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方方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大学生》是王安忆的一部反映进城农民工的小说,小说以略带诙谐的语调描述了来自农村高中毕业很多年的“大学生”在临近春节的时候,投奔他在城市做木工的表弟李文革。遇到李文革受包工头老顾和东家的气,自作主张地要替他出头,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小说揭示出了人与社会现实的紧张对峙关系,王安忆并不是把乡村与城市看作是天生对立的两个世界,而更多的是对生存的一种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大瞎生”来自于农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土地就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农民与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感。而“大瞎生”主动选择离开土地,到城市中谋生,一年到头,没多少日子是在家里呆的。“大瞎生”有一种强烈的城市认同感,在他眼中,城市代表着文明、优雅、时尚, 是他向往的地方。他梦想成为一个城市人,也坚信自己是一个城里人,衣服总是穿得很时尚,头发梳得很光滑,见到城里人就问是在哪里工作,这房是买的还是单位分的,俨然一个很了解行情的城里人。但他并不是像祥子、高加林那样,努力凭借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在城市中立足,而只是自觉并惶恐地以城市人自居。问题是, 他认同了城市,认为自己是城里人,是不是一厢情愿呢,城市是否接纳了他?结论是每次替工友出头,与东家理论时,城里人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把他忽视掉,漠视他的存在。这就是“大瞎生”身份错位的无奈与尴尬。
“大瞎生”主动拒绝农村身份,还表现在自己的衣着打扮上。他衣着总是特别整齐,“头发梳得很光滑,偏分着,脸上抹着护肤霜……背着学生们在暑假里外出旅行的鲜艳的挎包。”[1]119总之,打扮得与城市人没有两样。这种自觉主动与乡下人划开界限,以城市身份自居,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另一方面是为了寻找自身存在价值。对乡村的否定,其实更是为了获得一种生存权利,那意味着优越地位上对乡村的占有。“大瞎生”说的话同乡们听不懂,他把同乡都当傻子,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比同乡人有见识,有水平。
小说中写到,当遇见东家带民工们去吃饭时,他又兴奋又紧张,生怕东家不把他算上。王安忆总能把这种细腻的心思把握得极其准确。而一旦到了席上,他便成了饭桌上的主角。“大瞎生”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并且努力把自己改造成“城市人”形象。只是他不像一般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比如祥子、高加林、刘高兴等努力工作,哪怕是挑粪、拾破烂等,以求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而是阿Q式地在无望中自欺欺人地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是用虚妄反抗绝望。“大瞎生”的这种反抗自身,对抗出身的过程,不会也不可能让他立足于城市之中。
悲情色彩是现代乡土小说的一个重要的美学特征。乡土人生的悲情色彩一方面显示为人与自然或者社会之间的矛盾,还体现在人在对抗自身的过程中精神所遭受的苦难[2]28。来自西北乡的青年“大瞎生”无疑是一个典型的悲情人物,自己从服饰到言语行为举止都极力模仿城市人,可最终也无法摆脱自己乡下人的身份,最终还得重返西北乡。
农民以城市或者小城镇为乐土,羡慕城市的生活,并由此感到文化自卑,这里有他们的文化觉醒,绝不只是农村青年的虚荣[2]333。精神认同的背后隐匿的是身份的焦虑,是不断地进行自我怀疑。在现代社会里,人与社会的冲突,越来越表现为城乡之间的差别与对立,是代表富足和文明的城市与象征贫困和落后的乡村之间的对立。在乡村面前,城市人的富足感、优越感处处流露;而在城市面前,乡村人那种贫困、自卑感无处藏身。他们在认同和拒斥之间进行着徘徊和游移。对这种差别,王安忆总能在许多人熟视无睹的事情上看出特别的意蕴。
“大瞎生”的城市情结始终无法被城市所接受,哪怕是与城里人交谈接触的机会也一直受阻。城市并没有接纳他,也没有他的确切位置。这里表现出一种无法融入的焦虑和身份错位的挫败,可他并没有放弃无望的追求。所以,他选择做同乡农民工的代言人,以此来获得与城里人打交道的机会。到最后,没有帮助李文革解决好事情,于是选择离开。至此唯一能体现自己“价值”的梦想破碎,展现了生活在这个城市边缘的进城农民的悲剧处境,被这座城市所抛弃是他无奈而又无法逃脱的命运。
在没有被城市接纳与认同时,“大瞎生”又被乡村所抛弃和拒绝。同乡们评价他是“混着,混吃,混喝,还混了个老婆”。他们对“大瞎生”每次的到来并不热切,保持着距离。“大瞎生”的表弟——李文革一个憨厚老实本分的农民工,也总想要与“大瞎生”拉开些距离,并用隐含的话语谴责他丢下老婆孩子并不是来做活的。想要进入城市不得,又无奈被乡村所抛弃的 “大瞎生”成为了一个无身份的漂泊者。正如他的衣着,看上去有些洋,又有些土,有些老派,又有些新派,这种尴尬的境地一样,他的身份也同样尴尬。
