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锦华 (香港社会企业总会副主席)
社会企业、在国内和香港是一个在十年前没有人认识的名词。即使到目前、仍未有统一的定义。这也好、可予空间和机会酿成缤纷的社会公益企业形式和类别、在国内和香港遍地开花、更是像雨后春旬一般、数目不断增加。单在香港、过去两年便增加了超过百份之三十至四百零八间、在国内不同城市、更不计其数。(社会企业商务中心,香港社会服务联会,2013)
推动公平贸易都是社会公益运动之例子(相片呜谢:香港公平贸易节2010)
要研究和了解、为甚么社会公益企业会先在西方社会发芽、就要先了解西方文化的特色。我们不能单以西方奉行民主思想作为简单理解、便认为这是酝酿社会公益发生的土。但其实这是与其自古以来所承传之关怀社会观念有莫大关系。笔者曾读过一本西方出版的小书、专让父母在其子女独立搬离家时给予子女劝介参考用的。书中如此说:“每日都要做一件善事、要记着留下一些东西予在街上所遇到有需要的人士。”这就是他们的核心价值、不是在见到有需要时才响应、却是自幼已养成随时、主动关心别人需要的价值观和心态(ValueandMentality)!
再者,随着今天社会越趋参差和多元化时、社会需要更是因经济和政治不稳定的情况下,政府亦明白到不能单靠行政系统来满足和响应社会不同的需要。与国内情况不同、西方国家是奉行“小政府、大社会”的管治理念、以让民众、商界和第三界别能主动与和贡献、协助社会有所改进、同时更能自主地、开创创新之服务模式和社会管理产品,以满足和参响应社会中不同人士的需要。
因此、社会公益企业之运动、乃自西方兴起、经历不同的转化、形成今天的功能和认同、并成为全球增长最快之社会单位。这些单位、更是促成创新社会管理实施之源头呢!
本栏将逐步介绍分布于世界各地之社会企业、了解他们的成立和运作情况、其独特之处、以让读者可达舍短取长、移植有效和适用之意念及模式、使能在他地发生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