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和
(肇庆学院文学院,广东 肇庆526061)
胡怀琛(1886-1938),安徽泾县人,原名有忭,字季仁,又字季尘,号寄尘,兼作家、学者、大学教授和报刊编辑等多重身份,在晚清民国文坛、新闻界和教育界均有显赫声名。柳无忌在《南社纪略》的“编后记”曰:“胡寄尘为南社中坚人物,与柳亚子有三十年交谊。”[1]255胡怀琛与柳亚子结金兰之契,其兄胡朴安为南社重要成员。胡怀琛一生活动地主要在上海,而上海正是南社的大本营。基于以上因由,胡怀琛成为南社的骨干成员。但笔者翻检诸多南社史料及研究成果,竟发现迄今尚未有学人对胡怀琛与南社之关系进行爬梳剔抉。①台湾东吴大学沈心慧博士在“首届中华南社学坛学术研讨会”(2012年4月苏州)宣读《胡怀琛与南社初探》一文,但未见刊载。本文拟补此疏漏,旨在阐扬胡怀琛对南社组织发展所作之贡献,同时挖掘其文学思想背后的“南社”因子,藉此深化胡怀琛及南社研究。
关于胡怀琛的入社时间,有1910或1911年两种说法,迄今尚无人对此问题作合理裁断。持1910年说者,如上海《卢湾区志》载:“胡怀琛(1886-1938)原名有忭,字季仁;后名怀琛,字寄尘。安徽泾县人。……清宣统二年(1910年),加入南社。”[2]邵迎武的《南社人物吟评》认为胡怀琛“1910年初即加入‘南社’”。[3]214持1911 年说者,如《南社人物传》“胡寄尘”条载:“1910年初,胡寄尘与相从甚密的柳亚子结金兰之契。翌年,加入南社,时值辛亥革命爆发。”[4][1]475南社社友郑逸梅的《南社丛谈》“胡寄尘”条载:“辛亥武昌起义,他助柳亚子编《警报》,又和亚子结金兰契。他入南社,注明社籍为二十一岁,亚子时年二十有四,当然年长三龄为盟兄,他自居盟弟。直至一九三五年乙亥,他五十称觞,这时他供职上海市通志馆,馆中同事为他祝寿,亚子大为诧异说:‘寄尘是我盟弟,我尚未及大衍,他何以先我而寿。’寄尘始吐实情,原来他应童子试,少报年龄,及进学校,一仍其旧,入南社,也将错就错,没有更正。亚子才恍然:不能以弟称之了。”[5][1]227-228柳亚子生于 1887 年,胡怀琛入南社时柳亚子24岁,由此可测算出,郑逸梅认为胡怀琛的入社时间为1911年。
以上两说的分歧,我们可据权威的《南社纪略》(柳亚子)资料作合理裁断。另,胡怀琛之兄胡朴安亦为南社骨干成员,故断定胡怀琛的入社时间,可资胡朴安作参照。
南社的组织活动,即每年春秋两季召开的“雅集”。苏州虎丘第一次“雅集”(1909年11月13日),标志南社正式成立。参加南社雅集活动的成员,柳亚子的《南社纪略》均有详录,其中第四次雅集成员名单中有“胡朴安”之名。此次雅集后编印《南社社友通讯录》,上有“胡寄尘”之名。裁断胡怀琛的入社时间,第4次雅集是关键点。此次雅集时间为1911年2月13日(旧历正月望日),此次雅集后,南社社员人数激增,为联系之便,印制了《南社社友通讯录》。《南社社友通讯录》计有社友193位,排序“以入社书收到先后为次”。关于胡怀琛的排位问题,出现过误差。柳亚子忆道:“为了胡寄尘的入社名次问题,我曾和张破浪辩论过。现在,照那一般通讯录上的次序,寄尘列一百零一位,而一九一六年十二月出版的《南社重订姓氏录》上却是一百零三位,相差两位。大概,是后来又挤上了两张入社书的缘故吧。”[1]30胡朴安在通讯录上排第97位,由此可断定胡怀琛入社应是紧随胡朴安之后。胡朴安首次参加南社雅集活动是第四次雅集,由此可断定胡朴安的入社时间应在第四次雅集。
南社第三次雅集(1910年8月16日)通过的《南社第三次修改条例》第3条规定了社员入社“程序”:“愿入社者,由本社书记发寄入社书,照式填送,能以著述及照片并寄,尤妙。”[1]23南社组织松散,此规定实际上并未严格执行:一方面,在此之前入社的部分老社员未补填“入社书”,此后的部分新社员也未填“入社书”;另一方面,部分社员的“入社书”系他人代填,有的是几个社员同写一份“入社书”。南社“入社书”缺乏严肃性,社员并不太把它当回事。杨天石的《南社史长编》“1912年”条载:“1月9日(夏历十二月二十二日)胡怀琛填写入社书,介绍人柳亚子、朱少屏。”[6]此说如属实,即知胡怀琛的“入社书”是后来补填的,胡怀琛入南社显然早于此时间(第四次雅集后编印的《南社社友通讯录》和第五次雅集(2011年9月17日)的名单上均有“胡寄尘”)。
