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义强 徐小平 沈红霞
自古借贷有风险,借款时仅凭房产证押在自己手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如此“抵押”能产生法律效力吗
一对有房有车原本风光的“老板夫妻”,因投资借下高利贷,在难以归还的情况下“拆东墙补西墙”到处举债并越陷越深。
为了继续这场“金钱游戏”,老板夫妻竟然伪造房产证,抵押在被害人处以骗取借款。而被害人因为手里掌握着房产证就放心将钱出借。最终,原本的“债务纠纷”演变成了巨额“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选择 “一跑了之”。
昔日“老板”
这是发生在江苏省东台市的一件典型诈骗案件。
即使置身高墙,吴为仍然颇有几分老板模样。吴为已经50岁出头,妻子曾供职于税务机关。数年前,吴为靠精明的头脑做生意赚了些钱,并一度拥有令人羡慕的别墅和高级轿车。
2008年初,吴为决定跑长途客运,并借资购买豪华大巴。其中,他向生意场上的“朋友”王五借资27万元,明确月息一角五分。也就是说,每月仅利息就高达4万余元。但他没有想到的是,长途客运行业的形势并不好,一年下来非但没赚到钱,还赔了不少。他不得不继续举债,两年下来,吴为用于归还王五的钱已超过了一百万!
为维持运转,吴为不断向朋友借款,然后支付更多的高息。时间一长,他给付债权人的利息已经远远超过了本金。这让吴为始料不及,不知如何应对!
但为了所谓的“面子”,他与妻子商量后决定继续这场“金钱游戏”。三年多来,吴为伙同妻子先后向数十人借款数百万元。先前,不能按期还款时打声招呼,不久也会还掉,“拆东墙补西墙”式的借款尚能维持,随着债务越滚越多,到了2011年底,这对夫妻所负债务已经高达几百万元。吴为知道自己无法归还了。
债主追得凶,夫妇俩很是焦急,变换花样找理由向周围的朋友借钱来填补高利贷,以缓解追债的压力,以至于后来不管债权人要多高的利息都会答应。
此时,吴为已意识到无法还清债务,但他认为只要能借到钱,只要“资金链”不断,就可以继续“玩下去”,于是跟妻子两人挖空心思借錢。
一房“多证”
在“借钱——还钱——再借钱——再还钱”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因为吴为经常拖延还款时间,一些债权人不免担心,提出要用房产证进行抵押,他们知道吴为家有价值不菲的别墅,还有一辆高档轿车。但他们哪里知道,早在多年前,吴为向银行贷款时已经将房产证进行了抵押,而贷款一直未还。
虽然没有真的房产证可以用于抵押,但吴为受到启发,城市街头巷尾贴着的小广告,放在以前他完全懒得理会,如今却眼睛一亮。他们来到江苏省盐城市,按照“小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拨通了一个办证电话。对方告诉他,什么样的证件都能办理,每本证件600元左右,当日就可办妥,“不满意不要钱”。
吴为也知道办假证违法甚至犯罪,但因为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于是决定铤而走险。
吴为夫妇就这样为自己居住的房子顺利办理了多本“房产证”和“土地证”,甚至还以儿子的名字伪造了盐城市区的房产证。手持几可乱真的房产证,他们心里仿佛踏实了许多。
邻居张红跟他们处得不错,此前吴为夫妇多次向他借款,虽然间或还了些钱,但欠债数字却在不断增加,让张红也有几分担心。当有一天吴为夫妇再次提出借钱时,张红对吴为提出,只有对方把房产证抵押给自己,才能继续借钱给他。对张红来说,巨大的诱惑来自高息,但巨大的风险又不时困扰着他,而他借给吴为的钱有的还是他转借来的。
对张红的要求,吴为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并让妻子从楼上拿来“房产证”,递交到张红的手中,这反让张红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张红继续借款给吴为夫妇,借款10万元按“行规”,直接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1万元,将9万元交到吴为手中,吴打10万元的借条,然后按月结算利息……
被骗众生相
顾成与吴为是近邻,先后将46万元借给他,当吴再次提出借款时,顾看着彬彬有礼态度诚恳的吴为,再次将10万借出,为保险起见,应顾成的要求吴为将“房产证”交给顾“抵押”。顾成拿到房产证心里确实踏实多了。
李晓军做事较为谨慎,在将15万元借给吴为的同时,让吴为将房产证交给他作为“抵押”,同时还要求其找来有身份的人进行担保,做到“双保险”。
王和在将钱借给吴为的同时,则要求他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担保,“两证齐全”,才将10万元借出,这样他就安心了。
借款有的是碍于情面,有的是利益诱惑。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吴为向王香借款约定的月息竟然高达3角,也就是借款10万元,每月得支付3万元利息……
然而,这样的“借款”非但没有给吴为带来任何的发展机遇,反而让他陷入越加被动的局面。因为借款相继到期,吴为不断失信,借款越来越难,这让他焦头烂额。
王东将辛苦积攒的10万元借给他后,迟迟要不到,就直接睡在了吴为家不走,施加压力敦促还钱。吴为就与妻子商量,最终在“抵押房产证”后从姚红处借钱还了此款。
吴为走投无路,又动起了其他歪脑子。那年8月的一天,他在盐城市骗租一辆出租车,随即“转让”得钱6万元。两天后,他在东台市再次以类似手法骗租一辆出租车,以15万元“转让”……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辆高档出租车上安装了定位系统,事后车主根据定位找到了这辆车,接到电话的吴为央求车主不要报案,自己“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溜之大吉
随着时间的推移,吴为夫妇在犯罪的歧途上越滑越远。吴为“债台高筑”,根本无法支付大额且不断增长的债务。不得已之下,他选择了“一跑了之”。
2012年5月9日,江苏海安县居民李飞在借款期满电话联系不上吴为后找到吴的家,但大门紧闭。此后他持吴为抵押在他手里的“房产证”多次登门。再后来,他发现吴为的家里已经坐满了讨债的人,家里值钱的物品已被搬一空,经询问得知,抵押在他手里的同样的“房产证”竟然有多份!于是,李飞来到派出所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吴为夫妇抵押在债权人处的房产证、土地证均系伪造,夫妇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事实以借款名义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已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经网上追逃,几个月后吴为夫妇在深圳某小区租住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东台市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吴为夫妇各十三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等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