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安泽
摘要:环境污染是实体活动产生外部性的典型。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A.C Pigou)提出了一种自然的解决方法,就是向污染者征税,以矫正他得投入品过低的问题。虽然庇古税实施起来存在诸多问题,但他仍对环境污染治理有着巨大的不可代替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外部性 环境污染治理 庇古税 公共政策
一、研究背景
当某一实体的活动以市场经济之外的某种方式直接影响他人的福利的时,这种影响就称为外部性。那么,与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不同,私人市场不一定生产具有社会效率的产量水平。特别是当一种物品产生负外部性时,相对与效率产量来说,这种物品的产量通常太多。当然一般而言,污染为零并不是社会的理想状态,我们需要在成本和收益之间权衡找到合适的污染量。私人市场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当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的产量是最佳产量。但是私人市场没有考虑外部性问题。当一企业进行大规模生产时,它不会考虑是否会产生污染,污染带来的损失是多少。作为决策者,它必须使得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有效率,这就要求决策者能够采取措施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企业因生产导致污染对公共环境带来的损失,实现社会效益的最优配置。
二、庇古税
在现代经济中,税收除了作为财政筹资渠道和私人部门对公共服务的购买渠道以外,也是国家调节微观经济行为的有效手段。环境税化环境保护行为而采取的税收措施的总和。1987“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使环境税制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环境目标、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强成为理论热点,而且还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付诸实践,但环境税制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1920年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首次提出:由于环境问题的重要经济根源是外部性,那么为了消除外性,应该对产生负外部效应的单位收费或征税,对产生正外部效应的单位给予负税补贴。一个污染者需要负担与其排放污染量相当的税收—即著名的环境税模型称为原始庇古税模型。
按照庇古税原理, 由于外部性的存在, 私人边际成本曲线与社会边际成本曲线不重合, 相差外部边际成本不由经济主体承担, 那么最佳私人产出和最佳社会产出存在着差异, 从私人决策角度来看, 是最优决策(私人边际成本= 边际收益), 但从社会角度来看并非是最优的。社会最优产量与私人最优产量间存在着差值, 造成资源浪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济主体不会自发地减少产量和使用量, 进行污染治理, 使外部成本内部化, 因此, 庇古提出政府可以以税收的形式进行“非常限制”, 迫使经济主体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 这种对单位污染征收等于污染所造成的边际社会损害的税收即为庇古税。
根据市场价格制定规则,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即为均衡产量Q和市场价格P,但一旦有了负外部性并不加以控制时,产品供给者在生产时不会考虑这部分成本,仍按产量Q生产,企业获得最大均衡利润。随之而产生的负外部性(如污染)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最后承担严重后果的是整个社会,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这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效率,有损社会整体福利。现在考虑通过政府手段让企业承担负外部性的成本(目前有两种方法,污染许可证和征税),重点考虑征税并论证其必然性。征税后,企业在制定生产计划时会考虑这部分成本,由此会缩减生产至Q*,均衡价格也会变为P*,这里的产量与价格称为效率产量和效率产量下的均衡价格。但这并不意味者帕累托最优,不难看出,通过征税,企业实际承担了P-j的部分,消费者承担了P*-P的部分,整个社会产生了dc右侧的小三角形面积的无谓损失。但通过征税,改善了社会环境,这部分福利增加是大于无谓损失的。至于通过建立碳交易市场进行污染许可证的交易的办法,其实质上也是为了让企业考虑污染成本,可以证明,在碳交易市场健全下的自由碳交易产生的污染许可证价格与征税在税收幅度和效果上是一样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社会生产规模持续扩大,企业生产对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迫切需要得到考虑。但是为什么庇古税一直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呢?这是因为庇古税实行过程的一个难题就是税收额度的确定。庇古税是基于几个不太现实的市场假设:(1)社会是单一部门。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社会必然是多元化的,不可能只有一个部门。(2)税种单一。我国是多种税种并存的税收体制,单一税种的假设在现实情况下显然是不合理的。
三、西方对于庇古税制的应用
1、在庇古之后,有一些学者对庇古的税收思想做了一些较符合实际操作的修改。如今,世界上好多国家都通过实践制定出了一系列适合本国情况的环境污染税收体系。其主要税种及征收情况如下:
(1)二氧化碳税。税基是一般是根据不同燃料的平均含碳量和发热量来确定的。
(2)二氧化硫税。主要是通过汽油税来控制硫碳气体的排放量。
(3)水污染税。水污染税一般是指对向地表水以及水净化厂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任何个人征收的税。实践中是按照排放的耗氧物质和重金属的量来征收,其税率在不同的水资源保护区域是不同的。
(4)垃圾税。垃圾税在荷兰的定义是由市政府用于为收集和处理家庭丢弃的垃圾而筹集资金的一种税。一般根据家庭产生垃圾的数量来征收,垃圾的数量可以用小型垃圾箱来衡量。
2、随着经济分析工具的不断发展,对于庇古税“代替性解决办法”的旨在实现特定的排放削减水平的排污收费的实证研究迅速发展起来。排污收费是一种广为人知的环境分散管理方法,在这个方案下,管理部门对向环境排放的每一单位污染物征税或收费。但是,排污收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例如难以准确地计量外部成本;难以制定恰当的收费标准;难以合适地确定税基;污染责任的承担存在争议等。
四、结语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随着资源开发、消耗速度的加快,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环境污染不仅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恶化居住条件,同时抑制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均可利用资源相当稀缺的国家,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现状逼迫着我们必须采取比传统作法更为积极有力的措施来予以应对。如前文所述,无论是从庇古税制的经济学角度分析,还是从国外的实践来考察,完善环境污染税收体系是控制和治理污染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我国开征环境污染税是十分必要也相当紧迫的。当然,在开征环境污染税的问题上,我们不仅需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而且还必须注意结合中国的现实国情。由于我国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缺乏严重的市场化激励机制,所以对于直接应用庇古税根据污染程度造成的伤害征税在我国推行有比较大的难度,但我们可以遵循庇古税制内在的逻辑,先对投入物征税在循序渐进,这样同样也可以使得外部化问题内部化。同时这要求我国的环境污染税必须达到一定的收入规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也必须控制在自然环境允许(即可以自我净化)的限度内,对自然环境产生严重破坏性影响的污染性企业必须责令其关、停、并、转。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开征环境污染税不能在整体上影响国内企业的竞争力,环境污染税的纳税人选择应该遵循先企业单位后居民个人的顺序。渐进式的改革步骤有利于改革的最终成功,税率水平应该保持适中,并采用差别税率,税基的确定应该根据不同的污染排放项目而灵活安排等单。
在加入WTO的今天,我国的税收制度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以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公平竞争。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了要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这就要求我们不可能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道路,而必须做到控制污染与发展经济并重,并力求做到逐步减少污染,不断改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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