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 团 结
(陕西理工学院 历史文化系, 陕西 汉中 723000)
1993年,陕西作家陈忠实、贾平凹、高建群、京夫、程海等纷纷在北京出版其长篇小说,文艺界把这一文学现象命名为“陕军东征”。“陕军东征”产生了巨大的文学和社会反响,至今仍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今天重新审视这一文学现象,剔除商业炒作等外部因素,仅从文学本身加以观照,则可以发现它的成功自有其坚实的文本基础。值得关注的文本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这些小说丰厚的思想文化意蕴,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等,当时就为论者所争议或为读者津津乐道。本文要探讨的民间化叙事倾向,也是这些小说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的文本特征。不仅如此,民间化叙事也是新时期以来整个陕西当代小说创作的重要特点。这一叙事特色对于陕西作家创作以至整个中国当代小说创作的意义,至今未被学界普遍注意和深入检讨,因此笔者不揣浅陋,对此略加分析。
本文所谓小说的民间化叙事倾向,是指作家在小说创作中对民间文学、文化资源的大量利用,以及这一利用使作品在人物塑造、叙事方式、语言风格等诸多方面具有民间文艺的叙事特色。
新时期陕西小说的民间化叙事倾向,已多有论者论及。如有人对《白鹿原》中白鹿传说或意象的分析,也有人注意到了《废都》中收破烂的老头所唱的歌谣等。其实,这两部小说的民间化叙事不限于此。除了这两部影响最大的小说外,其他几部陕军“东征”小说也具有民间化的叙事倾向或特点。如高建群的《最后一个匈奴》,对匈奴传说、家族和革命传奇故事的叙述,对陕北信天游民歌、剪纸、唢呐、腰鼓等文艺形式的引述或介绍,使它具有强烈的地域化、民间化的色彩。高建群在小说“后记”中说到作品既具有史诗的性质,也具有传奇的性质,因此在选材上“对传说给予了相应的重视,其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对碑载文化的重视”。京夫的《八里情仇》中描写的极左年代中汉江边古镇的青年女性荷花的畸形婚姻,实为陕南民间招夫养夫婚俗的当代延续;而程海的《热爱命运》中所讲述的小县城文人南彧的爱情故事,其实也暗含着郎才女貌的民间理想诉求。
不只是“陕军东征”几部小说,这些作家的其他小说往往也具有民间化的特点。贾平凹曾说:“当今的文学,可以说是中西杂交的文学。如何在这一前提下走一条自己适合的路子呢?我想着眼于考察和研究这里(指商州,引者注)的地理、风情、历史、习俗,从民族学和民俗学方面入手。”[1]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艺术实践的。他的商州系列小说,不管是《商州三录》、《天狗》、《火纸》、《腊月·正月》、《古堡》等中短篇小说,还是《浮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等长篇小说,以及近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古炉》、《带灯》等,无不细致描写故乡的野情野味、民风民俗,并深深叹惜故乡的纯朴风俗和诚挚人情的消逝。他的城市题材小说如《白夜》、《土门》、《高兴》等,也写到了目连戏、中医术等民间文化事象和人死后要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等乡土习俗观念,仍充满了浓郁的民俗文化气息。
高建群的成名作《遥远的白房子》,在对边地少数民族风俗描写的同时,穿插叙述了回族强人马镰刀、哈萨克女人萨丽哈、俄国勇士道伯雷尼亚的传说故事,小说具有浓郁的异域风情和悲壮的英雄传奇的意味。而“大西北三部曲”中的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六六镇》(后修订改名为《最后的民间》)和《古道天机》(后修订改名为《最后的远行》),也都具有民间化的叙事特色。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张家山,一个“高原传奇式的人物”,也是一个民间智者形象。前部小说作者曾拟名《花案》,因为书中故事都与性有关,实为民间荤故事或关于性的奇闻逸事的汇集。后部小说是从前部小说中的“回头约”故事引发、扩展而来,“回头约”是陕北一种婚俗契约,指女人再嫁时往往要签订一个生前随后夫共同生活,但死后必须同前夫一块安葬的契约。小说主要以“回头约”民间婚俗为情节依托,因此作者曾经想给小说取名为《回头约》。高建群曾谈到他在创作小说《古道天机》时,“刻意追求”赵树理小说及“三言二拍”的“语言与风格”[2],实际上道出了这部小说具有评书体的叙事特点。他的《六六镇》、《大平原》及最近出版的《统万城》等小说,在叙事方式和语体风格上其实都具有民间说唱文学的特点。
