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护国 李侠 李森
中图分类号:S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11(2013)03-0075-01
近年来,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以及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国内各地种植作物种类复杂多样,植物及植物产品流通量大面广渠道多,开展植物检疫工作出现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为了适应新形势,我们必须及时改变以往常规的工作思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植物检疫工作正常开展。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大,群众意识淡薄、认识不足
植物检疫专业性、技术性强。社会相关群体对植物检疫认识、态度、防控力度上长久以来都有别于动物疫情,致使植物检疫得不到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重视和支持,检疫意识自然淡化、淡薄,警惕性不高,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相对人的配合、执行力度差,许多防疫措施难于落实,疫情预防不力;据调查,99%的客商果农的态度是:以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单纯为了享受果品绿色通道“全省一证通”在陕西境内各公路收费站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他们在种苗繁育、农产品贸易过程中,遇到铁路、空运窗口必须索要《植物检疫证书》,才来办理检疫手续,主动参与接受检疫的意识淡薄,无证调运现象频频出现。
2.领导重视不足,各行业配合差,检疫执法难度大
由于植物检疫工作主要以预防为主,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这一点上与动物检疫有着明显的差别,各级领导对此普遍重视不足,致使多年来市场检查和行政处罚是农业植物检疫的薄弱环节,人们把农业执法有别于公安、工商执法,接受检疫意识差,抵触情绪强烈,执法工作难度增加。
3.植物检疫中漏报漏检现象严重
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检疫工作逐步向多种农作物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延伸,工作量逐年增大。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没得到及时补充,加之大部分群众对检疫工作的认识不足,没有自动报检的意识,漏检现象十分严重。繁育蔬菜种子、花卉、果树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基本不进行检疫申报,无证调运现象普遍存在。随着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进一步放开,上级各部门之间没有做到有效配合,对植物检疫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我县近期签证量骤然下降,4月份日平均签证10份,比往年同期下降90%以上;同时调入我县的瓜果、花卉、蔬菜等大量农产品无植物检疫证书现象十分普遍,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也为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提供了“绿色通道”。
4.检疫队伍人员不稳定,整体素质不高
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执法工作,专职检疫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与专业素养。近几年,由于我站人员调动频繁,新老交替较多,造成检疫队伍青黄不接,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非专业人员进入检疫队伍的较多,培训不足,个别人员对常规的农技知识掌握不够,加之知识老化,整体素质不高,势必导致业务工作中出现顾此失彼现象。
5.经费不足,制约检疫工作地顺利开展
植保植检工作纯属公益性事业,县财政预算未安排植检专项资金,检疫经费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非疫区项目配备的部分检测设备因缺乏必要的材料而未开展检测。这样如果出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就会造成防除工作难开展或进展慢,进而造成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扩散与蔓延。同时也对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带来了极大地困难,对我县的农业生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二、植物检疫工作思路与对策
1.加快立法,正确行使检疫机构的职权
建议国家以现有的《条例》为基础,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尽快颁布《植物检疫法》,对有害生物入侵的监测、预警、控制、防治技术的推广和果品调运检疫的行为规范等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对其工作的正常开展予以有力保护,使植物检疫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行驶植物检疫机构的职权。把植物(动物)检疫证书作为农产品市场准入的一条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将为植物检疫工作带来新的生机。
2.加大产地检疫力度,确保果品生产安全
产地检疫是调运检疫的关键和基础,只有不断加强产地检疫工作力度,加大产地检疫投入,才能保障调运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发现的植物检疫对象要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各级业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汇报程序和奖惩制度,做到外松内紧,既要保证信息畅通,又要预防相关信息外露。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稳定和充实检疫队伍。新录用人员要实行上岗培训,进行执法资格考核,其聘任、换岗和调离均须征得上级检疫管理部门审查和批准。同时,在乡镇设立植物检疫报检员,负责当地种苗和农产品调入、调出的植物检疫、疫情普查和上报工作。二是更新知识,提高素质。检疫员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疫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及考察活动,通过学习,使检疫人员了解和掌握现代化科学应用技术,并鼓励检疫人员对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学习研究和应用,全面提高检疫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加大经费投入,多方面争取项目
植物检疫是一项行政管理性和公益性事业,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建议各级财政应把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经常性的事业费投入。一要确保农业植物检疫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使植物检疫人员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二要确保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经费,确保检疫有害生物疫情普查、疫情铲除、检疫技术研究、农业植物检疫执法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大力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实施的项目,以此来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完善植物检疫实验室,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提高发现和控制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能力。
5.狠抓产地检疫、严把调运检疫、加强市场检疫
(1)狠抓产地检疫:认真开展县境内农作物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收集经营方式、经营种类和单位性质等基础性息。按照相关农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农作物产地检疫规程在生产繁育积基地实施产地检疫,严格建立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繁育基地,抓好生产环节的基础管理,生产出不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植物、植物产品。
(2)严把调运检疫:调运检疫本着把关服务便民、促进流通的原则,严格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操作规程》,加强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验,严把销售流通调运关口,对合格的按规定规范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予以调运,不合格的必须进行除害处理,难以除害的禁止调运或予以销毁,限制带有疫情的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3)加强市场检疫:植物检疫是调运人一种自觉申报检疫的行为,在目前无关可守的状况下,检疫部门对调运人无法约束,因此必须加强开展长期性的市场检疫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通过检查,树立检疫部门建议权威,使调运人自觉申报产地调运检疫。同时对进入我省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所带的《植物检疫证书》进行检查、复检,重点是大中城市的一级批发市场,这样既能有效的杜绝漏检现象,减少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机会,又能较准确地了解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全国各地的分布状况,还能加大植物检疫法制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检疫意识。从生产源头到产品流通再到市场,做到严格检疫监管,建立种子、苗木和相关货物流的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