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在煤矿建设项目中建设企业如何进行合同管控

2013-04-29 12:56罗永
中国集体经济·下 2013年8期

罗永

摘要:煤矿建设项目从煤矿的建设周期管理到投资过程的管控,都要求有综合的管理技能和团队来保证煤矿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从煤矿建设投资控制的角度,对煤矿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出一些可行的意见。

关键词:煤矿建设项目;合同管控;建设周期

煤矿建设项目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有其特殊性,但从企业的本质属性来看,仍然是将各种生产要素投入者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的契约关系网络。因此,煤矿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仍然是对特殊主体下契约关系的管理。在所有契约关系的管理中,除了健全“两权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外,我认为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合同管理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调查分析,探求如何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煤矿建设项目经营风险的方法。煤矿建设的安全管理不同于生产煤矿及地面建筑的安全管理。煤矿建设是庞大的综合性工程,工程大多处于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下,施工现场通常会有岩层松软、富水、含瓦斯等情况,由于情况未知,遭遇水害、冒顶、瓦斯超限等的危险性很高。加之施工空间狭小、施工工具不完善、施工环境复杂、工作强度较高、工程涉及爆破等高危作业,同时此类工程参与主体多,因此安全管理的难度更高。

一、煤矿建设项目的概述

煤矿建设是实现煤炭工业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建筑和安装,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其他建设工作,即与固定资产的建筑、安装、购置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如勘察设计工作、土地征购、培训、大型临时设施、生产筹备、试生产等。

二、合同管控在煤矿建设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合同管控是项目的核心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1.企业的合同管理

企业设立专职合同管理部门,在企业经理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合同管理的制度,组织全企业所有施工项目的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编写本企业施工项目分包、材料供应统一合同文本,参与重大施工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工作;定期汇总合同的执行情况,向经理汇报、提出建议;负责基层上报企业的有关合同的审批、检查、监督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与帮助。

2.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合同管理

(1)项目经理为项目总合同、分合同的直接执行者和管理者。在谈判签约阶段,预选的项目经理应参加项目合同的谈判工作,经授权的项目经理可以代表企业法人签约;项目经理还应亲自参与或组织本项目有关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2)项目经理部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所有合同的报批、保管和归档工作;参与选择分包商工作,在项目经理授权后负责分包合同起草、洽谈,制定分包的工作程序,以及总合同、变更合同的洽谈和资料的收集,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工作;负责须经企业经理签字方能生效的重大施工合同的上报审批手续等工作;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工作,以及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发送涉及合同问题的备忘录、索赔单等文件。

(二)合同管控是施工双方的基础

当前建筑施工期间出现很多问题,为此双方争执不休,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现代社会追求契约精神,一切以契约为准。合同作为契约的一种形式,在合同中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可以大大降低风险,且在争议出现的时候可以迅速解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合同管控已经成为当前施工双方开展合作的基础。

三、煤矿建设项目合同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是非常多的,主要是指承包人在经过相应的发包人的同意或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项目中一些非主体工程和一些非关键性的项目分包到具备一定资质的分包人来完成,从而与其订立相应的分包合同。项目经理部必须从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至维修期结束的全过程中,认真地去完成合同所要求的约定条件,对于合同要进行动态的管理,对合同进行跟踪、收集、分析并整理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及时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另外,对于合同在实际履行的过程进行及时的预测,能够及时并且快速地解决对合同的实施的问题,以此来减少或避免相应的风险。还应对合同履行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避免或减少风险。

1.目前煤矿建设合同关于分包的文件组成及文件的先后顺序如下。

(1)项目协议书。

(2)标书。

(3)项目报价书。

(4)合同文本。

(5)发包人提供的具有标准、规范的图纸和列有标价的相关工程量清单。

(6)承包人提供的报价单或施工图的预算书。

2.履行项目的分包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约定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就是在分包项目的施工现场派驻一些监理人员或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分包合同的履行应当是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则对承包人负责。当然此类的合同是分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直接的关系,而与发包人并不存在相应的直接的合同关系。

(2)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实施并完成所分包的工程,修补工程的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提供履约担保、进度计划,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让或再分包。

(3)分包人应档遵循分包合同中所约定的承包人的工作时间及相关设备原料方面的制度。承包人的义务就是为分包人提供一定的现场和管道进行施工;分包人必须同意监理、承包方在时间规定内对分包施工地进行检查并为此提供便利。

(4)分包人延长竣工的时间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总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竣工时间延长;承包人自身去请示将工程的竣工时间延长;承包方违背了合同的约定。但是,前提是分包人必须将延长竣工时间的情况提前14天告诉承包方,并且出具相应的文书证明。

(5)如果分包人出现增补、变更或删减分包工程,应该根据下列的指示:监理工程师按照总发包合同所发出的指示,然后承包人应当将此作为指示及时通知给分包人;承包人自己所作出的指示。