京夫在《八里情仇》以前或以后的小说,也大都具有民间化的特点。早期小说代表作《白喜事》,像高建群的《古道天机》一样,也是以一种民间习俗(陕南农村丧葬习俗“白喜事”)作为故事情节的依托,充满浓郁的民俗文化意味。《八里情仇》后创作的长篇力作《鹿鸣》,情节上有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写林明放生鹿群的故事,既是一个悲壮的英雄传奇故事,也是一个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寓言故事;另一条线索由讲述“林明父亲的故事”和“林明父亲讲的故事”构成,反映的虽然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或生态问题,但实际上讲述的是熊、鸟、豹、豺、蛇、野猪、白鹭、狐狸、狼、麝、梅花鹿等动物的故事,这类动物故事,正是民间故事中常见的一种类型。《鹿鸣》在故事的取材和讲述方式上,都具有明显的民间化特色。
新时期以来陕西大多数作家的小说都具有民间化的特点。如王蓬的短篇小说《油菜花开的夜晚》,像上文提及的高建群和京夫的小说一样,也是以一种民俗(陕南乡村姑娘“相亲认门”)作为情节发展的外在框架。他的长篇小说《山祭》,既描写了陕南山村人家宰了肥猪或猎获较大猎物,请邻居、相好来吃“刨膛”的热闹、喜庆的习俗场面,又讲述了主要人物姚子怀招夫养夫的畸形婚俗故事,小说充满了浓郁的民俗色彩。蒋金彦的长篇小说《最后那个父亲》,在家族父辈的人生传奇故事中,穿插叙述了陕南乡村的婚嫁习俗、山乡客店的男女对歌、母亲的《十月怀胎》歌和父亲的《长工苦》歌等,小说民俗气息浓郁。叶广芩的秦岭山地小说中,《猴子村长》、《熊猫“碎货”》等动物小说,其主题、故事都类如京夫的《鹿鸣》,也是写生态问题的,也是民间动物故事的类型;而《响马传》、《青木川》等土匪叙事,显然也是来自民间关于土匪的传说故事。贾平凹的《白朗》、《五魁》、孙见喜的《山匪》等土匪叙事,也大都来自民间此类传说。红柯的新疆小说中,《西去的骑手》讲述的马仲英的故事,具有古代英雄史诗的意味;《复活的玛纳斯》中的团长,似乎是少数民族史诗英雄玛纳斯的复活;《乌尔禾》中的海力布叔叔,人名及其故事则直接来自著名的蒙古族民间故事。稍加检阅即可发现,新时期陕西小说的民间化叙事倾向是比较普遍的,或者描写民间的风俗民情,或者引述民间的传说、故事、歌谣、戏曲,或者采录民间的方言土语,或者改造民间文艺中的原型人物,或者借鉴民间故事和说唱文学的叙事方式,等等,不一而足。其对民间文化资源的利用方式多种多样,但无一例外都打上了民间文化影响的印记。
新时期陕西作家对民间文学资源的大量利用,使其小说普遍具有民间化的叙事倾向,这既与陕西作家大多出身、成长于农村,或在农村长期生活过,受到乡土民间文化耳熏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关,也与当代文学固有的、强大的民间传统的深远影响是分不开的。
新时期以来,陕西作家的构成基本上是李星先生所谓的“农裔城籍”作家的一统天下。这些作家大都有过刻骨铭心的农村生活经历,对乡土民间文化比较熟悉,因此从事小说创作受其影响是自然的结果。许多作家也常在创作自述中坦承这一点。如已故作家邹志安在《我的自传》一文中写到:小时候秋冬两季晚上劳动,母亲用讲故事刺激“我”的劳动积极性,“她有许多诸如《王祥卧冰》、《蒲公英成精》和狐仙鬼狼的故事,还有许多动人的歌诀,无意间陶冶了我的文学情趣。因此我认为母亲是我的第一个文学老师;至今我虽然成了专业作家,还在不断地从我的文学启蒙老师那儿获得许多素材(诸如老太婆们之间的传闻等等)”[3]。作家贾平凹也曾说:“对于商州的山川地貌、地理风情我是比较注意的,它是构成我的作品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个地区的文学,山水的作用是很大的,我曾经体味过陕北民歌与黄土高原的和谐统一,也曾经体味过陕南民歌与秦巴山峰的和谐统一。不同的地理环境制约着各自的风情民俗,风俗民情的不同则保持了各地文学的差异。我在商州每到一地,一是翻阅县志,二是观看戏曲演出,三是收集民间歌谣和传说故事,四是寻吃当地小吃,五是找机会参加一些红白喜事活动。这一切都渗透着当地的文化啊!在一部作品里,描绘这一切,并不是一种装饰,一种人为的附加,一种卖弄,它应是直接表现主题的,是渗透、流动于一切事件、一切人物之中的。”[4]这些作家的自述都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从作家的创作自述中可以看到,不管是小时候无意的感染,还是后来有意的考察,民间文化对陕西作家的影响是普遍的、深刻的,陕西作家在创作中对民间文化的汲取、利用也是自觉的、全面的。