综上所述,如以确切的《南社社友通讯录》为准,同时参考其兄胡朴安的入社时间,胡怀琛的入社时间当为1911年初。胡怀琛“1910年入南社”之说,则无史料依据。
旧南社从成立到结束,历15年(1909一1923),举行了18次雅集,4次临时雅集;新南社只存在两年,中间举行过3次聚餐会。胡怀琛参加了8次雅集,足见他对南社组织活动热情之高。另据柳亚子回忆,第十一次雅集(1914年10月10日)到会人员情况不明,“这一次雅集的记录,完全找不到,所以连出席的有多少人,也无从查考了。”[1]67南社组织庞大,成员散居天南地北。负责社务的组织机构由参加雅集的社员投票公选,起初设文选、诗选、词选编辑员三人,会计、书记各一人,庶务三人,每岁一易。第十一次雅集(1914年10月10日)后,取消编辑员制,改为主任制,主任一人总揽社务,柳亚子连任主任一职至1918年10月;后由姚石子继任主任,直至“新南社”成立(1923年10月14日)。
胡怀琛参加南社组织机构,是从第七次雅集(1912年10月27日)开始。此次雅集柳亚子提议修改南社条例,改编辑员三人制为主任一人制,其理由是:“根据经过的情形,第一届编辑员的成绩,我是不能满意的;第二、第三届所举的编辑员,索性没有就职,更为失败无疑。我觉得南社的编辑事情,老实说,除了我以外,是找不出相当的人来担任的了。一个人就不容易找,何况要三个人呢?所以我的主张,是改三头制为一头制,人选则由我来做自荐的毛遂:这是为了南社的前途,我认为用不着避免大权独揽的嫌疑的。”[1]51南社发起人高旭强烈反对柳亚子的提议。提议交由到会社员投票表决,结果反对者占优,柳亚子的提议被否,愤而宣布退社。第七次雅集,胡怀琛被选为“会计员”,“书记员”由姚石子担任。此后两人共同承管南社社务,柳亚子的回忆可证:“我坚持不肯复社,姚石子也没有办法,只仗他和胡寄尘两人,一位书记员,一位会计员,在维持着局面。”[1]58
柳亚子的退社影响到南社的发展,众社员期望他复社。柳亚子起初不从,后提出改编辑制为主任制等条例修改意见,作为他复社的条件。经姚石子的多方斡旋,第十次雅集(1914年3月29日)通过柳亚子改编辑制为主任制的提议。此次雅集姚石子未到会,胡怀琛受其委托,承担修改《南社条例》之任。此次雅集会后,即出版《南社丛刻》第八集,但编辑员高燮与王蕴章不肯就职,柳亚子又忙于它务,故由胡怀琛代编。《南社人物传》记载胡怀琛代编之窘况:“当时资金匮乏,胡寄尘不顾自己羸弱的躯体和日益加剧的胃疾,独自承担了编、校及跑印刷、搞发送的所有事务。他还把大吉里石库门的居家作为一个出版单位,发动自己的妻子及年幼的孩子一起工作,所以仅几个月里,就把集子编成印就。”[4]476可见《南社丛刻》第八集凝聚了胡怀琛的大量心血。
第十一次雅集(1914年10月10日),柳亚子当选为主任,并自兼书记和会计,总揽社务。柳亚子“委托”六个“子事”分担社务,胡怀琛为其中“子事”之一。1912年,柳亚子入叶楚伧办的《太平洋》报,当时的《太平洋》报属南社势力范围。柳亚子回忆道:“《太平洋》的局面是热闹的。大家都是熟人,并且差不多都是南社的社友。不是的,也都拉进来了。那时候,可称为南社的全盛时代。”[1]42其中《太平洋》报的编辑成员名单中有“胡寄尘”之名。
1923年10月14日,柳亚子组织成立“新南社”,发起人共8人,胡怀琛未在其列。1934年3月4日,胡怀琛参加南社发起人陈去病的追悼会。当晚举行临时雅集,由胡怀琛提议,柳亚子仿照《东林点将录》和《乾嘉诗坛点将录》的做法,取水浒将领绰号,将与会者109人的名单制成《南社点将录》。“这名单当时曾在报纸宣布,后来又编入《上海市年鉴》内”,[1]127以一种特殊方式宣扬了南社社友们的豪情气概。其中胡怀琛被命为“天牢星病关索胡寄尘”,列第33位。另,胡怀琛之子胡道静在1935年举行的“南社纪念会”担任庶务,在“南社纪念会”第二次聚餐会担任事务部主任(由庶务改)。胡道静的任职与胡怀琛是否有关,有待查考。
