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东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政府法制建设的进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不仅要建立和完善适应国情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还需要加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使公民懂法、守法,确保司法公正。为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传统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发挥着主流导向作用,成为了法制教育与宣传的有力阵地,但时下由于网络媒体风起云涌,新媒体在满足用户基本信息获取需求的同时,已日渐成长为一个集信息、观点、民意为一身的舆论平台。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不断表明,网络媒体对于舆论的影响力正在迅速增强。
一、中国网络媒体概述
网络媒体和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一样,都是传播信息的渠道,是交流、传播信息的工具,信息载体。与其它媒体比较,网络媒体传播范围广、保留时间长,信息数据庞大,开放性强,操作方便简单,交互性、沟通性强,成本低、效率高,以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全媒体手段使信息更加生动和丰富。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全年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规模为4.2亿,较上年底增加约6440万人。可见,网络媒体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同时它也成为人们获得知识和信息的主要途径。
二、网络媒体在法制建设教育和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传统媒体无论是电视、报刊、广播还是灯箱海报,都不能高时效、跨地区传播,而只能对某一特定区域在特定时间产生影响。但任何信息一旦进入网络进行广泛的二次传播,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扩大普法覆盖面,而且费用低廉。央视的《今日说法》、北京卫视的《法制进行时》、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再到吉林市经广都市110电台的法制栏目都是在网络媒体的转载中得到延伸和关注,并且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利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全媒体形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既丰富充实,而且生动。吉林根网作为地区新闻门户网站设计互动栏目《声音》,联合吉林市纪检委、吉林市市长电话室、吉林市纠风办、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共同开展舆论监督、民意调查、政行风网络投票等活动,在全市的法制建设宣传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
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其次是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
网络对普通大众的低门槛,使得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新闻发布者、传播者。发言的主体是“草根”,发言的内容是“民生”,关注的众多焦点归根结底是“司法公正”。这样的声音更快、更本真、更现场、更喧哗和更多元。网民在意信息的透明度,这一改变将有力促进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例如搜索关键词“最牛钉子户”,共有相关信息11500000条。重庆“最牛钉子户”杨武、吴苹夫妇和他们犹如孤岛的三层小楼一起,闪烁在中国亿万网民的电脑屏幕上。2007年4月2日,《物权法》颁布后,“孤岛”轰然倒塌,拆迁终以和解方式解决。为什么“最牛钉子户”的维权行为最终取得成功?其中,相关政府部门尊重民意和舆情的正确态度,吴苹夫妇执着的维权精神当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广大网民的网络推动同样也是不可抹煞的因素。
网络传播突破了“你登我读,你讲我听,你播我看”这一传统模式的禁锢,在网络传播中,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传播的内容,有更大的主动性,能满足人们对特定信息的需求。同时还提供了自由发表意见的空间和保障,并能得到迅速、及时的反馈。胡锦涛同志就曾强调:“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温家宝同志也数次通过网络与网友在线交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三、开放网络媒体在法制宣传中存在的不利和消极作用
除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大型新闻网络媒体之外,多数网站信息均以转载为主,信息来源多从传统媒体、个人博客、微博、论坛等渠道获得。由于网络媒体新闻消息的发布几乎没有门槛,受众可通过多种形式在网络上充当“记者“,这就出现了一定的假消息、不实报道在网络媒体上,误导大众、混淆视听。个别网站为追求点击率对新闻事件进行夸大报道,“人为加工”甚至“凭空想象”,一些网站又跟风转载,由此引发的信任危机和社会恐慌日趋严重。类似“调查称中国人流手术者近半未成年”、“长春女小偷脱衣全裸对抗警察”、“大二女生1年见15网友人流4次”等假新闻严重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许多新闻在网络编辑的笔下成为了庸俗化、媚俗化的报道。诸如此类的新闻,在不少网络媒体中呈逐步蔓延甚至泛滥的趋势。由于发言者网友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得以宣泄。因此在网络上更容易出现庸俗、灰色的言论。
四、如何规范和利用好网络媒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网络是一片浩瀚的海洋,难免充斥着一些假的、不实报道,因此,发挥主流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来引导舆论显得极其重要。除国家级新闻网站外,各省、市都设有地方新闻网站及媒体网站,将他们放在与传统主流媒体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要搭建政府与网民迅速、高效沟通的有效平台,这样不但使公民高效参政议政成为可能,而且可以有效帮助政府尽快向网民公布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要建立全方位的综合舆情监测体系。可以通过设立网络监察员等方式,随时了解网络动态,随时掌握并处理网民共同关注的事件和议题。还可以建立网络舆情分析中心,提高对于网络舆情的处理技术,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对网络群体事件进行精确的分析与预警。
完善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建设就是要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情况下,有效地规范网络上的言论行为,防止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或社会公益。要加强网络犯罪、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方面的立法,为虚拟的社会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约束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监督共同发挥作用。
在网络舆论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离不开每个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每个网民都有义务配合网络舆论的法制化建设,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立法建设,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
现如今,我国的普法教育依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中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充分利用好、使用好、引导好网络新媒体,将其优势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网络媒体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已然成为举国上下的政治共识和追求。为促进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大众媒体承担着法制宣传的重任。如今,技术变革使媒体传播发生深刻革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正经历着从传播方式到内容的双重变化。网络媒体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对于民众生活、社会结构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本文将结合网络媒体的自身特点,探讨其如何能够更好地为法制宣传工作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