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政治概念之比较:卡尔·施密特与汉娜·阿伦特

2013-04-11 17:41陈建斌李生辉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阿伦特霍布斯施密特

陈建斌 李生辉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

卡尔·施密特 (Carl Schmitt,1888-1985)是德国重要的宪政法和国家法学家,他提出了许多国家法学的重要概念,例如制度性保障、实质法治国家及法律与主权的关系等;同时他也是以政治决断论著称的政治思想家,其政治思想对20世纪政治哲学、神学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无疑是欧洲20世纪政治思想史上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物。而处于同一时代的汉娜·阿伦特 (Hannah Arendt,1906-1975)是美籍德国犹太哲学家、政治理论家,曾师从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以其关于极权主义的研究著称西方思想界,是20世纪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位颇具个性而又引起广泛争议的伟大思想家。卡尔·施密特和汉娜·阿伦特共同经历了魏玛共和国动荡的政治处境和思想混战,但二者不同的人生阅历、政治认知、政治企盼和价值取向,导致其各自对政治的概念有着不一样的理解和界定。他们的政治概念缘于不同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若对其理论渊源作简要的回溯分析,那么施密特的政治概念主要来源于15、16世纪开始的西方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建制过程,主要是对霍布斯国家学说中关于“自然状态”的批判继承;而阿伦特的政治概念则来自于她对古典城邦政治经验的借鉴,尤其是对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的继承和修正。因而他们所得出的政治结论大不相同,甚至截然对立:一个侧重于国家主权的决断,另一个则侧重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和行动。但他们在理论分歧之中也存在某些共同特点,比如都着眼于如何在现代社会中振兴“政治”的纯粹性 (pure political)和自主性,其思想论述都带有绝对化倾向等[1]。

一、霍布斯国家学说的反思与城邦经验的借鉴

卡尔·施密特关于政治概念的理论阐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深受霍布斯政治思想的影响,是对其国家学说的继承和反思。在《利维坦》这本关于国家论的专著中,霍布斯对君权神授的思想和教会进行了强烈的批判,同时赞扬了当时英国这种以集政治和军事于一身的克伦威尔为护国公的政治状态,认为大权独揽能消除战乱,实现和平。霍布斯认为,由于人类具有求利、求安全和求荣誉的天性,倘若没有一个共同权力让大家慑服,人们便会处在人人自危、充满斗争的自然状态之中,这种战争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而且这种危险性因素随时存在[2]。人们为了脱离这种战争的悲惨状态,求得自身安全,就要建立一个能抵御外来侵略、制止相互侵害并指导其行动以谋求共同利益的共同权力,这就产生了主权者。霍布斯此处所言的“不安定的自然状态”就是指战争状态。而施密特延续了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论述,他在《政治的概念》(1932)中提到,“作为一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战争乃是典型地决定着人类活动与思想并造成特定政治行为的首要前提。”[3]基于这一点,施特劳斯在对施密特的评论中指出,“施密特恢复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所具有的荣耀地位。”[4]

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指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强调国家内部的个体冲突或斗争。而施密特将这种自然状态彻底地理解转化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状态,正是因为战争的潜在性,所以要作出主权决断,要明确地划分敌友,否则政治将不复存在。可见,施密特将霍布斯阐述的“人与人之间的自然状态”运用到国家与国家的主权关系之中[5]。但是,施密特并没有否定这种敌对状态,反而将其视为政治的关键,其中就包含了对霍布斯国家学说的扬弃。霍布斯主张通过建立一个强大的“利维坦”来摆脱这种个人反对个人的自然状态,从而达到一种文明的政治状态,保证国家每一个人的自身安全。而施密特则强调在这种战争的“非常态”境况下做出政治决断是国家的重要格调,更是政治实质的彰显,蕴含了对霍布斯“文明状态”的某种否定。鉴于对霍布斯国家学说关于自然状态的扬弃和反思,施密特建立了自己独特的政治概念分析基础,即国家主权之间具有潜在敌对的“自然状态”或者“战争状态”。

与卡尔·施密特相反,汉娜·阿伦特站在“敌友原则”的对立面,在希腊古典城邦经验中找到了一个阿基米德点,持续引证了古典城邦经验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论,力图建立一个关于政治行动和公共参与的新雅典、乌托邦。阿伦特的政治理论蕴含了古希腊城邦的政治经验,不需要预设国家主权或者说敌友划分的决断,强调只要具有理性和了解集体生活的人们聚在一起参与公共事务,愿意平等地信守诺言,那么公共领域与政治行动就会自然浮现,从而能产生体现共同权力的政治体。

