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艳军 田珍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就要求对城市进行规划的同时要注重环境规划的协调。本文将对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的关系、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实现二者协调发展进行阐述。
关键词:城市规划 环境规划 协调发展
近年来,城市河流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所以,人们在城市规划中加入了环境规划的理念,以图实现发展的科学、全面、可持续性。
一、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概述
(一)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的概念界定
城市规划是指在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它涉及城市美学、环境科学、规划学等很多相关学科。城市规划包括规划和建设两个方面,科学的城市规划将对城市的发展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环境规划则是指人们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生态环境规律对自身的行为和环境所作的合理安排,这种安排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目的是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手段是把社会、经济、环境三者作为一个复合的系统并对其进行研究,具体表现往往是规划者对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所作出的具体规定。[1]
(二) 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的内涵阐释
城市规划一般包括城市发展及用地布局的规划、合理的功能分区、交通教育农业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环境规划、人文历史遗产的保护等等内容。
完整的环境规划体系一般包括环境规划的目标、用于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一定的预测功能、规划方案设计及决策、环境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三)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城市规划强调规划的过程,它是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的,而环境规划则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发展的相互协调;二者的发展历程不尽相同。城市规划在50年代初期已随着国家对城市的开发建设而发展起来,至今已具备一套比较成熟的城市规划体系,而环境规划是今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才被人们重视起来,其规划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二者的实施和管理主体不同。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管理全过程主要由各级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负责其在规划过程中的组织及协调。环境规划一般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如环保局负责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管理。
广义的城市规划包括城市环境规划,环境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服务于社会发展,可以说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中,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却存在一定的矛盾。[2]
二、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的现状分析
(一)当前城市中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城市空气质量堪忧。这一问题主要是由汽车尾气排放、工业迅速发展过程中化石燃料的过多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据监测统计,我国大多数城市空气中的的PM2.5均未达到国际标准。所以我们才会在过去的这个冬季经历了漫长的霾天气。
水污染现象严重。不管是居民的日常用水,还是大自然中的河流湖泊,都因为大量化工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出去而遭受到严重的污染。
城市垃圾问题积重难返。由于没有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方法和完善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机制,人们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垃圾成为加剧大气及水污染的帮凶。[3]
(二)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之间矛盾重重
城市规划不合理导致环境规划难度加大。在实际的规划过程中,尤其是以前的规划设计者们存有以工业生产为先、农业和生活次之的理念,城市生活区与工业区、农业生产区往往相互层叠交叉。生活区距工业区太近容易造成工业产生的噪音、水体以及大气的污染对群众的生活不利局面,而农业生产区与工业区的层叠则会出现工业污水影响农业灌溉的结果,直接造成食品源的安全隐患。而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多也导致用于生态环境的土地被迫缩小。
城市的扩张给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我国正处在城镇化飞速发展的阶段,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入城市,导致城市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一现象是城市规划对人口的数量变化预测不够科学造成的,但是却会带来更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造成城市绿化资源、公共设施的短缺。
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相互制约。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提升政绩,往往优先发展经济,在城市规划时以工业发展为重点,而部分工业领域的发展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在优先保证经济发展的导向下,环境规划常常被弱化。
三、实现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协调发展的对策
当前,决策者们开始将目光更多地集中在生态环境上,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并且成为支撑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两大基本战略之一。[4]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环境规划应与城市规划协调发展,统一实现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目标。要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构建完整的规划体系
目前,我国的规划体系主要是建立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建设部等几个部门的规划体系平台上,由这些体系相互融合而成,没有有效统领各类专项规划的综合性规划体系,因为,我们需要尽快构建完整并且相互协调的综合规划体系,以结束当前各类体系共存的混乱局面。
(二)通过立法加强环境规划的实施力度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如美国比较成熟的经验,通过颁布环境保护法以及一些具体细化的空气净化、水净化、能源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来强制约束人们进行环境保护,对于违反相关法律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环境规划的贯彻实施。
(三)加强环境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
在當前迫切需要构建协调规划体系的前提下,应该由相对发展较成熟的城市规划带动环境规划的发展,在运作、实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和技术措施达到城市规划和环境规划协调发展的目的。或者可以将环境规划纳入到法定的城市总体规划体系中,通过城市规划的强制实施来确保环境规划的落实。
(四)在城市布局规划中充分考虑环境问题
城市的合理布局可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在城市布局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环境问题。首先要注意遵循自然规律,根据自然的地理资源及人文环境进行城市功能分区。其次要把建设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效结合,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局面。最后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注重提高人们生活的舒适度和生活质量。
(五)注重城市生态规划
生态城市以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关系协调为表象,是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完美状态。城市生态规划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在制定环境规划时应从建设生态城市的角度考虑,突出生态规划的重要地位。[5]
实现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的协调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境规划必将成为城市总体规划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城市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秉利.当代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56.
[2]陈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N].重庆建筑大学学报,1998(2).
[3]吴良铺.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56.
[4]牛红义,张宝春,江东鹏.我国环境规划思想体系初探[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1(2).
[5]廖芷君.环境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