陕西作家的创作也受到当代文学固有的、强大的民间传统的影响。之所以说当代文学的民间传统是固有的,是因为作为当代文学直接源头的解放区文学,就是在民间文学、文化影响下产生的。而之所以说它是强大的,则是因为建国后近30年的当代文学创作、发展,一直处于民间传统的强大影响之下。1958年新民歌运动中关于诗歌发展道路的讨论,毛泽东主席提出在民歌和古典诗歌的基础上发展诗歌的主张;1960年代,赵树理提出当代文学创作应以民间文艺传统的继承为主,这就是所谓的“民间文艺正统论”。这些观点都有它的偏颇之处,但都强调了当代文学的民间传统,影响深远。“文革”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和实施,国门的打开,外国文学的思潮、理论、观念和作家作品蜂拥而入,中国当代作家应接不暇,普遍具有“崇洋媚外”的倾向,一时间似乎忘记了本民族的文学传统。1980年代中后期,寻根文学思潮的兴起,使得当代作家重新审视、评估民间文化的价值,重拾文学的民间传统。韩少功在他那篇具有宣言性质的《文学的根》的文章中提出:“文学有根,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里,根不深,则叶难茂。”他所说的民族传统文化,主要是指传统文化中不规范的部分:“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习惯风俗、性爱方式等等,其中大部分鲜见于经典,不入正宗。”这种不规范的传统文化,其实就是乡土民间文化。到了1990年代,随着先锋小说学习、借鉴西方现代派文学的艺术探索遭遇冷淡、集体转向以后,当代作家更是看重包括民间文学、文化在内的本土文学传统了。当代作家对文学的民间传统的重视,一直持续到新世纪的今天。从1980年代中期韩少功苦苦地寻找绚丽的楚文化的去向,到新世纪初莫言有意识地向民间说唱艺术大踏步的撤退,这不仅仅是作家个人的一种艺术选择,其实也代表着当代作家一种普遍的创作倾向。就陕西作家来说,贾平凹的《商州初录》、《古堡》等商州系列小说就经常被看作是寻根小说的代表性作家作品,陈忠实的《白鹿原》也可看作是广义的寻根之作。这些作品对民间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和赞美,对民间化日常化的儒家礼教的揭示与反思,向来受到读者和学者的高度关注。
其实,五四以来的新文学在它诞生之初,就与民间文学、文化产生了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了自己的民间传统。高有鹏考察了20世纪中国文学在发展过程中深受影响的几个民间文化思潮,主要有五四歌谣学运动、延安文艺运动、大跃进民歌运动、四五天安门诗歌运动、寻根文学思潮等[5]。他是从文学思潮的角度考察的,如果就单个作家来说,像鲁迅、老舍、沈从文、赵树理等作家,他们对民间文学、文化的重视,他们在创作中继承革新文学的民间传统的经验与教训,都对当代作家、也对陕西作家的创作产生了重要启示和积极影响。如新时期陕西作家峭石,被誉为“关中赵树理”,他的《丑镇》、《劣根》等小说具有赵树理小说那种故事性强、人物形象鲜明、文字通俗易懂、俏皮幽默的特点。上文论及,高建群也坦承他在创作《古道天机》时自觉学习赵树理小说的“语言与风格”。如果追根溯源,赵树理小说传统其实正来自民间说唱文学传统的改造、创新,他的小说被人称作是“创造了一种评书体的现代小说形式”[6]。
另外,当代作家看重文学的民间传统,也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等外国文学影响、启发的一个结果。拉美文学何以会产生世界性影响?马尔克斯等作家为什么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拉美文学对本民族现实生活的关注,对美洲土著神话、传说、习俗、巫术等的挖掘和表现,是它广受赞誉的一个创作特点。这一创作特点启发了中国当代作家,也启发了陕西作家,使他们开始重视本土本民族的文学、文化传统,重视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掘。贾平凹曾谈到拉美文学对他的启迪,他说:“拉美文学是了不起的文学,……我特别喜欢拉美文学,喜欢那个马尔克斯,还有略萨。……我首先震惊的是拉美作家在玩熟了欧洲的那些现代派的东西后,又回到他们的拉美,创造了他们伟大的艺术。这给我们多么大的启迪啊!”[7]因此,贾平凹并未极力地模仿拉美文学,而是回到了本民族的生活现实和文化传统,致力于表现故乡商州的奇人异事和风俗民情。除拉美文学外,福克纳、卡尔维诺、艾特玛托夫等外国作家的小说,也重视对民间文学、文化传统的挖掘和表现,对中国当代作家、包括陕西作家的创作的影响也很大。如有学者专门研究了陕西作家高建群、路遥与艾特玛托夫的关系,指出他们的创作都深受艾特玛托夫小说的影响,比较注重对地域色彩的展示和对民间文学、文化营养的汲取。
新时期陕西作家对民间文学、文化资源的大量利用,不仅增强了其小说的地域色彩,也丰富了小说的文化意蕴,不仅使小说的人物带有民间“原型”那种质朴、单纯的特性,叙事生动曲折、通俗晓畅、故事性强,也使小说在整体风格上具有鲁迅所说的不识字的作家的刚健、清新。这些小说充满浓郁的民间文化气息、生活气息,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了众多读者。新时期陕西小说的民间化叙事在小说的民族化、大众化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但是,其不足、缺陷或问题也是显在的。作家莫言的创作经验和某些小说观念,也许有助于认识和克服这些问题。
