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官场现形记”

2013-04-29 00:44
讲刊 2013年8期
关键词:蒲松龄聊斋志异贪官

郭沫若在蒲松龄故居聊斋堂上写了这样一副楹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这十六个字,简明、精准地概括了《聊斋志异》这部文学巨著的思想价值和艺术成就。

“今日官宰半强寇”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曾经借一位姓徐的商人同“夜叉国”人的对话,讨论了“官”是什么的问题。“问:‘何以为官?曰:‘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此名为官。”(《夜叉国》)这里对于官的描写,主要强调了他们安富尊荣、威风八面、颐指气使、睥睨群下的一面。那么,这些声名显赫、位高权重的官员们的行径和作为,又是怎样的呢?

《老龙舡户》讲的是出没于南海的一群江洋大盗,他们“以舟渡为名,赚客登舟,或投蒙药,或烧闷香,致客沉迷不醒;而后剖腹纳石,以沉水底”。但历任有司,对报案者“竟置不问”,结果是“千里行人,死不见尸,数客同游,全无音信,积案累累,莫可究诘”。直到朱徽荫“巡抚粤东”,才把那些江洋大盗缉捕归案,无数无头公案得以昭雪。对此,蒲松龄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剖腹沉石,惨寃已甚,而木雕之有司,绝不少关痛痒,岂特粤东之暗无天日哉!”“彼巍巍然,出则刀戟横路,入则兰麝熏心,尊优虽至,究何异于老龙舡户哉!”(《老龙舡户》)这段话讲得很清楚,那些泥塑木雕一样对百姓痛痒不闻不问的官员,虽然“出则刀戟横路,入则兰麝熏心”,冠冕堂皇,灸手可热,其实同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没有什么区别。可惜的是,这样暗无天日的政治,并不只是粤东一地,而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如所周知,《聊斋志异》写狐,其实是在写人。书中讲了一狐仙,化作一位老翁,却并不掩饰自己的身份,有人来访,“无不伛偻接见”,“独邑令求通,辄辞以故”。问其原因,回答说:“彼前身为驴,今虽俨为民上,乃饮米而醉者也。仆固异类,羞与为伍也。”(《潍水狐》)“饮而醉”是一个典故,原意是说,只要有钱,即使不喝酒也醉了,也就是见钱眼开的意思。驴之为物,体大气粗,表面威风凛凛,但扔给一点草料,也就“帖耳辑首”,实在同贪官的形象十分相像。所以蒲松龄评论说:“以此居民上,宜其饮而醉也。愿临民者,以驴为戒,而求齿于狐,则德日进矣。”

令人发指的“官贪吏虐”

《聊斋志异》通过一个个故事,将许多“官贪吏虐”、“官虎吏狼”的具体情景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促织》的故事直接涉及最高统治者封建帝王,所以蒲松龄不得不把时间设定在明宣德年间。由于皇帝喜欢斗蟋蟀,便要求各地把蟋蟀作为“常供”的一种贡品。地方官吏“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帝王的小小喜好,到了基层便变成按“丁口”搜刮聚敛的借口,甚至弄得一些家庭鬻妻卖子,倾家荡产。对此,蒲松龄说:“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促织》)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上者的言行稍一不慎,到下边就往往会形成一场灾难。

其实,贪官污吏们可以把任何事情变成压榨百姓、大发横财的机会。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清廷为了平定葛尔丹叛乱,用兵于广大漠北地区。“其地不毛,间或无水”,军粮的供给便成为很大的问题。朝廷决定用钱购买民间骡马运粮。山东长山一个姓杨的县令,“性奇贪”,便“假此搜刮,地方头畜一空。周村为商贾所集,趁墟者车马辐辏。杨率健丁悉篡夺之,不下数百余头。四方估客,无处控告”。(《鸮鸟》)这个杨县令竟然置军国大事于不顾,热衷于借机肥私,不但将地方牲畜搜刮一空,而且胆大妄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派兵抢掠商贾的马匹。面对这样的暴政,受害人固然是控诉无门,杨县令虽然遭到舆论的讥讽,却并没有受到任何惩处。

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小官大贪,如该书所指出的:“官卑者愈贪,其常情然乎?”(《梅女》)一些底层官员、甚至那些被称为“不入流”的身份低微的差役、书吏、门丁之类,只要手中握有一点权力,也往往会对小民多方刁难,百计勒索。而且因为这些人直接同百姓接触,许多具体事务都经彼等之手,“地方公事,如凡捕匪、解犯、催征、护饷之类,在在皆须其力”,是“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何耿绳:《学治一得编》)这就为他们残民敛财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且正由于他们身份低贱,连封建道德都失去了对他们的约束力,为非作歹时就更加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因此,老百姓对这样一些人就更加有着切肤之痛。

