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殽之战”爆发的深层原因探析

2013-04-29 00:44张美玲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3年9期
关键词:秦穆公利益

摘 要:从古至令,执政者莫不重视与他国的外交,历史上外交政策与外交手段五花八门,如有和平相处、进攻扩张、战略防御等等。但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追求利益。本文力求探索“殽之战”爆发的深层原因,解读秦晋关系复杂微妙的演进过程,以期让人们了解春秋时期秦晋之间尖锐、复杂而又残酷的矛盾斗争的历史过程。

关键词:殽之战 秦穆公 裙带外交 争霸 利益

“殽之战”是《左传》中记载的一次著名战役,于僖公32年至33年发生在秦、晋两国之间,地点在晋国的殽山(今河南陕县东)。战前,老臣謇叔力谏穆公,以“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劝说秦穆公不可出兵,且对孟明视(百里奚之子)说“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謇叔不仅分析了劳师远袭的严重后果,而且对战事的结局做了准确预测,《左传》(僖公32年,即公元前628年)载:

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御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

只可惜秦穆公却固执拒谏,草率出兵,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秦穆公本是一位任人唯贤、善于纳谏的国君,他当时为什么不冷静分析局势?“殽之战”爆发的深层原因是什么?“秦晋之好”的美誉是否名存实亡了?秦晋关系到底出现了怎样的危机?当我们畅游于春秋历史的浩瀚海洋,去追寻秦晋两国外交关系的发展轨迹时,不难从蛛丝马迹中找到“殽之战”爆发的深层原因。

一、秦晋之好暗藏冲突

战车隆隆,马鸣萧萧,这样的战争场面,差不多可以作为春秋时代的象征。在轰轰烈烈的争霸浪潮中,春秋霸主们莫不以“道义”为面具,以武力为手段,恃强凌弱,蚕食鲸吞。在如此混乱的局面下,各诸侯国又怎样围绕国家利益处理外交关系呢?由于他们不能从各阶级的共同利益和民族利益出发,因此找不到更好的途径,所以利用“血缘关系”来维系各国外交成了各国统治者常用的手段,“通亲”就是其中的一种。“通亲”是一种“裙带”外交,说白了就是一种“变相的人质”外交。当然,这种外交必须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一但国家利益受到损害,“裙带外交”会受到致命冲击。秦晋两国之间的外交就是典型的“裙带”外交,“裙带”外交给两国带来了较长时间的和平相处与友好往来,历史上称为“秦晋之好”。

公元前655年(僖公5年)前后,晋献公先后灭掉霍、魏、耿、虢、虞等小国,晋国逐渐强大起来,而此时有胆有识、有争夺霸权雄心的秦穆公却刚刚执政不久,面对晋国的强大,秦穆公表现出了高瞻远瞩的全局观和明智柔和的外交风格,以谋稳定,求发展。《史记》(秦本纪)载:

穆公任好元年(僖公2年,公元前658年),自将伐茅津,胜之。四年,迎妇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

茅津地势险要,是横渡黄河的重要通道,当然也是秦东扩的生命线,占据重要隘口,其军事战略意义不言而喻,可以看出秦穆公争霸的雄心,而晋已成为东方强国,秦作为晋的近邻必然受到潜在威胁,为了保存、发展实力,免受晋国侵害,与晋搞好睦邻友好关系成为当务之急。求婚于晋成为秦穆公的首选,所以有了“四年,迎妇于晋”的事情,当然晋献公答应了这件事。《左传》(僖公5年)又载: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

晋献公答应了这件婚事,促成“秦晋之好”,其目的也是为了保持西部边境稳定,毕竟秦穆公占据了“茅津”战略要地,控制了东(西)进的门户。所以,这次婚姻的成功,纯粹是两国为了各自的利益才促成的,带有浓厚的政治功利色彩。在以后近二十年的时间里,秦穆公又多次演绎了“裙带外交”技巧,先后把女儿怀嬴嫁给惠公之子太子圉(即晋怀公)和晋文公重耳,甚至不惜长幼错辈,个中原因是:稳定的秦晋关系比儿女婚嫁更重要。《左传》记载如下:

僖公17年载“夏,晋太子圉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

僖公23年载“乃送诸秦。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

秦穆公运用“裙带外交”使秦晋两国保持了近三十年的稳定局面,其间虽有惠公、怀公的背信弃义,但两国并未走向决裂,友好大局一直延续至晋文公去世。这段时间秦穆公大胆任用百里溪、蹇叔等贤士,使秦国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强,也为自己的争霸大业作了充分准备。