古代希腊城邦是公共生活组织的榜样,是作为一种人类活动的政治典范[6]。阿伦特从城邦经验中汲取营养,视城邦生活为公共生活的典范,将“自由”、“行动”和“公共领域(public realm)”这三个要素视为政治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她结合了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对于家庭和城邦的区分,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属于两种存在秩序:私人生活和政治生活,进而严格区分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强调政治自由的重要性。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缘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真美善的行为[7]。这种超越了生存意义的城邦生活经验深刻地影响了阿伦特的政治思想,使其在论述自由时强调“一个人必须让自己从生存必然性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就依赖于每个自由人都能以言说和行动切入的公共空间”[8]。这表明阿伦特复归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通过阐述劳动、工作和行动三种人类生命生产活动的根本区别,将政治实践活动和工具性的生产活动区分开来,认为政治的意义不在生存之中,而在于优良的生活,在于自由人的政治参与。阿伦特认为公民的这种行动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最高境界,其中蕴含了阿伦特“参与式民主”和“审议式民主”的倾向[9]。

阿伦特明确指出,谈及政治及其最内在本质时,不一定程度地借鉴古代希腊和罗马,无论如何都是困难甚至误导性的。当立足于城邦意义来理解政治的时候,就会发现政治活动和政治领域的重大价值,也会看到政治的目的或者存在理由就是建立和保存一个公共空间,让自由的行动得以展现[10]。

二、敌友划分与公民的政治参与

政治内涵在当代社会一直处于非常不确定的状态,迄今为止人们也无法清楚而准确的解释“政治”的概念,这导致政治概念和其他概念的混淆使用。卡尔·施密特从主权决断的视角,将政治定义在划分敌友的理论之中;汉娜·阿伦特则认为政治乃是以公民身份在公共领域的言行实践与沟通,其对政治的本质的理解,建立于对公民行动理论之上。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定义了“政治”,对于这两种不同政治概念的内容,有必要作清晰的比较分析。

1、施密特的政治决断论

国家总是政治分析的中心,施密特的《政治的概念》开篇就提出了“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的论点,这意味着施密特是从某种“国家概念”出发去建构其政治概念,他认为政治是以国家和世界作为基础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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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密特在赋予政治概念的基础后,便开始着力阐述政治的核心,即敌友之分是界定政治的标准。他把“敌友之划分”界定在政治的范畴,以“分殊之原则”说明敌友划分不能化约为道德的善与恶、美学的美与丑、经济的盈与亏。他认为只有通过揭示和界定特定的政治范畴,方能获得政治的定义,“与人类理想和活动中的其他各种相对独立的成就相比,尤其是与道德、审美和经济方面的成就相比,政治具有某种以自身特定方式表现出来的标准。所以,政治必须以自身的最终划分为基础,而一切具有特殊政治意义的活动均可诉诸这种划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样的最终划分在伦理领域是善与恶,在审美领域是美与丑,在经济领域是利与害。问题在于,是否也有这样一种划分来作为政治及其内容的简明标准。这种政治性划分的本质当然不同于其他各种划分。它独立于其他的划分,而且具有清晰的自明性。”[11]

可见,施密特认为政治的基础在于其自身的最终划分,而这种划分即敌人与朋友的划分。这种“敌友区分”的基本含义在于它具有独立性,“朋友与敌人的划分表现了最高强度的统一或分化,联合或分裂。它能够在理论和实践上独立存在,而无须同时借助于任何道德、审美、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划分。”[11]但是这种划分体现的是主权的决断,如果丧失了这种决断或者决定性,就意味着政治将不复存在。其理由就在于“政治思想和政治本能通过在理论和实践中划分朋友和敌人的能力来证明自己。政治的极致也就是那些明晰无误地把敌人确认为敌人的时刻。”[11]在这里,施密特运用“朋友——敌人”这个对立面彰显了政治所固有的客观本质和自主性。

