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高职教育衔接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种创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尤其要按职业教育的规律、特点和原则办事。要恪守职业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效益性、系统性、协调性、创新性、区域性、实践性等原则。
【关键词】中高职教育衔接 原则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9C-
0164-03
中高职教育衔接是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的基本路径,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不断走向深入,职业的规范化和工作的标准化将对职业教育产生重大影响。职业教育说到底是一种标准化教育,随意性或盲目性是要被排除的。要做好中高职教育衔接工作,就必须恪守以下原则。
一、职业性原则
职业是人们生存与发展所依托的特定场所与平台。人们的生活水平、财富多少、地位高低、成就大小等等,均在很大程度上受所从事的职业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从研究的角度,人们把职业分为技能型、研究型、艺术型、经营型、社交型、事务型等六种职业类型。职业院校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也就是培养愿意使用工具从事操作性工作,动手能力强,做事手脚灵活,动作协调的职业社会劳动者。
职业教育实质上是一种职业准备,其主要特点就是实践性和实用性。职业性就是要求职业教育必须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用技能。职业性原则要求职业院校要培养一批又一批这样的职业人才,要求全社会60%以上的人成为技能型工作者。我们常说的很职业或不职业,就学校而言,看的是办学水平和质量;就个人而言,看的是工作能力与效率。中高职教育衔接必须体现职业性的特点,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职业需求的调研和分析、职业能力的分析与论证、职业能力的训练与考核。其中最核心的是职业能力的训练与考核,必须明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过程就是学生职业能力不断形成和提升的过程。
二、自主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是指各个学校要自我发动、自我发展、自我控制,一句话就是独立自主。从法律上说,不管是中职学校还是高职学校,二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制定或实施相关的工作方案或计划时,都是基于本校的实际,充分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的一种自主决策行为。中高职教育衔接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不是一场运动,也不是政府的强制行为。每所学校应从如何促进自身加快发展的角度来研究、设计、参与这项工作。各校的认识水平、管理能力、运作机制、发展战略、应对措施等决定了这项工作的成败得失。有些中职学校由于生源困难,于是把中高职教育衔接项目当做解决生源问题的主要途径,虽然本身规模不大,却和多个高职院校签订合作协议,这种不讲质量、不计成本的做法并不可取。少而精,多则粗,办好学校的突破点在质量而不是数量,练好内功远比争取外援重要。与之相反,由于多年来是面向普高开展办学,已经形成了相当成熟的教学模式和管理办法,加之普高生源文化素质要高于中职生,部分高职院校对此并不特别积极。这其实是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误判,中高职教育衔接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消极被动者将丧失工作的主动权,会付出巨大代价。
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以科学思想为指导,以事实为依据。在具体工作中,就表现为是否符合职业教育的客观实际,是否反映了职业教育本质和内在规律性。一是认识要科学。中高职教育衔接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规律,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一个历史性机遇,很可能决定一所职业学校是否能发展壮大。当然也是一个新事物,要有新思维、新思路、新办法。各校既要积极参与,又要审慎推进。二是决策要科学。在领导层做决策时,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化、法制化和程序化的要求进行,不搞“一言堂”和“拍脑袋”,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三是项目要科学。中高职教育衔接的目标是架设职业教育的立交桥,重点是打造品牌,创造效益,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因此双方合作应是强强联合,各校拿出自己的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进行合作,确保合作成效。四是教学方案要科学。双方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特别是要有区分度。目前中、高职院校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衔接上问题很多,重复率普遍在50%以上,这已经是重复办学了。五是考核成评价要科学。不能把重点放在规模和办学效益上,而要放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上。没有学生的成长就不可能有学校的真正发展。
四、灵活性原则
中高职教育衔接说到底是学生学习的衔接,学习的高级形式是自主学习。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实行完全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制度,以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很多国家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经验表明,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增强了衔接的灵活性,便于对课程进行重组和管理,便于学生灵活地完成学业。学分制的实施,可以将不同学生拥有的专业基础和知识基础分别认定为相应的学分,以此为基础分类别开展教学,从而避免教学资源的浪费。中高职教育都是职业教育,同属一大类,我们对学生可以分层次,但课程应是互认或贯通的,课程近50%重复率是一件很不严肃的事情。高职学校对来自中职学校的学生已经系统学习过的课程应进行学分认定,学生可以免修、选修或用其他课程替代。如会计专业,在中职学过会计基础、珠算等课程,进入高职后再学就意义不大了。要让学生拥有一定的课程选择权,允许学习个性的存在。特别是要鼓励学生离校创业,让学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分阶段完成学业。边学习,边实践才是真正的职业教育。
