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华
一、问题的提出
幼儿民族舞蹈以活泼的曲调,鲜明的节奏,欢快的情绪,新颖多样的体裁,深受广大幼儿教育者和孩子们的喜爱。浓郁的民族音乐旋律和民族舞蹈更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即:民族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生活习惯、民族精神等,这些自然成为幼儿园舞蹈教学中不可缺少的教材。幼儿是未来的希望,加强幼儿民族舞蹈教学,不仅要传承民族舞蹈的形式,更要通过舞蹈传承民族文化。然而,传统的民族舞蹈教学,只重视舞蹈技能的传授,忽视了培养幼儿对民族舞蹈的感受力,忽视了对幼儿情感上的滋养和熏陶。作为一名区学科带头人,我开展《探索幼儿园民族舞蹈教学的有效方法》的课题研究,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和探究的过程,形成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育体系,从而促进幼儿在艺术方面的发展。
二、研究依据
(一)有效教学理论:有效教学的理论源于20世纪上半叶西方的教学科学化运动,是“教学是艺术还是科学”之争的产物。它的核心问题就是教学的效益,即什么样的教学是有效的?是高效、低效还是无效?为本课题研究中正确把握民族舞蹈有效教學的内涵,确立有效教学的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的“元素性音乐教育”理论。主要观点是:从儿童自身的本能和兴趣出发,尊重儿童,充分调动儿童的主动性与参与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儿童的潜力和创造力。“元素性音乐教育”理论,对我们在遵循“一切从孩子出发”的原则下,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充分挖掘幼儿的音乐潜能,有效地开展民族舞蹈教学活动,有指导性的作用。
(三)南京师范大学许卓娅教授的音乐教育观点,突出强调“幼儿音乐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和儿童成长的需要,有意识、有目的对幼儿施加教育影响的过程。教育者应该在深入探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科学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努力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以更好的促使幼儿在身体、智力、情感、个性、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在本课题的研究中,我们要明确地把“有效教学”和“音乐总目标”结合起来,在教学实践中深入研究有效的教学策略,提高教育质量,更好的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研究目标
(一)审美与快乐目标:根据全国“审美与快乐”音乐课题要求,幼儿园音乐舞蹈教育必须让幼儿在教育活动中获得审美与快乐,我们的课题,也让幼儿通过欣赏感受、模仿学习、创造表现,初步感受到民族舞蹈的风格特点极其蕴涵的文化底蕴,接受美的熏陶,获得深层次的快乐。
(二)兴趣与发展目标:民族舞蹈不仅具有很强的娱乐性,也是人们表达感情、抒发情怀的重要方式,但其内容和动作并不完全符合幼儿的学习认知特点,必须在众多的舞种当中选择幼儿感兴趣的、能够接受的,并就其动作进行创编,使其动作内容更为幼儿喜爱和接受。
四、研究内容
(一)幼儿园民族舞蹈课程的个性化模式。
(二)幼儿园民族舞蹈的育人功能。
(三)幼儿民族舞蹈课程形成的步骤。
(四)实施民族舞蹈课程的条件与要求。
五、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研究对象:幼儿园3—6岁幼儿。
(二)研究方法:课题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行动研究法和经验总结法。我们贯彻行动研究方法的指导思想,按照提出问题、收集整理信息、拟订计划、行动实施和评价总结的总体步骤,真正实现行动为研究提供实践依据,研究为行动提供理论指导的目标。并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需要,辅以了文献资料法、观察记录法等。
六、研究措施
(一)以“学习”为起点,确立研究目标。了解多种民族舞教学方法和当前的研究现状进行学习、借鉴,逐步理清思路,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的关系及运用,对有效教学方法有较正确的理性认识和定位。
(二)以“教学活动”为基点,建立研究体系。1,以教学案例为切入口,在问题中研究。坚持教学实践为研究的主导,教师的学习为辅导的原则,在教学活动的案例实践中,寻找活动案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高研究的问题意识。2,以教学过程及教学环节为研究的线索,探索民族舞蹈的有效教学方法。根据幼儿发展能力水平和教育总目标为主旨,以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的民族舞蹈教学活动为基点,着力探索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环节的安排以及在这两个大框架下教学方法的运用是否合理有效。
(三)在“教”与“学”的和谐统一下,建立学习共同体。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教授法)和幼儿学的方法(学习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教授法必须依据学习法,否则便会因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由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在教法与学法中,教法处于主导地位。只有处理好两种关系才能建立以幼儿为主,教师为导的学习共同体,以此进一步促进教师的教学实践水平,提高有效教学的效能,提高幼儿对民族舞的无限兴趣和喜欢。
(作者单位:湖北武汉市江汉区红苗幼儿园)
(责任编校: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