,而由第三方支付企业所占比例高达80%。有关互联网金融到底是“红海”还是“乱局”之争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2013年6月17日“余额宝”正式上线后,叫好声络绎不绝,叫骂声亦随处可闻。争论并不是坏事,理性的争论往往能促进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并引导互联网金融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才是最重要的“争论”。
以“开放式”心态看待互联网金融
在我国以“市场化”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之势。电子商务是互联网金融重要的发展基础。有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将达到30万亿的规模,成为世界第一大电子商务经济体。目前阿里巴巴、京东商城、新浪、腾讯、百度以及民间资本通过“众筹代款”和P2P等方式,纷纷登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历史舞台,金融巨头利用互联网积极调整业务,金融公司大力加强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网络金融社区、网络资产交易所等也正在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快速升级,已经成为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各类企业以及广大消费者必须直接面对的金融创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市场化”改革的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唯有以“开放式”的心态来看待,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以“竞合式”方式创新互联网金融
深入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争论,其本质就是对金融话语权的争夺。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创新,而以商业银行和传统金融机构为依托的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信贷等金融创新则可称之为“金融互联网”,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都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商业银行和传统金融机构之间,除了“竞争”关系还有“合作”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共同推动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和传统金融机构,绝不能把互联网金融当成洪水猛兽,而是要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创新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竞合”机制,既要“扬长补短”又要“取长补短”,共同推动金融核心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整合,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以“市场化”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
李克强总理在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就是市场能做的就让市场去做,社会可以做好的就让社会去做,政府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让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激发更大的活力,这样才能形成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互联网金融作为重要的金融模式创新,要想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2013年8月,京东商城、当当网、拉卡拉、用友软件等行业巨头等在内的33家单位发起成立了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家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组织,对于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要彻底摒弃过去以审批、限制、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互联网金融实行“备案制”,避免在市场准入上出现“玻璃门”、“弹簧门”等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现象。
以“法制化”思维规范互联网金融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表明我国已经把“依法治国”方略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法制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和目标,也是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国家大力推动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规范,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规范至关重要。本文认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要把“市场化”与“法制化”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化”的竞争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法制”的规范作用。因此,国家要本着“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放宽市场、重在规范”的原则,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的安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息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等一切风险挑战,在已经出台的《电子签名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管理体系、法制体制以及监管体系,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随着我国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以及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新闻媒体,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将“争论”的焦点放在如何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上来,以开放的心态鼓励、支持、引导互联网金融走上科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上来,为我国全面建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