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家的生命伦理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2013-04-11 16:12:19刘少航
河南社会科学 2013年11期
关键词:道家老子万物

张 军,刘少航

(江苏理工学院 思政部, 江苏 常州 213001)

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技术的发达,在不断提升人的生命质量和生存环境的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许多挑战。例如,“代孕妈妈”、人体试验等现象的出现,就给人类带来了许多关于生命问题的道德诘问:人类在享受技术进步带来的福祉时,怎样才能不越来越迷失在物欲中,甚至异化为物的工具和奴隶而忽视生命本身的价值和意义?伦理和道德能否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护航?正是在这一现实背景下,生命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生命的本质是什么,人生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我们发现回归传统,挖掘我们古人的智慧,尤其是道家哲学中关于生命伦理的思想,有助于现代人更好地感悟生命的本真和守护人性。从老庄到后期的黄老、玄学道家,强烈的生命关怀始终是道家哲学的突出特点:它以追寻生命起源为理论起点,以探讨生命存在的应然方式为思想内核,以追求精神超越为主旨意趣,通过对以最高哲学范畴“道”为核心的生命本源的追溯,为我们构造了一幅“道法自然”的生命存在和终极关怀的蓝图。不管历史如何变迁,生命如何演绎,作为生命最高形态的人永远需要身心之安顿,永远会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永远需要对生存作理性的分析。

一、“道生德成”的生命起源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道家而言,道是创生天地万物的本原和统率世间万物的内在法则,宇宙间一切由自然拓展至人生社会,莫不要道法自然,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但由于道是个抽象的本体,道虽存在于万物中却无形而无名,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因而,在尊道的基础上推出崇德。关于道和德的关系,老子作了最精辟的论述:“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即“道”创生万事万物,而“德”则养育万事万物。这里“德”虽有一定的伦理色彩,但主要不是作为一个伦理学范畴而是作为一个生命哲学范畴。作为“道”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中介,它秉“道”之性而构成万物,是“通于天地者”;作为源于“道”、得于“道”而成就人与万物的东西,它是“道”化生为物的内在体现。即“道”为生命之终极根源,“德”为生命之内在本质。“道”和“德”作为道家哲学最高的范畴,道为体,德为用,两者形成体与用的关系,构成世间万物。因此“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一章)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老庄看重的道德,本质上不同于孔孟之“道德”,他们推崇的是“道生德成”的生命本位观,老庄哲学本质上是生命哲学而非道德哲学,并且这种生命哲学本质上其实是建立在自然主义理论基础上的。与西方自然主义把自私利己、趋乐避苦视为人的自然本性相比,老庄通过把人的本性界定为自然无为、少私寡欲,则不仅有助于抨击社会的贪欲之风和个人自私利己行为,更有助于个体的道德净化和精神升华。因为它并不是一种诉诸人的感性欲求以界定善与恶的自然主义,而是一种将人置身于天地自然之间,以自然的爽真、纯朴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底蕴和最高评价标准的自然主义。

从道法自然出发,把天、地、人都看作自然界的一部分,以整个宇宙为视野,它强调人们应当效法自然,让万物存活和生长,不随意摧残扼杀,遵循自然界的规律,循性而动,即天、地、人的存在各以贯穿其中的“道”为根本,维护自然和人的和谐统一。今天,一方面,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日益增强,人类打着高科技的幌子自私无度地掠夺自然,陶醉在征服自然的欣喜之中;另一方面,新的各种疾病也同时在侵蚀着人类的躯体,人类面临着新的全球性危机。如果我们能够早就有道家的生命智慧——“道法自然”,平等看待宇宙万物,尊重每一物种,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爱惜一切生命,按照“法自然”的尺度去寻求人和自然的善恶标准并以此规范人类对自然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操作,那么今天也许就不会有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就不会有诸多的自然灾害和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疑难疾病了。而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道生德成”则主张保育和涵养人性中的自然,认为“人生命中的自然本性就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鼓励人们率性而为,尊重生命的本真和意义”[1]。今天,随着医学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医学对生命的控制能力日益增大,人的生命过程的某些自然方式可以被人为地改变和选择,本应当由生命按自然规律完成的过程,在高科技的介入下成为人为的过程,生命不再是纯自然的过程,而是融透着技术。当我们日益沉溺在科技成就的人工生命中,实现所谓的生命“圆满”时,我们是否也离生命自然的本性越来越远?

