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立 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102)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讲话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宣言书,它标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正式提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受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影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转入理论探讨阶段,随后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向前推进。观察世界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深入发展,“政治文明”一词逐渐浮出水面,并被赋予鲜明的时代含义。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1]胡锦涛同志也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的改革”[1]。上述对政治体制改革性质作出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中国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原来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扩展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更加走向成熟。从单纯的政治体制改革迈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宏大之域,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加以考虑,深入挖掘二者内在的逻辑关联,即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动力;政治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不断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和现实选择。
相对于政治蒙昧和政治野蛮而言,“人们改造社会及自身所获得的积极的政治成果和进步状态便是政治文明。”[2]16由于“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3]130制度化是政治发展和政治生活进步的基本标尺,因而政治文明又可以说是人们改造社会所取得的制度成果。
政治体制是“保证国家政治权力的形成和行使的各种组织制度、管理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和。”[4]广义的政治体制包括宪政体制的所有政治制度。狭义的政治体制是政治制度在政治过程中的具体化,体现为政治生活中各项微观的、局部的、具体的制度安排和管理措施。通常包括政治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府管理形式以及选举制度、人事制度、领导制度、公民权利保障制度等。
政治体制改革即政治改革,“政治关系和政治制度的内部调整和自我完善是统治阶级中的领导集团为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和利益而进行的自觉行为。”[5]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是在社会主义政治总格局和权力结构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对政权组织、政治组织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和完善。
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政治文明的结构要素包括政治主体文明、政治关系文明、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政治制度文明等,其中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与本质。因为政治主体都是围绕政治制度而在社会政治关系领域进行政治实践活动,因此建立和巩固政治制度是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斗争的出发点和归宿。政治制度是反映政治关系和政治行为的规范体系,是政治文明的制度载体,具有承载政治意识和规范政治行为的功能,它使政治生活体系和政治实践过程变得有序。政治制度以其特有的结构形式和功能影响、制约其他社会制度发挥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以其权威性引导和保证社会发展方向,“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过政治制度与社会进步不可分割的关系,他们甚至将制度的变迁视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过渡的基本标志。”[3]130一个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各项具体政治制度,恰如该社会政治文明的“骨架”和“脉络”,起着根本性的支撑作用。“政治制度的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形式和根本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文明即制度文明。”[6]一定社会的政治文明的发育程度主要决定于该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状况。所以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制度文明,也就是政治制度的文明状态,那么政治文明建设就理应主要是政治制度的建设,即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可见,政治文明的建设与发展以政治制度的变革和完善为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首先是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重心也在于政治体制改革,尽管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比政治体制改革更为丰富。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建立在对人类一切政治文明成果扬弃批判的基础之上,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高级形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政治文明要素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但更着重致力于政治制度建设,特别是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也就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从当今世界来看,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三大内容,即国家制度、政党制度和法治。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在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通过新的政治体制的建立、改革与完善,通过建立民主参与体制、民主决策体制、民主管理体制与民主监督体制,从而克服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不文明现象。建立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政治体制,从单一的、绝对的体制模式中走出来,让国家的权力配置、运行机制进一步合理,从而保障经济体制等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邓小平同志指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建设性的和增量式的,而不是破坏性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的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7]
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政治文明建设就是政治发展的过程,政治发展以制度化作为最主要的标志,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达到“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化的结果,所以政治文明建设主要以政治体制改革为自己开辟道路。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制度建设的过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制度建设,因为政治制度带有权威性和强制力,反映多数人的意志,一经建立,对一定体系内的所有成员都发生效力。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之所以说制度带有根本性,是因为制度相当于人而言,制度的良善比之于个人的良善更有意义;之所以说制度带有全面性,是因为制度是一种社会规范,一旦形成将在全社会范围内发挥作用;之所以说制度带有稳定性,是因为制度一旦形成,不会由于个人的变动而变动,只要社会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制度就具有不可变异性;之所以说制度带有长期性,是因为制度具有稳定性,不会因为个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将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3]132另一方面是基本制度建设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方面是具体体制建设,如国家公务员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行政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选拔制度、人民举报制度、质询与评议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视察失误追究制度等,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建设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确切地说,制度建设包括“破旧”和“立新”两个方面,“破旧”即消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些障碍往往是政治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所致,需要调整政治关系,健全政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等,这本身即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同时推动了政治文明建设;“立新”即为创新性建设,包括政治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政治行为的不断规范化、理性化,政治关系的和谐,政治思想观念的创新,法制的健全,管理效率的提高等内容,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保障,政治文明建设离不开政治体制改革这一强劲动力和手段。”[2]291