综上所述,胡怀琛作为南社中坚人物,活跃期在第七至十一次雅集的两三年(1912-1914年),时值其精力旺盛期。正是这段重要的社务经历,使他对南社的组织人事有了深入了解,故能承柳亚子之托而写《南社的始末》。第十一次雅集(1914年)后,胡怀琛未参加正式雅集活动,亦未在新南社发起人之列,此与胡、柳的金兰之交若有不符,其因不明。
前已述及,胡怀琛在南社组织机构中崭露头角,是在南社第七次雅集。此次雅集,柳亚子提议改编辑员三人制为主任一人制,结果遭致反对,故宣布脱社。柳亚子谈到:“我宣布出社以后,他们究竟怎么样办呢?天梅第一个就没有了主意,两位编辑员高吹万和王西神都不肯就职,他们大概也知道南社没有了柳亚子是搅不起来了。”[1]55“书记员”姚石子和“会计员”胡怀琛承担起南社的繁杂社务。
内讧使南社组织发展大受影响,第八次雅集(1913年3月16日)到会者仅12人。此次雅集姚石子提出柳亚子复社的议案。但要他入社,须修改条例。会后姚石子写信给柳亚子,请其复社,但柳亚子余怒未消,断然拒绝。第九次雅集(1913年10月16日)的中心议题仍是柳亚子的复社问题。柳亚子未予复社,其理由是:“一来,当然是前车可鉴,旧恨未忘;二来,从前我是主张编辑员单独制的,现在,又发现着这办法的不够了。因为顾名思义,编辑员的权限,只是编辑而已,管不着其他的事情。而我这时候的主张,以为对于南社,非用绝对的集权制,是无法把满盘散沙般的多数文人,组织起来的。我就想进一步的改革,要把编辑员制改为主任制。”[1]60
第十次雅集(1914年3月29日)以条例形式通过柳亚子改编辑制为主任制的提议。此次雅集姚石子未到会,胡怀琛受姚石子的委托,重新修改《南社条例》。柳亚子《南社纪略》载:“这一次雅集,石子自己没有到,他委托胡寄尘提出了重新修改条例的议案,大家一致赞同。这次的修改,在制度上是有些革命的涵义的,所以不称为《第六次修改条例》,而简直称为《南社条例》了。”[1]62柳亚子的要求得到满足,慨然复社。“一方面,由寄尘把经过情形报告了石子,再由石子写信来要求,我便慨然允许,重行加入,复为社友了。”[1]63对于柳亚子的复社,胡怀琛做了大量工作,也起到重要的斡旋作用。邵迎武评道:“柳亚子因修改南社条例事宜不妥而宣告退社,被推举为会计员的胡寄尘设法说服众人,代姚石子等人提出重新修改条例议案,并使柳亚子回归社中。”[3]214
第十一次雅集(1914年10月10日)参会者的资料未见保留。柳亚子《南社纪略》载:“在仅仅保留着的选举票上,知道这一次收到的票很少,是弃权的太多了。检点收到的票额,只有八十七票,我以五十六票的多数,当选为主任,书记和会计,都决定由主任自兼,并委托朱少屏、史文钦、汪兰皋、胡朴安、胡寄尘、姚石子等六人担任子事。”综观南社历史,以上六个“子事”均为南社得力干将。
胡怀琛对于南社组织发展所作的最大贡献,当属他写《南社的始末》。柳亚子在《我与南社的关系》一文的“开场白”谈到:“十年以来,时常有人找我写南社的历史,我总觉得写不起来。原因是:一部廿五史,究竟从何处说起呢?一九三五年(民国廿四年)的下半年,黄萍荪办《越风》半月刊,又托人来要我写一些,我自己不想写,便介绍了社友胡寄尘兄。结果,寄尘写了一篇《南社的始末》,在《越风》第一期发表。”[1]1柳亚子主盟南社多年,素有“南社灵魂”之称,颇熟南社内部掌故,手头的南社文献足征;可以说,他写南社历史的资格与条件无与伦比,连他居然认为南社的历史不好写,可以想象胡怀琛当时撰述《南社的始末》的困难及心理压力有多大。他在《南社的始末》中坦陈自己诚惶诚恐的写作心态:“我自己呢,虽然也是社友之一,但对于社事也不能十分清楚,当然不敢写。后来只把我手边所有的关于南社的文章,集合在一起,题名为《南社掌故》,完全是述而不作,只是辑录他人的文章,自己并没有写什么。”[1]236
《南社的始末》写成之后,胡怀琛为慎重起见,将它交由柳亚子审核。柳亚子在《读〈南社补记〉后答张破浪先生》一文中指出:“胡先生那篇文章,写成后曾给我看过,我已经给他改正了不少。所以,倘然胡先生文章中还有错误的地方,我是应该负责,因为胡先生是十分信任我而特地请我看过的。”[1]145《南社的始末》一文分九章,从“南社的发起及其集会”、“南社的职员”、“南社的出版物”、“南社社友数目及其籍贯”、“南社廿周纪念及临时雅集”、“附记新南社”等方面首次对南社作全方位介绍,称得上是第一篇南社史料。《南社的始末》一文的发表,客观上起到宣传南社的作用。柳亚子在《我和朱鸳雏的公案》一文中指出,“自从胡寄尘先生在《越风》半月刊第一期发表了《南社的始末》一文以后,好象大家都很高兴着的谈论到南社了。”[1]149也有论者认为:“其实此文(《南社的始末》,笔者注)也意在平息社内的一些纷争,维护南社的一致和保护南社的声誉。”[4]476
