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涉容积率渎职犯罪有高招
为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进一步促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近日,根据河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三门峡市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容积率渎职犯罪专项活动。
该院制定了《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容积率渎职犯罪专项侦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侦查活动的工作原则、办案重点、方法步骤。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清查对容积率调整的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重点调查审批是否违规、处罚是否到位、土地出让金等规费是否欠缴,进而严肃彻查相关责任人员滥用职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和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和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事件的渎职犯罪案件。
为了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该院制定了四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侦查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基层院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反渎干警认真学习掌握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查证犯罪的能力。三是深挖犯罪。运用“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深挖有关职能部门发生的窝案、串案,深挖渎职案件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增强办案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强化协作。一方面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格执行线索通报、初查和案件移送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同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监督配合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文/王飞)
举措
四措施转作风强化外部监督
今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结合人民监督员工作实际,从履行监督职责入手,提出了强化监督、转变作风四条具体措施,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
一、联系群众,拓展监督知情渠道。拓宽监督范围,结合修改后刑诉法、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通过扩大监督员与案件当事人的接触范围,如参与信访接待、刑事调解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刑事案件被害人公开答复等执法活动。
二、精简活动,提高监督质量效率。严格控制活动次数,减少通报、座谈会等一般性活动,尽量利用网络平台等方式通报信息、交流工作;合并安排同类型活动,如集中组织对监督案件的回访考察、评查等活动。切实增强监督效果,认真做好活动前期准备,提前向监督员发送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督资料等。
三、厉行节约,改进联络服务机制。借助信息化技术创新联络途径,创建了超级信使短信群发平台,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监督员的互动联络。精简简报、工作专刊,严控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的简报、工作专刊数量,限制篇幅,动态信息只写要点条目。
四、强化督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监督,每年邀请监督员参与本院督查不少于两次,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络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组会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细化部门责任,及时反馈监督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文/邓立 魏钟渊)
案例
如期举行的婚礼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婷婷(化名)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试行捕后“赔偿保证金”制度,使王婷婷如期完成了终身大事,与心爱的人喜结良缘。
2013年1月20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李军对被害人夏某不满,遂给其同学王婷婷打电话。王婷婷将夏某约出来,李军纠集张某某等三人,用铁管等工具,将被害人夏某打成重伤。案发后,办案人员经审查认为,虽然王婷婷没有实施殴打被害人的行为,但用QQ号将夏某约出来,为他人实施伤害行为提供了条件,应属于共同犯罪。
由于犯罪嫌疑人王婷婷在案发前已将结婚日期定在2013年2月16日,双方的亲友已全部通知,其父母因此申请检察机关对王婷婷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如期结婚。接到申请后,该院迅速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婷婷系初犯、偶犯,被捕后能认罪、悔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同时,其父母主动找到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表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合理费用。但是被害人抵触情绪较大,要求的赔偿数额偏高,因此无法达成和解协议。
鉴于王婷婷婚期已定的特殊情况,该院认为犯罪应当受到惩罚,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也应当予以保障。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更是耽误不得。该院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协调,认为结合被害人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费用不会超过40万元,建议给本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每人赔偿10万元。王婷婷的亲属愿意拿出10万元赔偿保证金交到公安机关,同时保证:如果赔偿金不够,愿意按照法院的判决继续足额缴清。
经认真审查,该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王婷婷没有社会危险性,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遂向公安机关出具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2013年2月1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婷婷采取取保候审,使王婷婷如期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位新人专程带着礼品,到已基本康复的被害人夏某家中当面道歉、致谢,夏某表示了谅解。(文/武兴才 吕夫民)
经验