从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历程来看,政治文明建设存在两种基本的途径: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8]当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集中体现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可调和,作为新兴生产力代表的先进阶级与竭力维护落后生产关系的统治阶级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当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政治革命,摧毁旧的上层建筑,建立新的政治制度;而当生产关系总体上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上层建筑中也会出现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此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处于非对抗性的矛盾状态。统治阶级一般会主动在自身所允许的范围内对生产关系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和调整,从而推动生产力的继续发展。美国政治学家巴林顿·摩尔在其名著《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中以世界现代化的政治演进道路为主轴,“瞩目于纷乱迷繁、气象万千的全球现代化进程,摩尔追源溯流,从中梳理出三条主要的政治发展脉络。”[9]从性质上看,这就是以英、法、美为代表的西方民主模式,以德、日、意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模式,以及以俄国和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模式,三种模式分别代表了走向现代社会的三条道路,即英法美的资产阶级革命;德国和日本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俄国和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但仅就手段和方式而言,实际上是代表世界范围内政治文明发展的两种方式,即政治改革和政治革命。①当然,德国和日本走上法西斯主义道路,不是政治文明的发展,而是政治文明的倒退。这里仅就政治发展的手段和方式而言,而非政治变迁结果的性质而论。“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0]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动用一切手段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和改革,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保持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自1970年代末以来,和平与发展逐渐取代战争与革命成为时代的主题,政治革命的硝烟褪去,政治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手段和模式。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多年奋斗选择了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更高形态的文明,它所代表的新型生产关系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第一次在历史上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好地通过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和环节”。因此,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途径是政治建设和政治改革。对此,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11]
作为一个社会大系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个方面的建设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政治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方向指导和政治保证。通过改革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物质文明的发展又会向政治文明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与之相适应,如此则政治文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小康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需要。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三个文明”的全面建设。尽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较晚,但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却早已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有了很大的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和纪律检查制度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不断前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广泛展开;政府机构改革渐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越来越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了框架。其中,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我们党一直关注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三个文明”的建设,并始终为建设“三个文明”而奋斗。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明确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和总的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12]这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同(经济体制改革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用另一种政治体制来取代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而是要通过改革使之更好地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同于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文明,它在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础民主制度等是适合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这些基本制度经受了长期的历史考验而愈加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积极推进和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苏联僵化的政治体制是其政治发展的内部桎梏,它扼杀了苏联人民的凝聚力、创造力和经济活力,政治文明建设因而难以为继。在斯大林的个人迷信政策和肃反扩大化的长期阴影之下,苏联长期实行专制的极权政治,党内清洗不断,大批人才被残酷镇压。缺乏民主和科学决策是造成苏联的一系列战略失误的原因。由于党的特权阶层长期脱离人民,相互包庇利用,形成党内利益集团,从根本上瓦解了苏联党和国家的社会基础。在长期僵化、脱离人民的政治体制下,政治文明建设不仅停滞不前,落后于时代,和物质文明建设极不协调,而且还出现了政治文明发展的倒退,最终损害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由于政治文明的极端重要性,在此情况下,一个大国即使不发生战争等外来破坏,也是无法实现和维系其社会系统内部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国家解体标志着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彻底中断和失败,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刻教训,应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综上所述,“政治发展方式主要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即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与活力。”[13]11
在长期僵化的体制下,苏联共产党也希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重新恢复国家的活力,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但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致使政治体制改革误入歧路,政治文明建设迈向万劫不复的境地。可见,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要想成为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是有条件的,二者应当实现同向同质的发展。因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理性的设计,在既定的总体政治框架中进行,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1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先进成果,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政治文明作为政治生活发展过程中的进步形态,必然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蕴含着某些人们共同追求的积极因素和进步成分。客观评价一切类型的政治文明,虚心借鉴它们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成果,这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是,“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并不脱离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而绝对孤立存在。政治文明的产生、发展受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历史传统、民族特征的影响。”[2]286因此,政治体制改革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在充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之路。”[14]318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既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就没有理由在改革中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晰,分辨好政治文明的共性和阶级性,切不可把隐含阶级性的理念当成共性的价值盲目吸收、照搬。苏联的政治改革在西方蛊惑下,自觉不自觉地倒向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教训惨痛。