封建官僚是集行政权与司法权为一身的,断狱判案是他们的主要公务之一。司法不公是社会不公的最突出的表现,也是贪官们弄权纳贿的主要渠道。对此,《聊斋志异》作了这样的描述:“一人兴讼,则数农违时;一案既成,则十家荡产。”“每见今之听讼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蒙蔽因循,动经岁月,不及登长吏之庭,而皮骨已将尽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无事。宁知水火狱中,有无数冤魂,伸颈延息,以望拔救耶!”(《冤狱》)这一段话,既揭露了官吏以权谋利的种种手法,又诉说了小民在冤狱面前的悲惨境遇,无异是一篇对黑暗刑狱制度的血泪控诉书。

贪官心态的深刻揭示

贪赃枉法需要冒巨大的风险,上则国法难容,官德不齿;下则千夫所指,万人唾骂。一旦事情败露,难免声名扫地、身败名裂。为什么许多官员还是如飞蛾扑火,甘冒不韪呢?

《续黄粱》描写了一个醉心功名利禄、渴求高居人上的青年士子,在梦中经历了“一言之合,荣膺圣眷”,在天子的恩宠下,大富大贵,权势煊赫,由于擅作威福、百计聚敛、纵情声色、作恶多端,最终一朝失势,沦为狱囚,甚至难逃天谴,坠入“九幽十八狱”的故事。虽然鲁迅认为此篇事迹,“颇有从唐人传奇转化而出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二篇),但不论从内容之丰富,抑或文采之华美,都绝不是《枕中记》或《邯郸梦》的简单复制和演绎,而是真正的艺术再创作,对当时的社会生活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在主人公的短短一梦中,浓缩了当时宦海凶险、仕途龌龊的众生相。当主人公高居于权力巅峰时,“撚髯微呼,则应诺雷动”,“公卿增海物,伛偻足恭者,叠出其门”,“公卿将士,尽奔走于门下,估计夤缘,俨如负贩,仰息望尘,不可算数”。甚至“奴仆一到,则守、令承颜;书函一投,则司、院枉法”。如果“有杰士贤臣,不肯阿附,轻则置之闲散,重则褫以编氓。甚且一臂不袒,辄迕鹿马之奸;片语方干,远竄豺狼之地”,真可以说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一旦失宠,从权力的顶峰跌落下来,则“科道九卿,交章劾奏;即昔之拜门墙、称假父者,亦反颜相向”,终于众叛亲离,成为影单形只的孤家寡人。

这位黄粱一梦的主人公,在手握重权、身居高位之际,叱咤风云,颐指气使,却又毫无奉公尽职、为国为民的观念,“不思捐躯摩顶,以报万一”,“国计民生,罔存念虑”,当然就经不起金钱美女的种种诱惑,利用权势,大肆搜刮。

他们难道不怕人们的抗拒、愤怒和揭露吗?对此,贪官们自有一套奇特的逻辑。《梦狼》中弟兄俩的一段对话,极为典型地吐露了大多数贪官的心声,具有很大的代表性。

事情的缘起要从直隶一位姓白的老人说起。老人有两个儿子,长子在南方做官。一日,老人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到了儿子的衙署,看到堂上、堂下都是恶狼,台阶上则白骨如山。儿子竟然用巨狼衔来的死人“聊充庖厨”。老人正惊疑间,忽见两个“金甲猛士”将其子锁住,其子“扑地化为虎”,“虎大吼,声振山岳。翁大惧,忽醒,乃知其梦”。这个梦让老人很不放心,便派次子往探究竟。“弟居数日,见其蠹役满堂,纳贿关说者,中夜不绝,流涕谏止之。甲曰:‘弟日居衡茅,故不知仕途之关窍耳。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术能令上台喜也?弟知不可劝止,遂归。”(《梦狼》)为什么对待百姓可以如狼似虎,作威作福呢?因为“黜陟之权”,“不在百姓”。

所以,人民群众的生死存亡、哀痛疾苦,自然是不必放在心上的,只要把“上台”伺候好了,“便是好官”。能够得到上司的喜好与信任,就可以在仕途一帆风顺,飞黄腾达。在那个时候,没有群众监督,没有舆论监督,也没有健全的制度监督,上面这样的思想自然更是为许多无耻之徒奉为圭臬,使自己的贪渎行为有恃而无恐了。

(摘自2013年6月19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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