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 邵鹏杰
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惠民强农,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引导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产品,并对农民购买纳入政策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
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逐步推进,国家惠农专项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大。然而,少数乡镇基层财经所的工作人员,在报补资料审查时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报补资料不齐全,并有严重造假行为的问题未及时发现,而是全部予以审核通过,致使国家惠农专项资金遭受巨大损失。这些案件的发生,往往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形象,而且降低了家电下乡的信誉,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虚列骗补45万
销售网点: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海尔家电经销部;标识卡:ZHGLAC396TD136297917;购买人:杨某某;补贴金额(元):519.87;备案时间:2010-9-8,补贴状态:补贴审查通过。
像这样的家电下乡补贴表多达上千份,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虚列骗补的。家电下乡作为国家惠民强农政策,为何能被一些人屡次骗补得逞呢?
为此,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14名办案骨干,会同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24人,对辖区内45家家电销售商进行调查,深入调查农户1896户,发现问题户1685户。经过核查发现,西峰区董志镇财经所所长张某和家电下乡工作主办人员李某,在家电下乡审核兑付工作中,存在渎职行为,造成国家惠农专项资金损失达45万元。2012年3月15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张某、李某依法提起公诉,后两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处。
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重要措施。张某、李某一案,是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查处的第一起家电下乡领域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西峰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的同志实地走访了区商务局、董志镇财经所,通过召开家电下乡工作座谈会、案件剖析会等形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查找该区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在体制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玩忽职守终酿祸
西峰区家电下乡补贴活动,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2011年5月底结束。在两年的补贴时间内,家电下乡兑付补贴资金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在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同时,商务部门对于乡镇财经所家电下乡工作管理乏力,补贴兑付程序缺少相应的监管机制。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张某和李某在履职期间,疏于对资金兑付认真审核把关,从未组织安排人员对补贴结果进行公示,对于销售的真实性和已领取补贴的农户也未进行抽查核实。有些农户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不能按时拿来农村身份资料,经销商为了领取补贴,多方收集农村身份证、户口本,采用在其他农户身份资料下多挂销售产品的方法报补。有些从未购买过家电下乡产品或只购买过一两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名下却已显示购买过多台,最终不仅导致一些经销商虚列骗补的不法行为得逞,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自己也因此锒铛入狱。
利益驱动花样多
家电下乡惠农补助政策的实施,使一些经销商在利益的驱使下,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以假充真、虚报冒领,可谓不择手段,花样百出。他们或利用存留的农户购买信息虚报骗补;或未按规定的时间给购买农户开据税务发票;或私自抽取产品标识卡将家电下乡产品当作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或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或把部分家电下乡产品出售给城镇居民或单位使用,再用城镇居民拿来的农户身份资料申报领取补贴。
多头管理缺沟通
家电下乡政策涉及财政、商务、工信、工商、物价、农业、税务、供销等十多个部门,量大面广。西峰区家电下乡工作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通,协调配合不到位,审批核实不尽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要求补贴资金在消费者提出补贴申请的15日内兑付到位。同时取消乡镇财政所、县区财政局的审核、兑付环节,改为各销售网点代为兑付,这也给不法经销商的“骗补”提供了可乘之机。
加强监管保民生
为了扎实推进办案效果的延伸,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作用,让家电下乡真正惠及于民,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深刻剖析涉案人员的犯罪根源,提高家电下乡工作人员法律素质,让其避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积极查找各级部门在监管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机制缺陷,通过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健全职能部门监督机制。
案发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根据家电下乡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网点备案,对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进行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市场秩序。为了便于社会监督,财经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投诉中心,对家电下乡销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抽查,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案发单位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成效显著,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根据国家《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截至今年1月31日,庆阳市持续四年的家电下乡推广活动正式结束。通过对近年来相关案件的调查总结,我们也得到了一定的启示:作为家电下乡活动的具体实施部门,理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惠农政策,增强农民群众的购买力,提高其物质生活水平。然而在管理运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虚列骗补的不法行为,大失民心,造成国家专项惠农资金的损失。由此看出,在一些惠民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法律意识淡薄。同时,监管机制的缺失,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体制性漏洞,也为一些人提供了违法犯罪的温床。
编辑:姚培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