南社“以作海内文学导师”[7]自命,“以研究文学,提倡气节为宗旨”,[1]63其社会影响力固然离不开文学。南社文学成绩榜上有胡怀琛的一份贡献。一方面,胡怀琛诗学造诣颇深,有诗作《大江集》、《江村集》、《胡怀琛诗歌丛稿》等;诗学研究有《海天诗话》、《新诗概说》、《小诗研究》、《中国诗学通评》、《诗学讨论集》、《白话诗文谈》等著述。其中《大江集》是新诗坛继胡适《尝试集》之后的第二本个人诗集;《海天诗话》是“中国第一部眼睛专注海外的诗话”;[8]《小诗研究》是第一本系统研究现代“小诗”的专著。胡朴安编的《南社丛选》“诗选”部分辑录胡怀琛74首古体诗,[9]在所选173位诗人中,仅次于陈去病、柳亚子、姚鹓雏、汪影庐、宁调元、傅屯艮、苏曼殊、林学衡诸公,可见胡怀琛在南社诗人群体中的成绩显赫。对于南社的唐宋诗之争,胡怀琛评曰:“宋诗如西洋油画,善刻画,唐诗如中国水墨山水,善写意。”[10]此说意在平息社内纷争,而今却成为唐宋诗比较的经典语。
另一方面,胡怀琛的小说创作成绩斐然。近年来学界日渐重视南社小说在近代小说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南社小说以“集体形式”亮相是1915年出版的《南社小说集》(王均卿编),其中收周瘦鹃、成舍我、程善之、叶小凤等名家的13篇小说,胡怀琛的《黄金》亦在其列。初步统计,胡怀琛所创作的能列出篇目的小说有《黛痕剑影录及续录》、《藕丝记》、《弱女飘零记》、《铁血美人》、《春水沉冤记》、《黄金劫》、《血巾案》、《潇湘雁影》、《冰天鸿影》、《螓首蛇心录》、《罗霄女侠》、《蕙娘小传》、《今镜花缘》、《慕凡儿女传》等三十多篇。胡怀琛被目为“鸳鸯蝴蝶派”小说家,但细读其小说文本,能够发现他的小说艺术丰富多姿,突破了“鸳鸯蝴蝶派”的观念框限。
胡怀琛与柳亚子及南社的遇合,造成胡怀琛的文学思想烙有“南社”印痕:其一,胡怀琛的文学思想亦新且旧,符合南社的近代转型特征。胡怀琛被认为:“是旧文学的专家,也是新文学的巨子”。[11]柳亚子评胡怀琛的诗:“味在酸咸外,功参新旧中。”[5]227胡怀琛认为“文学作品只有好与不好的分别,没有新旧的分别。”[12]在诗歌创作方面,他主张“采取新旧两体之长,淘汰新旧两体之短”。[13]27在新旧文学转型过程中,胡怀琛主张吸取西方的文学思想,但更强调中国文学的本体地位:“我以为欲研究中国文学,当然要拿中国文学做本位。西洋文学,固然要拿来参考,却不可拿西洋文学做本位。”[14]胡怀琛新旧调和的文学观念与他的南社身份有很大关系。南社文人群体庞大,思想驳杂,许多成员既有深厚的传统文化(文学)根柢,同时也受欧西新思潮的濡染。在文学观念上,南社既有认同文言旧体诗的笃古派,也有拥护白话新文学的革新派。新南社成立后,无论是政治立场还是文学观念,其内部分化日趋明显,最终导致南社分裂解体。从南社到新南社的历史嬗变,暗合由古典走向现代的近代转型过渡特征,胡怀琛新旧融合的文学观念与之若合符契。胡怀琛冀望通过文学创作、批评、研究和教育等文学实践活动,沟通调和新旧文学,由此走出中国文学近代转型的“第三条道路”。[13]26“中立”的文学立场,寄寓了胡怀琛平息南社内部新旧文学观念纷争的良愿。
其二,胡怀琛的文学批评立场深受南社团体意识的影响。胡怀琛批评胡适的《尝试集》并为其改诗事件即为显例。胡适的《尝试集》甫一出版(1920年3月亚东图书馆),是年4月30日的上海《神州日报》即发表胡怀琛的《读胡适之〈尝试集〉》一文,该文指陈胡适诗作之弊病。胡怀琛并亲自操刀替胡适改诗。胡适、刘大白、朱执信、朱侨、刘伯棠等十数人亦著文参与讨论,由此引发一场历时半年、震动诗坛的笔墨官司。事后,胡怀琛收集相关文章书信,汇成《〈尝试集〉批评与讨论》一书出版(泰东书局1921年)。