施密特的政治概念明显有力地对抗多元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政治概念,表现出“去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的倾向,当然他并没有完全否认自由主义理论的意义和价值,自由主义虽然以系统的方式在不断逃避或忽视国家和政治,但是也提出了一套监督和制约国家或政府的体制,从施密特的论述和批判中,可以进一步了解他对政治概念的界定。依施密特的阐释,多元主义中提出的“结社论”无法恰当地解释国家存在的重大意义,以及说明国家的独特性和超越性,因此无法解决政治社会中各个结社团体产生利益冲突和价值对立的相关问题,更无法提供一种能调和各方遵守的社会秩序理论;而自由主义关切的重大课题乃是“对内抵抗国家的权力”,因其“去政治”与“政治中立化”的理论倾向,它的政治论述只能在“伦理”和“经济”这两极进行无聊的循环,并不能产生具体的政治理念。可见,施密特的政治概念特别指向“人格化之国家主权决断友与敌”的意涵,强调政治必须跟人的其他活动形态与生存领域严格区别开来,从而形塑出一个生存意志强大、主权意识清晰、敌我分判明确的“政治共同体”[1]。

2、阿伦特的公民行动理论

《人的境况》(The Human Condition)、《过去和未来之间》 (Between Past and Future)和《论革命》(On Revolution)这三本书构成了汉娜·阿伦特政治理论中最长远持久的丰盛遗产。但是当人们最开始接触这些书时会感到迷惑,因为类似于“正义的本质”这样的中心思想很少出现,阿伦特反而更致力于区分实践经验和政治的前提条件,或者说是竭力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划分界限。尤其是在《人的境况》一书中,阿伦特更是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截然对立起来。如阿伦特在其序言中所指出的,任何问题的解答,都并非只有可能的一种解决之道,关键在于人们对问题的再思考,“想想我们正在做什么”。因此,阿伦特并没有提出理想的公共领域模式和结构,更没有指出政治领域的前景和蓝图,而只是强调要学会思考,“因为现代人连怎么思考也几乎不会了。”[10]

阿伦特在论述公民行动理论时,拒斥主权原则的优先性,强烈怀疑民族国家的主权建制过程,认为主权集于少数人将导致集权或者专制。因此,她立足于公民本身,首先将行动(包含政治、道德、伦理实践)与人的劳动生产、双手制作事务的工作做了精细的比较和区分,强调了这三种不同的人类生命活动具有的不同的意蕴,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并反复指出行动并不是为了破坏,而是为了开端启新[10]。根据阿伦特的政治理论,政治领域直接出于人们的共同行动,同时她所言的“行动”还蕴含了政治自由和平等的概念以及在公共空间中言与行的共享意涵。这表明阿伦特所言的政治理应是一种公共参与式、公共论辩式的政治空间,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自由地发表言论、参与公共事务,在这个公共空间中展示自己的独特个性、彰显自己的政治能力,并且可以一道探讨公共议题,解决公共问题。诚然,阿伦特阐述的这种政治概念唤起了人们对古典政治人的回忆,蕴含了“参与式民主”的元素[12]。

总之,阿伦特不断探讨和反复辩论的政治概念在于政治行动中言与行的自我彰显,以及在这种积极的公民政治参与中表现出来的对公共问题的人文关怀和公民之间彼此的尊重,不仅会形成政治体,而且将一起创造一个新的世界领域。

三、卡尔·施密特与汉娜·阿伦特的思想共性

基于魏玛共和国和纳粹的共同政治经历而展开的政治论述,施密特与阿伦特两人对政治概念的阐述都有各自的独到之处,旨趣相异,二者的政治概念体现了两种不同思维路径的强烈对比:基于人格化之主权国家的政治观与公共空间的公民协同政治论述。但笔者认为这两种概念在其辩证的对立中也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共同特点。

施密特和阿伦特一样,尝试振兴政治的自主性或纯粹性,从而确立了政治的极端重要性。一方面,跟社会经济与道德伦理截然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则强调政治行动的戏剧性、奇迹性,阐释政治实践的活力特别显现于非凡的伟大时刻,比如施密特强调的主权决断和阿伦特所言的革命时期公民行动等。他们都将政治从其他领域中独立出来,把它与其他一切现象相隔离,从而锻造出了一种纯粹的政治概念。

