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军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牵涉到社会稳定,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是上至政府、下至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已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因此,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作为重要的政治课题。针对目前劳动关系矛盾比较突出的现实,积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解决和减少劳动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建立促进社会和谐运行的机制。现行的劳动关系矛盾处理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的方式、手段和时效等方面,还有诸多的不适应,亟待创新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的新载体与手段,从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高度关注劳动关系问题,切实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矛盾,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而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具有同质性和互动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基础和内容。应该不断探索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途径,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
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内涵、关系
内涵。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人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即个人消费品分配形式。劳动方式和组织形式,实际上是指就业与劳动组织管理;个人消费品分配,是指劳动者获得收入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的这些内容,涉及人们利益和生存条件的最基本方面。
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保障社会的有序、良性运转。没有和谐的劳动保障制度和劳动关系,社会纠纷就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社会秩序就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也就自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之,实现劳动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和谐社会的劳动关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分析
通过对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做一些分析与考察,可以看出总的劳动关系是协调的、稳定的,但是,与和谐的劳动关系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一系列应予关注的问题。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
在某些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严重。劳动争议的数量逐年增多。分配不公平造成贫富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劳动力供大于求,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公有制企业转改制过程中忽视保障职工权益。有些管理部门角色存在错位。
以机制建设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对策思考
建立有效的价值引导机制。劳动关系作为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机制,涵盖了社会、经济、政治等领域。在全社会确立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利益关系,对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强大的思想舆论对人的价值观、社会道德的整合有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
建立合理的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应加强宏观参与,站在整体的高度,建立和完善职工群众利益的表达维护机制,在宏观层面上,通过建立和发展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企业家组织代表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建立多层次的三方协调协商机制,政府、企业家组织和工会,通过相关机构和程序规则,就有关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制定,以及与劳动关系调整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相互沟通、平等交涉、共商对策、合作共事。
建立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和谐社会不是无矛盾社会,劳动关系矛盾始终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关键是利益双方通过一定的机制,通过有序的利益竞争与抗衡,实现利益的协调,在某个阶段实现劳动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和谐。
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劳资关系问题上,有效的监督管理表现为确保能够运用法律和制度的强制手段,对各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约束;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组织系统对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越轨行为进行有效和及时的处理:确保能够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在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上进行调整、完善和创新。
建立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但是,和谐社会必须是一个有能力化解各种利益冲突的社会。建立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提高化解矛盾冲突的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要建立和完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法规,使化解社会利益冲突走向法制化轨道。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运用教育、协商、调处方法,合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劳动关系和谐,能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因此,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能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
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就业权益,促进充分就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劳动者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途径,是家庭稳定和幸福的支柱,也是维持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最重要的保障。
劳动关系作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最基本的内容。社会和谐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妥善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反之,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各种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群众经济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实现,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协调的,但不可否认,现在许多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大量存在,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劳动争议和群体事件时有发生。从目前来看,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中,大量的表现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因此,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协调好社会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