精细初查带动“查一个端一窝”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一项关于查处职务犯罪的调研中,明确了深入调查、重视初查等一系列经验做法。该院一方面围绕黑龙江省检察院确定的三个重点领域开展集中办案行动,一方面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要求各院有目的地切入到一两个带有地域特点的重点系统、行业开展深挖清理工作。
近年来,该市查处的窝案串案涉及工建、农补、医药、金融、保险、征地、社保等9个系统,达到了“查一个、端一窝、带一串”的效果。地处中心城区的龙沙、铁锋、建华区院针对辖区内老国企集中,企业改制中侵吞、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暗箱操作,截留、骗取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优惠举报线索增多的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将查办国企改制中的贪污案件列为系统办案的重点,一举在9家改制企业查办了9件27人的贪污案件,办案效果、社会效果均十分明显。
初查是深挖窝串案件的基础,只有切实加强初查,尽量多的掌握涉案信息,获取足够的证据,才能保证深挖窝串案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为此,该院事前精心设计初查方案,对初查前景进行预测,使方案具体周延,避免把窝案串案查成个案,大案查成小案。
该院高度重视初查方法,突出一个“秘”字,不接触初查对象、不轻易查询个人敏感资料,力求在秘密状态下掌握涉案情况;突出一个“深”字,以查办大要案、窝案串案为目标,从系统战略角度制定初查方案,力求从案情背后寻找深层次问题和更多突破口;突出一个“广”字,拓展破案视野,力求打破线索所及内容的局限,滚动深挖,一并破获。
(文/王玉春 闫爱平)
调研
五举措促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查处
4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加大力度惩防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指引下,黑龙江省肇源县检察院利用自身调研,探索强化特殊预防和引导预防举措的实施,为更好地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举措一:召开农村干部和村民座谈会,普及预防常识。在座谈会上,通过讲课强化农村群众的五种意识:一是强化主人翁意识。要求每个村民都要关心并积极参与农村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建设,要与村干部共同管理好村事务。二是强化法制、预防职务犯罪意识。要通过学习,掌握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惩处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都要清清楚楚。三是强化对党和政府惠农富农政策的学习掌握意识。把最高检今年颁发的关于惩防惠民八类犯罪的文件内容传达给干部、村民的同时,还对农村干部指出,让村民掌握政策是你们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就是失职。四是强化监督意识。对村干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监督村干部视为每一个村民的神圣责任,要依法举报。五是强化维权意识。鼓励村民一旦发现村干部对自己的权利构成侵犯,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
举措二:选好村民监督组织、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员。针对目前有些村屯群众财务监督组织形同虚设,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好、财务收支不透明的现象,在村民大会上,要求村民要选好村民监督组织,把有正义感、敢说话能办事、愿为村民维护权益并有一定法制知识文化知识的村民选举为监督组织成员。
举措三:实施两个“必须公开和掌握”。要求村委会必须公开村务、公开财务,要求每个村民特别是村监督组织、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员掌握查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本领,还要掌握各种惠农富农政策条款。要求村“两委”定期将村务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对全体村民公布,不允许有糊涂账。特别是要求村“两委”把各种惠农富农政策编成手册,并公布上墙。
举措四:要求村民掌握村干部职务犯罪行为的手段。预防部门和反贪干警把农村干部的各种贪污等职务犯罪手段,通过各种典型案例特别是本县乡镇村屯发生的案件讲给村民听,如虚报补偿人口数、土地面积或青苗损失费用,多领补偿款用于私分;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提取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用于个人私用;重复或虚报报销、冒领土地征用补偿费;收入不记账、少记账方式,不交或少交款项等。
举措五:要求村民有举报意识、证据意识。该院把如何举报,向哪些部门举报,检察院的举报中心的电话、信箱都一一向村民告知。(文/郝长青 王博)
做法
预防职务犯罪“新三招”
日前,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推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三招”。“乐民”,将预防宣传融入旅游中,让群众在乐呵中参与预防。“惠民”,预防方向紧跟党委政府惠民政策。“便民”,推出公开QQ等方法与网友建立密切联系。
常熟市检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将地域特色文化与预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和旅游部门协商后,以名胜古迹、历史人物、民俗文化为主线,由旅游部门开发出两条“碧水琴川”廉政文化旅游线路,让游客有了廉政文化旅游“大餐”,也创新了预防载体。
除此之外,常熟市检察院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职务犯罪预防为调查选题,历时三个月的走访和多方查阅资料,最终摸清了全市572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资金来源、经营模式、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基本情况,分析出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中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问题,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常熟市迅速出台《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预防工作护航之下,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常熟市检察院突破传统采取QQ、微博等网络交流的方式进一步开拓了职务犯罪预防的沟通。通过网络渠道,网友可以匿名咨询,消除来访者心理负担,沟通更加畅通。通过“背对背交流”有多少干部避免了走向犯罪深渊,这个数据可能无法统计,但是常熟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做,效果体现于该市广大党员干部对检察院和检察官们的信任中,体现在日益增多的群众参与到预防这项事业中来。(文/姜兆军 何思东)
基层
十项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大发展
