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日前发布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已经发布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的其他城市来说,上海市此次的补贴政策力度非常大,相关政策包括免费牌照和最高4万元的补贴。
此次列入上海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的车辆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私人直接购买和整车租赁两种形式都将享受补贴政策。按照《新能源汽车鼓励办法》,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将获得每辆3万元的补助,纯电动乘用车补助力度为每辆4万元。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私人用户直接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将由上海机动车额度审查部门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专用牌照额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2010年5月31日以后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都将享受上述现金补贴及免费牌照政策。
这也意味着在上海购买新能源车,理论上可享受国家和地方的双重补贴。国家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补贴金额为每千瓦时3 0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为每辆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位每辆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