(6)分包工程价款应该是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进行结算。发包人在没有经过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禁止以各种名义向相应的分包人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7)由于分包人的过失、疏忽、安全事故或违约导致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施工项目合同履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必须从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至维修期结束的全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把控好全过程的合同,在履行中及时进行管理,避免纠纷的产生。

1.项目经理等实施施工合同约定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尤其是关于合同方面应该履行原则和履行规则。

(2)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坚持全面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包括实际履行(标的的履行)和适当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的履行)。

(3)项目经理是由进行建设的企业授权的,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组织人员来对施工合同进行履行,同时根据有关法律对合同的规定,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打交道的过程中,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变转让、索赔、变更和终止等工作。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等因素造成出现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后,应当及时的向有关的相应企业进行报告,并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处置。

(5)严格遵循对约定的不明条款、价格变化等情况的履约规则,以及合同抗辩权、撤销权担保和代位权的履行规则。

(6)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约定分包人所应当承担的分包工程,并且与相应的分包单位协商签订了分包合同。因此,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7)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承包工程以后,禁止将其所承包的全部的工程一并转手给他人,由他人承包;也不能将其全部的工程进行肢解,在肢解后再以分包的名义对外转包给其他人。以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所谓工程转包就是指承包人不行使承包人应有的管理职能和相应的技术经济责任,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是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再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的主体部分或群体工程的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倒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以及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的行为。

2.项目经理部履行施工合同应做如下工作。

(1)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针对工程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力,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方式与条件,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影响、物价上涨、工程中止、第三方损害等问题产生时的处理原则和责任承担,争议的解决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合同分析,并且对合同的内容、应有的风险、关键或重点的问题进行特别的指示和说明,也要向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交代底细,将合同确定的施工目标落实完成,也要根据合同对项目进行管理并指导项目的实施。

(2)组织施工力量;签订分包合同;研究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资料;多方筹集足够的流动资金;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工程结算付款计划等,做好施工准备,按时进入现场,按期开工。

(3)制订科学周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采购符合质量标准、价格低廉的材料、设备,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进人现场,搞好供应和管理工作,保证顺利施工。

(4)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规程组织施工;做好施工记录,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进行各种有关的现场或实验室抽检测试,保存好原始资料;制定各种有效措施,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全面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5)按期竣工,试运行,通过质量检验,交付业主,收回工程价款。

(6)按合同规定,做好责任期内的维修、保修和质量回访工作。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

(7)履行合同中关于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的规定,如有关计划、建议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有些工序须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所做记录或报表要得到其签字确认;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办理各类手续;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要求等。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还要自觉地接受公证机关、银行的监督。

(8)项目经理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应当注意收集和记录一些对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证据,即对发包方或业主履行合同进行监督,作为索赔的依据。

四、建设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合同管控的意识

实行岗位负责制度,主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人人定岗,人人负责,分工明确,明确每个人的责、利和权。同时实行竞争机制,对于对企业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通过以上的途径,提升企业相应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如思想、法制、文字和业务等相关素质的水平,达到全面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监控合同不同阶段

合同变更是指依法对原有的合同进行一定的修改和补充。在履行相应合同项目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实施条件或相关因素的变化,使得其不得不对原有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订正、删除和补充。合同变更一旦成立,原有合同的相应条款就应当解除。合同变更是在条件改变时对双方利益和义务的调整,适当及时的合同变更可以弥补原合同条款的不足。

在合同履行阶段要注意合同出现的问题,尤其是煤矿建设合同,在出现合同变更的时候要做到遵循相应的原则,避免纠纷的出现。例如,在变更的时候要遵循合同的变更程序和相关的规定,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是不得单独变更合同条款的;变更要由相应的专家进行论证和合同双方的协商,从而使合同具有可行性,所引起的相应的工程费用和进度要得到双方的共同确认才可以实施;合同变更应当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共同签订的变更确认才可以作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另外,合同变更将会造成的损失,除了法律所免除的责任外,由于设计方面的错误与实际施工所不符合导致施工出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该由相应责任方来负责。

五、结语

由于煤矿建设项目的特殊性,所以面临此类项目时,应当以合同精益化为管理的重点,以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为途径,从提高风险意识、注重前期策划、严格合同签订、抓好在建合同履约等方面。从做好合同进度结算、变更索赔管理、加快资金回收等方面降低企业资金连风险,从抓好分包合同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降低企业社会风险等方面加强合同风险管控。煤矿建设项目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有其特殊性。但从企业的本质属性来看,仍然是将各种生产要素投入者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的契约关系网络。因此,煤矿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仍然是对特殊主体下契约关系的管理。在所有契约关系的管理中,除了健全“两权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外,我认为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合同管理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煤矿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调查分析,探求如何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煤矿建设项目经营风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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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乌审旗蒙格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