首先,民间文学、文化往往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色,陕西作家在创作中对民间文化、文学资源的利用自然会增强作品的地域色彩。但与此同时,它也会限制或影响作家才能的发挥,使他(她)仅仅成为地域性的小作家,而不能成为世界性的大作家。因此,在此强调莫言提出的“超越故乡”的观点就很有必要。在题名为《超越故乡》的旗帜鲜明的文章中,莫言一方面认为故乡是“血地”,对作家的创作有一种制约作用;另一方面则指出作家必须超越故乡,发现故乡独特性中包含的普遍性,“而这特殊的普遍,正是文学冲出地区、走向世界的通行证”。莫言所谓的“特殊的普遍”,是指要在故乡独特的人事、风景、传说的描述中表现人类共通的情感和价值。对于多数“城籍农裔”的陕西作家来说,地域性的民间文化资源是其创作的根本和优势所在,但如何从狭隘的地域性、民族性走向普遍的世界性、人类性,莫言的观点及其创作实践显然不无启示意义。
其次,因受民间文化长期的浸润、影响,新时期陕西作家的小说多以朴质、逼真的写实和浓烈的生活气息取胜。但深厚博大的民间大地在给予陕西作家以永不枯竭的艺术营养的同时,也限制了其在艺术上的升腾,使他们不能站在一个鸟瞰的高度,达到“一览众山小”的更高的艺术境界。莫言也是一个经常借用民间文化资源的作家,但他却获得了具有广泛世界影响的诺贝尔文学奖。何以如此呢?诺奖授奖词称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原来莫言在对民间故事等民间文化资源利用的同时,还借鉴了魔幻现实主义等外国现代派文学。也就是说,莫言小说是在继承和借鉴中外文学、文化的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莫言曾在一次讲演中说到:“不大胆地向外国文学学习借鉴,不可能实现文学的多样化;不积极地向民间文化学习,不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攫取创作资源,也不可能实现文学的多样化。”[8]莫言创作的成功,让中国当代作家再次正视该如何对待中外文学、文化遗产的继承创新问题。对于陕西作家来说,主要是在保持自己创作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开阔文学视野,勇于向外国文学尤其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学习,从而创作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作品。
第三,莫言的创作道路对陕西作家也不无启示意义。莫言最早是作为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而为评论家和读者所熟知的,他的《透明的红萝卜》至今仍是先锋小说的经典文本。他的《爆炸》、《金发婴儿》、《球状闪电》、《红高粱》、《红蝗》等小说,也都是经常为人提及的先锋小说作品。就莫言所写的《故乡往事》、《会唱歌的墙》等散文来看,他从小就对故乡的土地、自然及其孕育的民间文化特别熟悉。莫言在他那些先锋小说中也不时写到故乡的传说、故事、习俗等。但正像莫言自己所说,他有意识地向民间文学大踏步撤退是从《檀香刑》开始的。他的《四十一炮》和《生死疲劳》是继续向民间文学学习、借鉴的产物。此时,民间文学、文化不仅成为他小说的重要内容,也帮助形成他小说的叙事方式和语体风格。但莫言毕竟是从先锋位置上回归民间的,因此,这些小说中的批判意识、象征手法、魔幻色彩等,不能说没有外国文学和五四以来的新文学影响的痕迹。这些小说在具有民间化叙事特点的同时,也带有很强的文体实验的先锋性。不过,这些小说的先锋性是繁华归于平淡的更高境界的先锋性。莫言的创作道路说明,回归民间前的先锋立场也许是很有必要的。陕西作家当然没有必要亦步亦趋地重复莫言的创作道路,但是,对于缺少先锋性的陕西作家来说,必须重视小说艺术形式和语言的探索和革新,勇于创造小说艺术的新天地,只有如此才有辉煌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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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建群.我在北方收割思想[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0:287-288.
[3]邹志安.我的自传[M]//答文学青年问.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97-98.
[4]贾平凹.贾平凹文集·求缺卷[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334.
[5]高有鹏.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发展中的民间文化思潮[J].文学评论,2001(4).
[6]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485.
[7]贾平凹.贾平凹文集:第14卷[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131-132.
[8]莫言.莫言讲演新篇[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