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只看到我的成功,却没看到我冒的危险;世人只看到我的索取,却没看到我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世人只看到我的镇静和得意,却没看到我的煎熬和仓皇。劫机,会受到法律的惩治和道德的谴责。但那又怎样,我有能力将伤害降为零。我是库珀,我为自己代言。
出场
拜那些可笑的、不负责任的媒体所赐,我被世人称为“D·B·库珀”。下面我要讲述的是我这辈子做得最出名的一件事——劫持飞机。
1971年11月24日,星期三,天气晴朗、寒冷。那天下午14时50分,在美国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国际机场,我以“丹·库珀”的名字登上一架波音727-100,座位编号18C。
这架航班的目的地是西雅图。飞机从波特兰起飞后不久,我站起身,向离我最近的一名乘务人员塞了一张纸条。可美丽的空姐显然误以为我是那种求交往的乘客,微笑着将纸条放进自己的口袋,并没有看内容。
于是我附耳低声说道:“小姐,你最好还是立即看看纸条,我手中有炸弹。”
听完,面色迷茫的空姐走到厨房,展开纸条,看到了上面用钢笔写得非常工整的大写英文:我的手提包里有炸弹。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用到它。现在,这架飞机已经被我劫持了。
劫机
为了避免日后成为重要的物证,我随即要回纸条,并向空姐展示了手提包中的炸弹:几根粗大的红色筒状物,末端都连着电线,还有一个圆柱形的电池。隔着墨镜,她完全看不出我的眼神是镇定还是不安,可我却从她眼中看到了惊恐和慌张。
她马上向机长汇报了当时的情况和我的要求:全部为20元面额的20万美元,无标记、不连号。4副降落伞,飞机抵达西雅图后加满油。如果没有完成,就引爆炸弹。
劫机事件发生后,FBI(美国联邦调查局)迅速接手此案。出于对机上乘客生命安全的考虑,FBI同意了我的所有要求。
在FBI准备美元的时候,我命令飞机在西雅图上空盘旋。期间,我抱着手提包一直坐在驾驶舱,和机组人员侃侃而谈。谈话中向他们透露出我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熟悉,让他们不要耍任何花招。
17时24分,我收到“一切就绪”的通知后,命令飞机降落。我让1名空姐放下飞机尾部的舷梯,接收装在一个帆布包中的钞票和落伞。然后,我痛快地释放了36名乘客和1名空姐,留下剩余4名机组人员。
消失
在地面的工作人员给飞机加油时,我询问了飞机尾部舷梯的使用方法。我要求机长准备飞往墨西哥,过程中保持飞行高度在10000英尺(约3000米),速度不能超过150节(约278千米/小时)。我指着手腕上便携式高度计,警告他们不要耍花样。
19时46分,飞机重回天空。起飞后,我命令4名机组人员全部进入驾驶舱。20分钟后,我打开飞机尾部舷梯。舱门的打开引起了机长的注意,我吩咐他继续飞。我背起降落伞,绑好钞票,任由气流冲击着我的身体,凝神注视着机身外黑压压的天空。
至此,我的劫机计划非常成功:索要20元面额的钞票,是为了不容易被追查;为什么要4副降落伞?这是为了让FBI担心我会胁迫人质一起跳伞,不敢在降落伞上做手脚;选择设计有尾部舷梯的波音727飞机,是为了跳伞时不被卷进发动机中;要求飞机在10000英尺高空低速飞行,我就可以在跳伞时呼吸,同时还不会被战斗机跟踪……
20时46分,我纵身一跃,跳进茫茫夜空。从此,D·B·库珀在这个世界人间蒸发,再没有出现。而我的行踪成为了FBI甚至所有美国人心中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