在此前提下,改革还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很多,“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15]180不同于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专项领域的改革,即使失误,还可以“一切从头再来”。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的是国家的制度安排、各种政治关系的调整等关系国家大局和未来发展方向,改革没有回头路,“政治发展是路径依赖的一个过程。一旦选定了一个制度,今后发现错了再想改是非常困难的。”[16]凡此种种,“我们首先要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弄清楚从哪里着手”[15]176-177。改革的底线是什么,哪些能改、哪些不能改,改到什么样的程度、怎样去改等,都要事先进行认真理性的思考,安排好改革的优先顺序和轻重缓急,需要慎之又慎,因而“把四项基本原则和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机统一起来,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13]13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必须同时推进经济、文化等其他领域的配套建设和改革。根据文明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对经济、文化、国防的建设和改革以及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必须始终正确把握政治文明发展的这一特点和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政治文明,既不同于西方的资本主义文明,也不同于人类历史上的其他政治文明,它是建立在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14]316我们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合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性成果并体现本国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统筹兼顾,协同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其他有益成果的有机统一、坚持积极地推进和稳妥地推进的有机统一、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机统一。当然,政治体制改革最终成为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是通过对政治文明各构成要素的推动作用来实现的。
“政治文明的发展说到底是政治主体自身的发展。没有政治文明主体自身的发展,政治文明的发展只是一句空话。”[3]217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但基础的建设却是政治文明主体的建设,政治文明主体是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承载者。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双重功能,不仅可以使物的要素得到合理配置,而且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政治体制改革也具有解放生产力,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对于解放作为生产力最重要因素的‘人’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这种功能和作用就更为直接、更为突出。”[17]塑造高素质的政治主体,即高素质的政治行为者,包括政府组织、政党组织、利益团体、民间组织、政治家、官员、公民等。“在现代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资源主要是有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人。”[2]289由于官员和政治家在政治主体中占据主导性地位,他们素质的优劣在相当程度上反映着全社会的政治文明程度,通过改革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和表率作用;人民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真正主体,政治体制改革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他们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全面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各方面的素质尤其是民主素质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有力促进政治主体文明的形成,使政治文明建设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
政治关系主要是政治主体在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者其所代表的利益过程中形成的复杂关联。政治主体的多元性和趋利性决定了政治关系的复杂性和矛盾冲突的可能性。“政治关系文明主要体现在各个政治组织之间、政治个体之间、政治组织和政治个体之间权责分配合理,各司其职,互不阻碍,沟通顺畅及时,相互之间的利益矛盾能够得到及时协调和化解,社会成员的各项政治权利和义务规定明确,人民能够在和谐的政治气氛中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2]85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妥善处理各种政治关系,消除政治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建立健全协调社会政治关系和政治主体之间利害冲突的调解机制、处理机制;增强协调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健全和完善缓解矛盾、化解冲突、消除张力的机制和体制,使国家与社会关系、党政关系、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政企关系等重大关系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各种政治关系和谐互动、融洽共处,使政治主体的利益得到满足,潜能、积极性得以发挥,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而促使政治关系文明状态的达成。
政治文明的核心内涵指一定社会政治制度的进步程度和完善发展的水平。而每一种社会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不仅取决于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和状况,而且受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的制约和指导,制度文明的背后是文明的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理性的政治文明要素,是政治文明体系中最活跃的要素。它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和发展,其内容形式都会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每一个具体社会制度中,由于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多元性和异质性,政治意识往往呈现出复杂性。”[2]86对外开放的扩大,内部社会的转型,使中国政治意识的复杂性更加凸显。但制度本身具有信息的功能,“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也就等于告诉了人们有关行动的信息。”[18]128因此,通过有倾向性的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对政治体系的普遍认同感,形成较为一致的政治信仰、政治理想,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规范体系和行为准则以及价值评判标准;提高群众的公民意识、法治观念,拥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社会主义政治意识的主导地位。“观念与制度的关系,不仅表现在观念规定制度,而且还表现在制度确立后对规定自己的观念也给予极大的强化。”[18]37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文明的发展。
政治行为是政治主体在政治意识的驱动下,在政治生活和政治活动中的外在表现。政治行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政治行为,其作用和效果是不同的。毋庸置疑的是,人的政治行为必须在给定的政治制度框架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否则就会构成违法,即构成对现行政治制度和法律的破坏。对现代社会来说,使政治行为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实现公开化、平等化、非暴力化、有序化,是政治行为文明的基本要求。一般情况下,政府行为由于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而对其他政治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政府行为的文明程度基本上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行为文明程度。因此,对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选举行为、参与行为、决策行为、监督行为、管理行为等的规范,尤其是对政府及官员行为的规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政治体制改革通过完善政府管理体制,使政治行为趋向理性、规范,代表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促进社会发展和政治昌明,对整个社会的政治行为文明发挥引领作用;同时大力加强和完善社会法律制度建设,逐步拓宽立法范围,提高立法质量,严格执法力度,提升对社会全体成员政治行为的规范程度,共同推进整个社会政治行为文明的发展。
政治体制改革就是除旧布新,摒除落后陈旧的制度,建立体现时代要求的新制度。这样,原有的制度弊端得以矫正,不够完善的制度趋于健全,制度的正向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合理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制度的开放性和自我调节机制的形成,传统的价值在制度中得到沉淀和保留,使制度能够长久稳定,新的理念在制度中得到体现,使制度兼具与时俱进的潜质,始终保持创新的活力。在中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政治制度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集中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政治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体系的功能相适应,容纳、代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并能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时作出调整,改革国家制度、政府制度、政党制度、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选举制度、决策制度、国防制度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保持稳定,具体体制又处于不断地变化和创新之中。政治体制改革本身就是政治制度的改革,可以说,政治体制改革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促进政治制度文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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