二、“重生轻物”的生命价值观

生命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人生中创造生命的价值、感悟生命的真谛和意义,一直是个体思考和困惑的问题。价值作为主客体需要满足的反映,只有在主客体的关系中才能获得确认。就人的生命价值来说,它是一种主体价值,它只有在生命主体与生命客体的关系中才能确立,除了人对自身的认同,还有人与物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因为此,人的生命价值包括类存在价值、群体存在价值和个体存在价值三个层次。如果说儒家重视的是人的生命的伦理价值,侧重的是人与社会和他人关系的价值,那么道家重视的则是人的生命的本然价值,即在人与物、人与人及人与自然中,人的个体生命价值高于一切,这是道家最珍惜和宝贵的。

对个体生命价值的重视突出反映在道家“重生轻物”思想中。人的生命存在不仅有其实体静态——“身”,还有其动态存在——“生”,真正的生命必是“身”与“生”的统一。首先是重身、贵身。“吾所以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2]在老子看来,只有对“身”构成威胁的才是大患,其他方面如功名利禄等构成的威胁都不能称为大患,因为这些均是身外之物,其得失与“身”即生命本身无关,这恰恰反映出老子以“身”为唯一的价值尺度。紧接着他又提出:“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一三章)意即一个人若能贵身爱生才能将天下托付给他。而在身与名、身与利以及身与天下的关系上,老子则提出:“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比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四四章)与生命相比,名利都是身外之物,生命才是最宝贵的和无价的,如果为了获得名和利而丧失生和性,那是舍本求末,得不偿失。庄子则尖锐批评重物轻身的异化现象是“天下尽殉也”:“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骈拇》)指出这种以身殉物,为追求外在的名利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生价值取向是“以物易性”,丧失了人之为人的根本。后期道家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贵生”“重己”“全身”等主张,体现了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其次,在“身”与“物”的关系上还要摆正心态,避免贪欲,适可而止,并且采取正确的手段。老子告诫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遣其咎。”人的贪欲越大,越无法满足,个人、社会因此而受到的侵害就越大。因此为了避免贪欲还要做到“三去”,即去甚、去奢、去泰。再次是尚俭崇啬。老子在总结人生修养时提出了“三宝”之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生命的意义到底是名和利这些外在的物质东西还是生命的价值本身?科技的进步在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在膨胀着人们的欲望。每个人都在为名或利奔波忙碌着,甚至陷于名缰利锁而不能自拔,“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在名利的诱惑前,每个人都面临着抉择。有的是以生命健康做赌注换来名利,如“过劳死”;有的是以生命尊严的消失为代价,见利忘义,不择手段甚至丧失自尊趋炎附势,攀附权贵,获得成功;还有的以牺牲身体或自由为代价追逐名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舍本逐末的结果是最后生命和自由也没有了,名利也如过眼云烟般飘逝。人的存在只是工具性的意义,人成了马克思所说的“异化的人”。道家的这种“重生轻物”的思想,对于今天市场经济下依然纠结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各种利益矛盾中的现代人大有裨益。“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物物而不物于物,摆正“生”与“物”的关系、“灵”与“肉”的关系,要“知足”“知止”,有所节制,唯此我们才能获得一种超脱,体悟人生的意义。

三、无为之为的生命存在观

道家思想的根本宗旨是要解决人的生存问题,其核心虽然是道论,但其落脚点却是人生论。徐复观先生对此有精辟的论述:“老学的动机与目的,并不在于宇宙论的建立,而依然是由人生的要求,逐步向上面推求,推求到作为宇宙根源的处所,以作为人生安顿之地。”从“道法自然”的生命本源出发,反映在人生观上,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动态“生”的体现就是“自然无为”,人顺应自己的自然本性生存发展不加人为的阻隔。这里的无为不是一无所为,而是“为”的一种方式,是以顺应自然的方式而进行的“为”。

首先,老子主张看淡生死,顺其自然,提出“不自生”和“无以生为”的主张,认为“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都是有生有灭的,生死乃自然之道,反对人为地求生、益生、厚生或贪生,所谓“益生曰祥”,认为这样不仅于生命无补反而影响健康,甚至加速生命的死亡。其次,他提倡过一种清静淡泊、淳朴无饰的生活。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生活享受原本人皆欲之,但过分追求则欲壑难填,所以他提出追求“朴”,提倡为腹、去目、去知、去欲,返璞归真,过清静无为的生活。最后,在为人处世的具体生存策略上,他主张柔弱谦下、为而不争、以退为进的处世之道。老子从“反者道之动”命题出发,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并且相互转化,把这种思想运用于观察社会和生活,他提出了“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和“柔弱胜刚强”的结论。以水作喻,老子认为水虽柔弱,随处而流,滋润万物而不争,其性处下,而最后却是天下之大“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既然水能“上善若水,水善利而万物不争”,那么人也应该柔弱谦下。而柔弱谦下作为处世之道的突出要求就是为而不争,即以不争为争。不与人争有、争多,而是帮助别人、给予别人,这样做“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而如果处于达官显赫之位要保存自己的荣耀,则更要谦下不争,不敢为天下先,“欲上民”而“言下之”,“欲先民”而“身后之”。此外,他还要求人们要“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