由此看来,国与国之间的任何交往与动作都是和国家的利益分不开的,甚至国家利益高于儿女婚嫁,《左传》(僖公22年)载:

晋太子圉为质于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对曰:“子,晋大子,而辱于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

从嬴氏的“不敢从”可看出:秦穆公把嬴氏嫁给太子圉的目的是为自身利益控制太子圉,而并非真正为了嬴氏的幸福。婚嫁的核心是利益,婚嫁只是外交手段和形式。事实上,晋国欲西进和秦国欲东进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是极大的利益冲突。然而面对强大的晋国,秦穆公成功选择并利用了“裙带外交”手段为自己赢得了和谐稳定、发展壮大的宝贵时间,但和平相处的背后却是暗潮翻涌,冲突总有一天会不可避免地爆发。

二、秦晋矛盾的滋生酝酿

秦晋之间虽然有友好往来的基础,但是,由于他们都是以各自利益为中心,因此,不可能达到长期的稳定,尤其在触及到各自霸业这个核心利益的时候,两国之间必定要出现摩擦和矛盾。最突出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事件上。

1.在“勤王图霸”的问题上与晋国出现摩擦

公元前636年(僖公24年)夏天,周襄王因“狄伐郑,取栎(今西安东北渭水北岸)”有功于周室,立狄君之女隗氏为皇后。后来周襄王的弟弟太叔与隗氏私通,周襄王就废了隗氏,招来狄的进犯。秋天,狄师大败周师。冬天,周襄王向鲁国求救,接着又向秦国和晋国求救。公元前635年(僖公25年)春夏之际,秦、晋同时出兵“勤王”。《左传》(僖公24年)记载如下:

冬,王使来告难,曰:“不榖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汜,敢告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

《左传》(僖公25年)记载如下: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方今可为也。”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也,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飨,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迎接)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

《史记·晋世家》也有如下记载:

文公修政,施惠百姓。赏从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未尽行赏,周襄王以弟带难出居郑地,来告急晋。……二年春,秦军河上,将入王,赵衰曰:“求霸莫如入王尊周,周晋同姓,晋不先入王,后秦入之,毋以令于天下。方今尊王,晋之资也。”三月甲辰,晋乃发兵至阳樊,围温,入襄王于周,四月杀王弟带。周襄王赐晋河内阳樊之地。

从历史上看,晋对这次“勤王”是十分重视的,晋国君臣把“勤王”看成取信诸侯建立霸业的前提和资本,否则,将失去“号令天下”的机会。事实上,晋国在行动上也走在了秦国的前面,既解救了周襄王,保护周襄王回都复位,并杀太叔带于隰城,“靖难”之功最终落到了晋文公的头上,同时晋国也得到实实在在的赏赐,取得阳樊之地,更重要的是晋国在诸侯中树立了极高的威信。晋文公在“勤王”这件事上抢了“头彩”,这让秦穆公感到了晋国的潜在威胁。

2.晋文公霸主地位的确立让秦穆公深感不安

公元前634年(僖公26年)秋天,宋国“叛楚即晋”,冬天,楚国出兵伐宋。公元前633年(僖公27年)冬天,楚成王及诸侯再次出兵伐宋,宋向晋国告急。《左传》(僖公27年)记载:

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先轸曰:“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

晋文公采纳了先轸(晋军统率)的建议,围绕“取威定霸”的思想核心,与群臣定下“围魏救赵”之计,解齐、宋之围。不久,曹、卫两国与楚断绝外交关系,激怒楚王,晋、楚之间又爆发了“城濮之战”。公元前632年(僖公28年)四月初三,晋国联合宋、齐、秦于城濮(山东濮县)摆开战场,一举击溃楚军。《左传》记载如下:

己巳(四月初四),晋师阵于莘北(即城濮),胥臣(晋将领)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楚将领)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楚将领)将左,子上(楚将领)将右。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狐毛(晋将领)设二旆而退之。栾枝(晋将领)使舆曳柴伪遁,楚师驰之。原轸、谷溱(晋将领)以中军公族横击之。狐毛、狐偃(晋将领)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