有心理学家分析,为克服自己的某种自卑感,人们会将其转变为对优越地位的追求。“大瞎生”总拿着一本书看着,总是讲大道理给同乡听,他一直以一种优势的姿态对待同乡人,而当他觉得同乡人比自己更像城里人时,是无法忍受的。对乡村的否定是为了获得一种生存权利,是意味着在优越地位上对乡村的占有。
在对待城乡矛盾时,王安忆有自己的思考。小说中并没有把两者看成简单的对立,而认为两者的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包工头老顾,其实老乡们还是认为他就是嘴坏,却没有坏心的;他对农民工也像对自己的徒弟,但也有上海人对外地人的心情。这种复杂的感情并不是牢固的,而是脆弱的。在“大瞎生”、李文革与老顾、张先生谈崩,决定交钥匙走人时,就听见敲锁换锁声,彼此再无信任可言。以及在坐出租车时,先是不让上车,让坐的又要他们坐在后座,对外地农民工城市人总多出些警觉。而在人车攘攘的地段,几个农民工如入无人之境撒尿。作者显然站在城市人的角度认为,“远离家乡人都变得不像了,变得寡廉鲜耻。”[1]136总之,城市与乡村在对待彼此时,都有些变化,这是值得思考的。
鲁迅从阿Q身上发现了国民性中极具有普遍意义的“精神胜利法”。这是卑者经常化失败为胜利的法宝,既百试不爽,却又不断消磨意志。这样的灰色人生和精神特征在“大瞎生”进城后的生涯中,也有较为充分的体现。他们都自负、夸大,常用精神胜利法自欺。精神胜利法可以解决精神领域的自尊心问题,但在物质领域就不起作用了。他改变不了物质的贫困,改变不了他底层的地位。
王安忆在塑造“大瞎生”这个角色时,多了一些同情和理解,阿Q身上的下流、无赖气息在“大瞎生”身上已经消失了,更多的是自尊。“大瞎生”是在意并小心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的,小说中有两处细节描写。他去老乡的住处时不好意思动别人的米面,可吃剩下的冷饭也是不干的;他不像李文革为了挣钱哪怕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也可以忍辱负重的,而是“讲不服,就不干”的。
“死亡与腐朽同时也证明了生命的存在,这样就超越了死亡本身的恐惧。”[3]167“大瞎生”为了避免绝对孤立,获得身份的认同,而不得不做出反抗的抉择,哪怕是无望的反抗,至少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人只有超越悲剧才能活着。生命的全部意义只能在与世界的关系中才能实现,个体只有通过他者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大瞎生”实现自己价值和反抗的方式,表现在主动成为农民工的代言人上。他想要反抗包头工对农民工的剥削,但他的反抗有种引领者的意思,引导别人反抗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一点更突出地表现在对待表弟李文革受雇佣者气一事上。事因是李文革在一户人家做装修时,先是让扛着木料上十二楼,接着打坏了钻子自己负责买,拉机器的车费说报销又不给报销了。“大瞎生”是很愤慨地坚决要替他与东家讲理,说出了“我们要争取我们的权力,否则我们就永远没有地位。”[1]128他感觉自己有责任解决李文革的问题。人最怕的是没事可做时百无聊赖,和无人理你时的挫败感,“大瞎生”亦是如此,所以当他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自己的存在的价值。反抗是为了证明存在,以摆脱无身份的惶恐。
当他看到李文革在雇主夫妇俩身边,带着谦卑的笑容时,心里不由生出厌恶。这是作者唯一一次直接写“大瞎生”对同乡的态度。在此处,我们能够强烈地感觉到“大瞎生”拒绝农村,拒绝做农民工是有缘由的,而且又是值得同情的。李文革如此又怎么不是生活所迫呢?只是“大瞎生”的选择是拒绝屈服而已。事情当然没有因为“大瞎生”的参与而圆满解决,反而是因为他的参与而使得李文革失去了这个“活儿”。所以,他在最后像是在维护尊严一样选择的是自己独自离开,而不是跟李文革回住处。
正如英国美学家斯玛特所说的那样:“如果苦难落在一个生性懦弱的人头上,他逆来顺受地接受了苦难,那就不是真正的悲剧。只有当他表现出坚毅和斗争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悲剧,哪怕表现出的仅仅是片刻的活力、激情和灵感,使他能够超越平时的自己。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大瞎生”无疑是具有悲剧性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两代农民工,外出打工多年的李文革与刚出来不久的薛红兵之间的差异很有意思。事情是两个人一起做活时“受气”的,都很生气,可回来之后的表现却大相径庭。薛红兵是受挫感格外强烈;而李文革却熟练地安玻璃,很快愉快起来。第二天李文革依旧去做工,可是薛红兵却愤怒地离开。新一代农民工是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思想,还是发展成为老一代农民工?
[1] 王安忆.隐居的时代[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
[2] 丁 帆.中国乡土小说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 汪 晖.反抗绝望[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