胡怀琛批胡适并替其改诗的事件,可理解为20世纪早期新诗发展过程中新旧诗体的矛盾纠葛,但与胡怀琛的南社身份亦有关联。胡适在白话新诗运动初期与南社多有抵牾。最早反对胡适白话新诗的梅光迪、任鸿隽、杨杏佛等学者均为南社成员;胡适提倡新文学,反过来也以南社诗文作靶子:“诸君莫笑白话诗,胜似南社一百集。”[15]95胡适提出的“文学改良”八事,也是针对南社的文学创作而发。胡适对南社的诋毁,也遭致柳亚子的反驳:“胡适自命新人,其谓南社不及郑陈,则犹是资格论人之积习。南社虽程度不齐,岂竟无一人能摩陈郑之垒而夺其鉴弧者耶?又彼创文学革命,文学革命非不可倡,而彼所言殊不了了。所作白话诗直是笑话。”[15]176鉴于胡适和南社各自在文坛的巨大影响力,有论者指出:“在某种意义上,与南社诗人的论辩,可以说是新诗发生的一重潜在背景。”[16]作为南社骨干成员,胡怀琛在替胡适改诗事件中的攻击目标并不是指向“新诗”,而是指向胡适本人,其背后明显有维护南社文学声誉的目的。
南社是近代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文人(文学)社团,硕彦名儒荟萃。“寄尘这位谦谦书生,平时为人不善言谈,也少交际。加之他谢世较早,故他在南社的活动,鲜为人知,自己的记载也忒少,连他的长子胡道静也知之不多。”[4]476胡怀琛未负盛名,但他为南社组织的发展壮大做了大量实际工作,由此获得柳亚子的称誉:“在南社中间,寄尘是一个非常忠实的社员。他身体很弱,作事则绝对不偷懒,非常负责。”[4]476拂去历史的尘埃,我们不应遗忘胡怀琛对南社的历史贡献。
[1] 柳无忌.柳亚子文集·南社纪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2] 上海市卢湾区志编纂委员会.卢湾区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982.
[3] 邵迎武.南社人物吟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
[4] 柳无忌,殷安如.南社人物传[M].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5] 郑逸梅.南社丛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6] 杨天石,王学庄.南社史长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234.
[7] 高旭.高旭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500.
[8] 王运熙,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通史(近代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481.
[9] 胡朴安.南社丛选[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0:957-969.
[10] 曼昭,胡朴安.南社诗话两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110.
[11]东阜仲子.《大江集》序[M]//胡怀琛.大江集.上海:国家图书馆,1921:3.
[12] 胡怀琛.文学短论[M].上海:大中书局,1924:41.
[13] 胡怀琛.白话诗谈[M].上海:广益书局,1921:27.
[14] 胡怀琛.小诗研究[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1.
[15] 吴奔星,李兴华.胡适诗话[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1:95.
[16] 姜涛.“为胡适改诗”与新诗发生的内在张力——胡怀琛对〈尝试集〉的批评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06):13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