五、效益性原则
职业教育是一种高成本教育,但不是义务教育,所以还是要讲成本,讲效益的。最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如果投入产出不成正比,投入巨大而产出微小,职业教育势必难以为继。职业教育的效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效益;二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集中体现就是一句话,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让老百姓上得起学,学有所成,成有所得。上得起学是上学费用问题,学校要有扶持政策与措施,要把面向人人的教育这句话落到实处;学有所成是办学质量问题,要让学生学会一技之长,能在职业社会中谋取一席之地;成有所得是职业教育要让人过上体面的生活,拥有幸福的人生。
经济效益就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就公办职校来说,财政支持加上办学收入能抵消各项费用开支是最基本要求;就民办学校而言,办学所得必须大于所耗是生命线。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的收入利润率为5.4%,这也可以看做一条及格线。办学收入利润率达到5%应是可以接受的。不管是校区建设、专业建设或是课程建设,中高职教育衔接首先必须是效益性的衔接,没有效益也就没有衔接的必要。衔接是为了提高质量,为了发展,而这一切必须以效益为基础。
六、系统性原则
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经特定关系组成,并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具有整体功能的有机整体。整体性是系统最基本的特征。系统性原则要求教学必须循序、系统、连贯地进行。
在中高职教育的衔接中,贯彻系统性原则首先要求讲究整体性,要有整体观念。中高职教育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阶段,是一个系统内的两个子系统,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这就要求我们实行统一管理,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目前职业教育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现状亟须改变,要有统一的管理机构,统一的管理办法,统一的评价标准。其中组建行业职教集团是发展方向。整体性的要求就是中高职衔接结果必须是1+1>2,要实现合作双赢。
系统性原则还要求我们循序渐进,前后连贯,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由于教学中传授和学习的科学知识本身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学生认识活动的顺序也是有由已知导向新知,学生的智力和学习能力的发展也是有顺序的,多数中职学生对大学生活准备不足,在制定衔接方案时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课程体系的构建应有一定的连贯性,教学活动的组织应注重实用性。
现在的中高职衔接有四种形式:五年一贯制、对口招生、自主招生、直通制模式。其中对口招生和五年一贯制形式较好地体现了系统性原则要求,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应坚持以这两种方式为主。
七、协调性原则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率先提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要“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使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直至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指导方向,进一步引领中高职衔接的深化和发展。
中高职协调发展是一个科学命题,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我们都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供借鉴。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有许多成功的做法值得我们参考。
一是课程衔接模式。这方面英、法两国较有特色。英国创立了中高职教学单元衔接模式。把中职课程和高职课程统一制定成了教学单元的方法,并按程度分成5个层次,中职的教学单元占I、Ⅱ、Ⅲ三个层次,高职占Ⅲ、Ⅳ、Ⅴ三个层次。第I层次的单元与初中课程衔接,相邻层次的单元之间相互衔接。教学单元之间逻辑顺序清晰,教学衔接好,避免了学生重复学习。法国中高职的课程衔接是通过课程分类法实现的。中职按行业、职业分为17类,每一类都有统一的课程设置标准,高职各专业分别对口其中某一类,以该类的课程标准为基础设计高职课程。课程衔接到位,教学效率高。
二是学制衔接式。日本创办了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专科学校,成为中高职衔接的重要形式。由于这种五年制学生可以掌握较多的专业技能而受到产业界的高度评价。法国成立专门机构对中职毕业生进行补习,中职毕业生再学习2年,获得职业高中毕业会考证书,从而取得上高职的资格。美国实施“技术准备计划”促进中高职衔接。实施“2+2”学制,把高中段两年的职业教育作为中等后职业教育的准备阶段,与两年中等后职业教育衔接, 即高中段两年加上两年中等后教育。
三是职普资格衔接。英国和澳大利亚采取国家确认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文凭等值的衔接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国家出台职业资格制度,认可不同层次职业资格与相应普通教育文凭的等值关系,并使二者具有升学与就业的同等效力,职业资格的获得者由此取得接受各类高等教育的权利。在职业资格考核过程中,实行学业认可、累计学分制度。
