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制度设计及实证分析

2013-04-29 05:52安建新
中国经贸 2013年8期
关键词: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融资

安建新

摘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整体情况偏紧,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已成为阻碍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重要原因。通过深入探讨吕梁市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找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金融支持区域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融资

为了有效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缓解融资难问题,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2002年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2011年确定了九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2012年推出了“新36条”的实施细则。在多方政策的积极推动下,吕梁市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同时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也表现得日益严峻。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力度,帮助小微企业克服困难,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吕梁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吕梁市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积极推动提升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吕梁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14%;企业数目为83440户,占到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按产业分布情况看,第一产业0.72%,第二产业 6.46%,第三产业92.82%;地区生产总值676.63万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4.95%,为社会提供各类就业岗位49.57万人。

1.专营机构逐渐设立。目前,吕梁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组织框架逐步成型,基本可以独立、专业地开展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截至2012年末,吕梁市10家市级金融机构已普遍设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职能部门,同时,各金融机构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简化了信贷程序,较好地提升了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2.信贷力度得到加强。吕梁辖区各金融机构认真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优化授权授信和审批程序,建立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管理和定价机制,增强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止2012年底,吕梁市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2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3%,比去年同期增加66.72亿元。其中:小型企业贷款余额79.89亿元,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7.73亿元,分别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0.48%和2.33%,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0亿元和8.8亿元,增幅分别为3.90%和99.30%。

3.融资环境稳步提升。吕梁市通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座谈会、建立融资信息网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银政、银企的双向交流合作。2008年12月19日,吕梁市6家市级金融机构与42家重点企业签订了26.75亿元的对接项目贷款协议。2011年7月26日,吕梁市10家市级金融机构、260家中小企业进行了项目对接签约仪式,达成225亿元贷款意向。吕梁辖区孝义市、汾阳市、文水县等县(市)也先后召开了政银企项目签约对接会,为改善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4.新型融资模式陆续推出。吕梁市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的需求,积极开展融资产品和融资模式的创新,逐步实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多样化。如:吕梁市农信社积极创新利率定价机制,实行“一户一价,一笔一价,一期一价”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区间;邮政储蓄银行吕梁分行不断提高信贷产品额度,由最初的10万元提高到最高2000万元的小企业贷款;同时,辖内银行业机构还陆续推出了商品融资、订单融资、网贷通、商贷通、速贷通、国内保函、信用证下买方融资以及相关贸易融资产品的组合融资、“相关产业集群联保”贷款等近60多个信贷产品。

5.金融机构覆盖面逐步延伸。一是多家商业银行积极在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如:建行、民生、中信、晋商银行吕梁分行相继在兴县、孝义、柳林等县(市)设立支行。二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得到进一步发展,提高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构覆盖率。截至2012年末,吕梁市共有6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9.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亿元;共有46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30.25亿元,其中20家已开业,贷款余额16.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9亿元。此外,一些县(市)正在积极筹备和设立新的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

二、制约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1.经营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弱。吕梁辖区小微企业大部分由个人或家族创建,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决策主观臆断,经营管理粗放,风险控制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小微企业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截至2012年末,吕梁辖区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为10.02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7.61亿元的10.27%,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72亿元。此外,吕梁市小微企业主要从事产品初加工,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受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以吕梁孝义2012年煤焦售价为例,由于市场价格大幅缩水,导致原煤、焦炭的销售收入分别减少了38亿元和11亿元,整个产业链上出现大面积煤焦企业限产、停产的被动局面,造成了涉贷银行不良贷款率骤增的局面。

2.信息不对称,银企沟通不畅。一是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不规范、信息透明度差、缺乏第三方监督机制等问题,金融机构为了防止资产风险,要么不放贷款避免逆向选择,要么加强监管规避道德风险,这样都最终导致小微企业信贷市场萎缩和融资成本的增加。二是缺乏一个权威性的融资信息共享平台。据调查,吕梁市工商行政部门、中小企业局、国、地税局、人行等多个部门均有相应的融资信息平台,但是各个平台相对独立,不能共享,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一方面,企业不了解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的信息,以至于经常出现双方沟通不畅、所需资料准备不全等问题,影响了贷款效率。另一方面,银行不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具体的资金需求,无法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3.担保机制不完善,风险管控制度不健全。吕梁市共有经正式批准的担保公司机构16家,其中:市、县政府14家,注册资金除市担保公司为2亿元外,其余均为在1000万元左右;民间2家,注册资金分别为5000万元和1亿元。按照放大倍数5—10倍计算,最多也只能担保49亿元左右,由此可见,担保资金规模与小微企业实际贷款担保需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首先,吕梁市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没有优质资产,缺少有效的抵押、质押物等问题。其次,信用担保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第三,如果小微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还必需要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支付登记、评估、公证、担保、审计、工商查询等多项费用,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担保门槛。

4.金融结构失衡,融资方式单一。当前,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市场准入条件高、成本上升等多方面的困难,其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依旧是银行贷款,但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偏紧的大环境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都较为紧张,考虑到小微企业不仅信用低、额度小、风险大,难以获得规模经济,并且在监管部门要求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的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缺乏向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调查,吕梁市约有76%的小微企业主要资金源于自筹,24%的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获取贷款。另外,虽然近年来,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有所创新,但是,总体上各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的发展依旧不平衡,所能提供信贷品种有限,融资产品单一,直接融资发展缓慢,缺乏一个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无法满足众多的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小微企业内部管控机制。一是主动改善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财务核算,规范日常结算,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升金融机构对企业报表的质量与可信度。二是经常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会计准则、市场营销、品牌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的发展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和规范化发展。三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和先进技术,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淘汰落后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注重企业自身信用的维护与积累,积极树立诚实守信、履约负责的企业形象,为获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创造良好的信用条件。

2.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各监管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合理利用已有的小微企业信息监测平台,搭建一个由市政府主导,银行、财政、金融办、工商联、企业几方参加并监管的吕梁市小微企业信息融资共享平台,拓展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小微企业的主要信息和融资需求,提高小微企业的信息公信力和透明度,提升信贷效率。同时,通过信息融资共享平台,将小微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纳入征信体系,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融资性金融市场营造一个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加快中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如通过增加资本金注入、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再担保机构等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积极推行仓单、林权、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质押方式,有效突破小企业融资担保瓶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对一些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能较好执行吕梁市产业导向政策、的担保机构,有针对性地给予财政扶持资金补助和税收优惠。四是创新担保方式,采取由小微企业联保、企业管理层团队保证、经营者家族保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贷款组合业务,或者依托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信用再担保体系为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缓解企业小额短期资金需求担保难、贷款难问题。

4.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业务,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信托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工具,积极创新发展中小微企业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模式,共同推动涉农企业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三是加快推动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与使用,优化商业承兑汇票流转环境,把商业信用有效转化为现实融资资源,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四是积极开展租赁公司融资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其下属租赁公司的合作,积极开展租赁融资业务。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积极发挥央行窗口指导作用,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二是加大政府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奖励制度,出台具体的考核与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小微企业,提高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大力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在建立存款保险机制和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放宽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和设立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合理流动。

猜你喜欢
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融资
融资统计(5月17日~5月23日)
改革是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途径
融资
融资
金融机构共商共建“一带一路”
资金结算中心:集团公司的金融机构
温州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及能力分析
“营改增”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分析
小微企业中员工激励制度及流失管理
5月重要融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