在个人为人处世上不居功自傲,而是“虚怀若谷”、“柔弱谦下”、宠辱不惊,保持内心的平衡,得意时淡然,失意时坦然。道家的这种生命哲学不仅有利于我们为人处世,宽容大度,不与他人斤斤计较,同时也是一味保全自我的处方,尤其是对于那些才华横溢、身居显职者,所谓直木先伐,甘井先涸,只有“挫其锐,解其纷”,才能不殊与众人,获得他人的认同。虽然说今天是个讲究竞争的社会,但毕竟它不能代替人类的全部生活,提倡这种处世之道,不仅有助于和谐人际关系,缓和人际紧张,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也有助于个体自身松弛有度,保持平和的心态,从而有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

四、身心超越:道家的生命境界观

生命境界观是道家生命观的重要内容。道家追求的生命境界是主体摆脱了任何束缚与限制的超越境界。相比较儒家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它教人改造自身,研习社会的各种规范从而顺应社会。道家既不主张积极“入世”,也不提倡佛教的消极避世,他们的生活目标是如何在现实的当下求生存,摆脱现实的种种束缚而获得精神的愉悦和自由。反映在其生命境界观上的价值取向是其身“入世”、其心“出世”,力求摆脱一切现实的束缚,追求无限自由和自然人性的复归。现实社会的复杂和不确定,使老庄深刻体会到人生的无奈和痛苦。一方面人生是有限和短暂的,在这短暂的人生中人应该按其天性率命而为,充分享受人生的自由与欢乐;但另一方面现实社会种种“物”的诱惑,不仅影响人的形体生命,也困扰着人的精神世界。如何在既保全个体物质生命的同时又免遭精神的痛苦,老庄提出,从宇宙之本“道”的高度来超越这些障蔽与迷惑所产生的根源——世俗的人为的分别,并由此而将超越分别看作主体解脱的根本途径。

老子以“婴儿之未孩”自喻,强调他所追求的是一种与人文之伪饰和束缚相反的天就自然的解脱状态。老子认为,处于人文束缚状态的众人、俗人总是“昭昭”“察察”“有以”,而处于自然解脱状态的“我”却是“昏昏”“闷闷”,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我”之所以能保持自然状态,原因在于“我”能站在超越万物之别的万物之母的高度,来体验“道”,冥合“道”,而众人、俗人只关心具体事物的分别,为具体事物所累,身心无以解脱。庄子在老子的自然解脱学说基础上提出“无待”,在现实人生中的贯彻就是“遗物离人而立于独”,将解脱理解为主体对现实环境和客观的物质条件的超脱即对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的超脱。而主体超脱或者说超越的途径就是“齐物”超越分别,超越万物之分与物我之别,超越善恶之分与是非之别,超越生死之分与苦乐之别,进入绝对自由的逍遥境界,“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这种主体对一切物质条件与现实环境的最大限度的超脱以及对一切分别对立、情感纠葛与生命极限的最大限度的超越而获得的与天地、自然相和谐的绝对自由的境界,实质是一种精神解脱和人格独立。并且为了实现这种身心超越,道家设想出了种种养生的方法,如庄子提出了包括养形、养神、节食、寡欲等一整套养生方法。

尽管在后期道家这种自由追求走向极端,但这种试图从争取自我的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来摆脱现实的宗法伦常束缚的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尤其是士族阶层。他们在仕途失意理想不能实现时往往寄情山水,游于一草一木之间,甘做隐士而不与统治者同流,表现出一种卓尔不群的孤傲品质,这成为士大夫重要的人格要素。而对于现代人而言,道家的这种把生命的超越作为人生的终极目的,有助于人们缓解现实的压力和疏导情绪、平和心态。当代社会竞争压力增大,人们在追逐各种物质利益时,往往是以身心的健康作为代价的。如果能够秉承道家对于生命的超然态度,除去生命的重负,抛弃杂念,回归赤子状态,其身“入世”、其心“出世”,现代人必定能够获得豁达的心理状态,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社会生活中去。

[1]陆爱勇.论《老子》“自然”的生态伦理内蕴[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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