八、创新性原则
在我国,不管是政治生活还是经济生活,创新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习近平同志提出“中国梦”的伟大构想,这是一种理念创新,我们要建设一个创新型社会。在所有创新中,教育创新处在中心地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各行各业繁荣昌盛,职业教育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现在我国经济进入结构调整阶段,职业人才的要求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和复合化的特征,中高职教育的衔接正是因应了这一客观要求,而创新正是满足这些要求的具体行动。
创新应从源头开始。比如入学考试,不能只看分数,只考书本,而应多注重实践,多考专业素养和技能。江苏省对口单招由原来的“3+2”考试方式,发展成为现在的“3+X+Y”的方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专业综合技能”,虽然仍然是选拔制度,但已经在考试内容方面更多地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点。这种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创新的重点在发展模式再造上,要走集团化发展的路子。天津、北京模式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天津在市内6区,以城市职业学院为龙头,以各区社区学院为核心,整合区内中职学校,组建6个以社区教育为主的区域性职教集团,从而为中高职有效衔接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奠定了基础。北京市昌平区也建立了区域性的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了区域内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
创新的关键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要走多主体分段培养的路子。现在多数职校实质上还是关门办学,闭门造车,黑板上种田,课件里比武,局限在校园里自弹自唱,自娱自乐。没有行业、企业的参与就没有真正的职业教育,不解决教学企业化或企业化教学问题,职业教育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发展。要么是学生进企业,要么是企业进教室,优秀教师+明星员工=职教的成功。企业和学校,人才培养的两个主体,双轮驱动,双元互补,职业教育才有可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九、区域性原则
区域性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职业学院在多数西方国家就叫社区学院,就是立足社区,服务社区的学校。我国职业院校不是行业办学,就是地方政府办学,办学宗旨都是面向地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的第一线应用型人才。中高职教育衔接表面上看是不同教育阶段的衔接,实质上是服务对象的衔接,是服务产业和企业的衔接。
坚持区域性原则就是要全力为地方培养所需人才,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所有学校的认识都是清醒的。有些学校按自己的意愿培养人才,或社会上什么热门就招什么人,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也就不足为怪了。中高职衔接就是要立足本地,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提升职教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区域发展服务。不在区域发展中做好服务工作,就找不到学校的位置,就没有立足之地。
坚持区域性原则就是要和区域经济共同成长,共同发展。要和区域经济结成利益共同体,特别是在区域产业品牌打造和新增长点培育方面,职业院校要全程介入,全力支持,全心服务。要把区域发展的要求内化为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在项目开发和课题研究方面,要和区域有关组织或产业主体实行全面合作,同管共研,努力实现双赢。
十、实践性原则
从理论上说,实践性原则是指人们在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过程中,必须参与实践,必须在实践中促进思维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在实践中检验思维成果的正确性。从教学角度来说,一方面是指学科问题生活化、情景化、社会化,另一方面指学生亲自动手操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生活实践、探究实践。
简单地说,所谓实践性就是要实学、实训、实干、实体。实学就是真正地学,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解决问题。实训就是模拟操作,仿真演练,置身其中,进行角色扮演。实干就是明确目标,落实任务,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教师的“教”来源于生产一线的实际经验,而学生的“学”也能直接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学习的效果。实体就是要物化工作成果,构建起职业教育的产业化组织体系,变消耗性实训为生产性实训,做到产学研一体,在“校中企”或“企中校”中完成教育教学过程。
实践性重在一个“实”字,中高职教育的衔接必须做到“实来实去”。观念认识要实,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就是职业训练,就是生存能力训练;制度模式要实,要建立与行业或企业管理接轨的制度框架,实施标准化管理;教学内容和方法要实,精讲多练,少说多做,案例驱动;办学效果的评价要实,学生得实惠,教师得实绩,项目出成果,学校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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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其天.创新思路,走出高职招生逆境[N].中国教育报,2013-04-08
【作者简介】姚瑞基(1961- ),男,广西北流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处长,副教授,研究方向:财富教育、金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