在《史记·晋世家》中亦有同样的记载,此不再赘述。晋文公凭借晋国雄厚的军事力量打败了楚国,在诸侯中再次声威大振,同时也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拥护周王、除暴扶弱的仁义君主,把军队打造成仁义之师,至此,晋文公的霸主地位已经确立。

公元前632年(僖公28年)5月,周襄王以晋文公有功于周王室,封晋文公为“侯伯”,大加赏赐,且给了他特殊的地位和荣誉,让他为周王室平定四方,督察惩治犯罪,可以说,晋文公已大权在握,成为真正的霸主。冬天,晋文公率诸侯朝拜周王,表示了对周襄王的忠诚。《左传》(僖公28年)记载如下:

已酉,王享醴,命晋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使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jùchànɡ)一卣(yǒu)、虎贲三百人,曰:“王谓叔父(晋文公),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tì)王慝(tè)。”晋侯三辞,从命……冬,晋文公大会诸侯于温,欲率之朝周。

以此来看,晋文公的霸主地位不仅得到周王室的默认与赞赏,而且也得到了各诸侯国的默认和拥护,晋文公可称得上“名、利、权”三丰收。然而,晋文公的霸业是秦穆公一手扶持起来的,但秦穆公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做了别人嫁衣。面对晋国的强大,秦穆公真的多了一块不小的心病,促使秦晋关系必然出现微妙的变化,甚至会貌合神离。

三、秦晋矛盾的公开化、激烈化

在公元前630年(僖公30年)九月的秦晋围郑战役中,秦穆公“绝晋结郑”政策的实施表明双方矛盾已经公开化、激烈化,《左传》(僖公30年)有如下记载:

(烛之武)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事实上,秦穆公确实权衡了利弊,选择了“绝晋结郑”的政策,并派杞子、逢孙、扬孙驻守郑国,把郑作为阻止晋国西扩的屏障,当时,晋大将子犯就请命进攻秦军。从记载上看是烛之武的说辞发挥了作用,实质上,秦穆公为维护秦国利益心里已对晋早有戒备,这一行动表明,他与晋文公已走向对立面,彼此产生敌意。两国关系已到了剑拔弩张、兵戎相见的地步。浓烈的火药味预示着秦晋战事在所难免。

四、晋、齐、楚三国的一体化外交使秦穆公陷入孤立困境

公元前628年(鲁僖公28年)2月晋侯救宋伐曹、卫时,“晋侯、齐侯盟于敛盂(河南濮阳县东南)”,晋、齐两国加深了外交关系。同年四月晋、楚城濮一役,晋军重创楚军,晋文公“取威定霸”成为中原霸主,楚国强烈地感到晋的崛起和强大意味着什么,于是在公元前628年(僖公32年)春天,楚迫于形势不得不与晋和好。《左传》(僖公32年)载:

“三十二年春,楚斗章请平于晋,晋阳处父报之。晋、楚始通。”

表明晋楚之间恢复了外交关系,这样黄河以东、以南地区的国家都已归附于晋的领导。而这时秦穆公的“结郑绝晋”政策,却使秦晋关系裂痕越来越大,晋国日趋完善的外交框架,使秦穆公感到孤立无助、压力空前。为了削弱和扼制与自己有着特殊关系的晋国的发展,同时也为了实现自己的霸业,寻找一切机会打击晋国成为秦穆公心中的强烈愿望与核心思想。

晋文公恰巧于公元前630年(僖公30年)冬天去逝,给了秦穆公一个争霸的绝佳机遇,历史也证明了:秦穆公没有放弃挥师东进、教训晋国、建立霸业的绝好机会,这正是他拒绝蹇叔的进谏、不惜战败也要冒然出兵、点燃“殽之战”战火的深层原因所在。

晋文公刚去世,秦立即出兵伐郑灭滑进行试探性东扩,这一行动严重威胁晋国安全,晋国君臣为阻止秦东进,在殽山设下埋伏,在仓促应战中,秦军全军覆没。“殽之战”的爆发标志着“秦晋友好”关系的彻底破裂,也证实了国家之间的“群带”外交只不过是相互利用的手段,终究是不牢固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一次战争的失败,就否定秦穆公的文韬武略,“殽之战”失败后,秦穆公能以“孤之罪也”“孤之过也”勇于承担过错,就足见其是一位明君。经过一段时间的经济革新和西进扩土活动,秦国亦迅速崛起,秦穆公最终成为春秋霸主,也为秦的统一大业奠定雄厚基础。

(张美玲 江苏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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