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检察院根制定了《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本着立足本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一、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法律意识,建立民营经济风险预警机制,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二、针对民营经济在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需求,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同时依法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民营企业自我完善保护意识和能力。三、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四、开辟涉企执法“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办理涉企举报、控告、申诉等案件,完善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减少企业诉累的工作机制。五、成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办公室。实行中层干部以上包保制,明确一个项目一个工作档案,一个企业一个服务团队,做到职责清晰、步骤明确、措施具体。六、综合运用和解、民事调解、控申疏解、释法说理等手段,依法稳妥化解征地拆迁、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涉企矛盾,最大限度减少消极因素。七、加大对涉民营经济用地、审批、融资、减税、监管等环节的贿赂、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八、認真对待企业诉求,对职责范围内的,依法快速妥善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尽力联系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九、加强涉企诉讼监督,纠正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和违法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产以及虚假诉讼、乱执行等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开通“12309”服务热线,和“服务企业网络平台”,公开检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和联系方式。(文/赵树忱 高速)
案例
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未成年人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首次适用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对涉嫌抢夺犯罪的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刘某系一名在校学生,见被害人王某燕手中拿着一部手机(约价值3500元),于是趁王不备抢了手机,后被当场抓获,案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该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相继走访了刘某的家庭、所在村委会、就读学校,对刘某的成长经历、日常表现、监护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检察官认为刘某因贪念冲动犯案,案后能对其犯罪有明确认识,加上刘某多次表示悔改之意,再犯的可能性不大;且刘某家庭组成完整,成员之间相处和睦,家庭经济来源稳定,村委干部愿意承担监督帮教责任,具备监护及帮教条件。
经讨论后,该院决定对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亦针对刘某的个人情况制定了《帮教计划书》。最后,该院向刘某华及其法定代理人、帮教计划共同执行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刘某写了《保证书》,当场表示会重新融入社会,更好的生活、学习、工作,帮教计划共同执行人亦表示会协助检察机关做好监督教育工作。(文/丁宇恒 袁焕年)
经验
以理论研究助推检察工作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坚持把理论研究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助推器”,建立起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大调研格局。《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法学刊物刊发该院干警论文25篇,10篇论文获得省、市级奖项,还成功申报了3个省级重点课题,荣获“全市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先进单位”。
强化支撑,搭建理论研究平台。通过搭建理论研究平台,引导干警从动脑到动笔,在理性思考中培养敏锐的洞察力。一是搭建学习平台。坚持办好已有8年历史的《学习与超越》双月刊,充分发挥院“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的功能,不断更新和丰富学习资源。二是搭建交流平台。该院成立“法眼知行研习社”,由19名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的青年干警组成。研习社成员通过内网同名论坛开展学习交流,对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切磋。三是搭建展示平台。每年召开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编辑年会论文集,广邀专家学者,就干警提交会议的论文和主题发言进行点评,充分宣传、展示干警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突出重点,促进理论成果转化。坚持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注重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从理论上加以概括和升华。一是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开展调研。深入分析现行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存在的弊端,按照人权保障和规范执法的新要求,提出了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若干合理建议。二是围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调研。形成了《试论“圆桌审判”对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影响》、《民诉法修改对民行工作的挑战及其应对》等理论成果。三是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加强对案件评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统计分析等配套机制的研究,积极探索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形成了《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之探析》等理论调研成果。四是围绕检察实务开展调研。关注前沿问题,着眼检察实務,结合检察热点进行思考,如针对非法传销的打击现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探索网络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及管辖、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挂名领薪型受贿犯罪理论与实证研究等。
三、加强培训,夯实理论研究基础。大力加强理论研究工作,为检察文化建设打造一个务实的根基,也是为检察事业发展培养善思考、能表达、会写作的调研人才。一是开设“专家论坛”。先后邀请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教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总编周洪波等专家学者来院授课。二是深化“检校共建”。加强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警官学院的学习交流,检察官走进校园向学生讲授检察实务知识,邀请在校博士生参与承办课题,实现检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三是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选派理论研究骨干先后参加了高级检察官论坛、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湖北省刑法学研究年会等各类学术性会议。(文/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