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巅峰

2013-04-29 22:38巩高峰
大学生 2013年9期
关键词:响指打了个小利

巩高峰

专栏作者。忙时卖命,闲时卖萌,业余吐槽,专业做梦。专栏随笔零落于《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等。

但小利坚决说他没遇到过我,还说如果不是我在说梦话,就是让兔精给勾去了魂儿。

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如果没有想象力,就像一个没有双腿的人去参加赛跑。我知道这个比喻有点拙劣,可是在想象力这个项目上,我早在六岁那年就达到了人生中的巅峰。

如今已经没人能证明我这个说法,除了那只兔子。

六岁那年第一次看到它时,我正百无聊赖地在田间的小路上闲逛,一边啃着拇指。右手的拇指一直是我的美味。那只兔子看起来不像野兔,野兔没那么肥,也不是家兔,邻居小四家的家兔是雪白雪白的。

后来小利(儿时伙伴)说,那很可能是个兔精,专门迷惑人的。

我六岁时虽然不胖,倒也白白嫩嫩,放进鬼怪故事里算得上是妖精的一顿美餐。

但是看到那只兔子时,我的眼睛一下就亮了,所有的叮嘱、告诫,统统随着脚印忘在身后。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兔子,还扑了一下,但是没扑到。兔子倒不怕我,抖了几下耳朵,带我往荒郊野地里缓慢地走。

等我觉察出不对劲时,兔子突然没了,眼前出现一个老头,跟我爷爷差不多,有一把灰白胡子,还拄着拐杖。如果我站在他面前,手里捧两个寿桃,就是家家户户都挂的福寿中堂画了。老头一脸笑,跟我说:“小家伙,你最想吃什么?”

听到吃,我把拇指很熟练地塞进嘴里,小声说:“我想吃兔腿儿。”

老头哈哈大笑,捋了捋胡子,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打了个响指,我眼前就慢慢展开了一幅画,画上是两只肥大的兔腿,冒着热气,我都闻得到香味儿。可是等我伸手去拿,一切就都消失了。

“还想吃什么?”老头又要打响指,我急忙说:“猪尾巴。”

老头又打了个响指,10条刚出锅的猪尾巴焦红焦红的。这次我没伸手,而是盯着老头的右手说:“能不能让我也能,打响指,想什么就有什么?”

老头脸上没了笑,一字一句地说:“可以,但以后你就不能再吃手指了。”

跟兔腿和猪尾巴比,没滋没味的手指头算什么?我果断狠狠地点了点头。

老头拉过我的右手,往我的拇指上抹了点儿什么,麻麻的,痒痒的。之后,老头也突然消失了。我没顾得上去找他,而是盯着自己的右手,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打了个响指,嘴里念叨说:“我想吃烧鸡!”

回家的路上,我先后看了红烧肉、炖猪蹄、红烧鲤鱼,之后又重看了三次烧鸡。当我再也想不起该看什么时,我到家了。我妈见我举着右手发愣,笑着说:“中邪啦?”这也是很奇怪的事儿,我妈平时见我一身泥回来,总是先大骂一通的。“你爷爷今天打了只兔子,给你留着兔腿呢。”我妈在我后脑勺上轻轻拍了一巴掌,“把手洗干净了再去吃!”

那天,我啃兔腿啃得满嘴满手都是油。之后我才想起,我可以打一个响指就让全家人看到烧鸡。可我把手指都快打烂了,也没有任何一幅画出来。全家没一个人相信我的鬼话。

后来我急了,把小利叫来求证,因为我记得路上我遇到过他,还让他亲眼证实了一下那只烧鸡是不是的确比他大伯家的好。但小利坚决说他没遇到过我,还说如果不是我在说梦话,就是让兔精给勾去了魂儿。

我妈和我奶奶信了小利的话,第二天一大早就生拉硬拽把我弄去十字路口叫魂。从那天开始,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理我妈,因为就是她让我洗的那次手,把一切都毁了。

如今回想起来,我当然不相信我真的碰上了妖精。最合理的解释,是我在一个饿着肚子的下午,悄悄睡了一觉,做了一个长长的梦。但是,我宁愿六岁那年的这一切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这起码证明,我曾有过那么的想象力。即使事到如今,每每想起,一股暖意还会慢慢覆盖那些遗憾,进而进入到一个怀念小时候的特殊频道。怀旧其实是另一种穿越,因为我们终于发现,那种天马行空无厘头的幻想,是多么不掺杂质的快乐。如果想在当下重新拥有这种能力,我们只能回头,向小时候的自己学习,而最终能否毕业,就看自己是不是重新开始相信,快乐是不用理由的,就像幸福不用钱买。

责任编辑:刁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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