2、构筑政治概念的绝对化倾向

施密特和阿伦特试图构筑的政治概念都具有绝对化的倾向。施密特过于强调国家主权的决断而忽视了构成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公民,他认为政治历史上,无论是国际政治还是国内政治,一旦无力或不愿做出敌友的划分,便标志着政治的终结。施密特这种基于“异常或例外的情况”的考虑思量,撤销了法治、代议制民主和公民政治的实践,最终可能会导致倾向极权的“绝对政治”。同时,这种极端时刻的政治决断意味着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活动都会失去意义,这种理念从某种程度上会严重挫伤作为个体的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热情。阿伦特对现代民族国家持强烈怀疑的态度,认为即使是宪政法治的国家也有可能走向缺乏政治责任、混淆政治职能的道路,进而危及公民的政治自由,阿伦特所确立的公民行动理论富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极力肯定了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价值。如果说施密特的政治概念偏向绝对化的“国家主义”,那么,阿伦特则偏向公民政治的绝对化。

3、遵循现代性的“分离原则”

施密特和阿伦特遵循现代性的“分离原则”,从而使其各自的政治范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他们虽然提出了各具洞见的政治概念,但均忽略了社会经济和伦理道德领域的重要性。例如,施密特和阿伦特二者的政治理论无法解释“福利国家”的理论和政策,因为福利国家包含着现代国家相关制度的决策和运行,也关系到经济生产与所得和分配正义,更涉及公民自身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对政府的信任度等错综复杂的议题,将政治与经济、伦理分离开来的施密特和阿伦特都无法解释和处理这类问题[1]。

四、卡尔·施密特与汉娜·阿伦特政治概念论断的现实意义

卡尔·施密特与汉娜·阿伦特根据各自不同的政治实践及经历经验,通过追溯政治思想史资源和自身独特视角的反思,建立起不同政治概念的解释模式。二者的政治思想均指出了了解西方复杂的政治哲学体系和政治实践的两个重要环节:一是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政治作为,二是古典的公民社群的政治实践与理念。这两种不同政治概念的比较和考量对现代政治行为和政治思想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有益于对当前政治领域及其前景的审慎反思

结合施密特和阿伦特对政治概念的不同阐述,有益于对当前政治领域及其前景进行审慎反思。政治有自身独特的领域,施密特认为是植根于敌友划分的政治主权决断,而阿伦特则认为是“复数人类”①永不止息的努力,努力共同生活、努力参与公共事务,并相互保证彼此的政治自由。他们都试图将政治从已经被历史或者现实混淆了的其他领域中独立出来,从而强调了政治的极端重要性,启示人们不能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经济领域的建设或者社会领域的管理之中。既要看到主权决断对于处于全球化境况的国家的重要意义,也不能因为过分强调主权而忽视或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因此,在主权国家的自我定位和公民行动自由中取得一种动态平衡将会是目前甚至未来政治领域的重大课题。

2、揭示了政治品德和政治能力对政治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价值

通过两种政治概念之比较,能清楚地认识到政治品德和政治能力对于政治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价值。施密特十分重视政治决断,揭示了决断力或者政治判断力在政治领域中的非凡意义;阿伦特则通过公民行动理论指出了“人类事务的双重黑暗”:人的根本不可依赖性——人永远不能保证他们今后会一如既往;预见的不可能性——在一个平等者的共同体里,每个人都有行动的能力,因此个人行动的结果就难以充分预料。要走出这种“双重黑暗”,关键在于拥有承诺和宽恕的品德②。由此也可以看出,阿伦特并没有一味的强调政治行动,而是考察了它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提醒人们要正确而清醒地认识自身的政治能力以及政治背后隐藏的威胁和机会。可见,要实现政治的发展,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政治能力,比如勇于决断的魄力、积极参与政治的勇气、信守承若的品格以及承受行动带来不利后果或者不可控制局面的宽恕能力等。

作为20世纪极其重要的两位政治思想家,施密特和阿伦特著作颇丰,且都具有极大的启发性和洞见力。笔者鉴于水平和篇幅有限,并不能全面地阐发两人的政治概念,仅从两人关于政治概念的理论渊源、主要理念的分歧以及两者政治概念的共同特点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两点现实意义。这种针对施密特政治决断论和阿伦特公民行动理论的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并非定论,凡是熟悉施密特和阿伦特政治思想的人都很了解其理论的复杂性,加之他们的理论在整个当代政治思想史上都具有极大的价值和意义,激发了后人无数的政治想像和论证灵感,也无疑增加了比较两人政治概念的广度和难度。但也许正因为如此,施密特和阿伦特的政治理念到现在都仍旧具有极大的魅力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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